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3.⑴恶人无信,因为恶属于地狱,信属于天堂。恶属于地狱,因为那是一切恶的源头;信属于天堂,因为构成信的一切真理来自天堂。人只要活在世上,就被保持并行走在天堂与地狱中间,在那里处于属灵的平衡,以便赋予他自由意志。地狱在他脚下,天堂在他头上。凡从地狱升上来的,都是恶与假,凡从天堂降下来的,都是善与真。人处在这两个对立面中间,同样处于属灵的平衡,能自由选择、接受这个或那个,然后归为己有。若选择恶与假,他就与地狱相联;若选择善与真,则与天堂相联。
由此不仅清楚可知恶属于地狱,信属于天堂,还可知这二者无法共存于同一个主体中,即同一个人中。否则,这人会被扯向不同的方向,仿佛有两根绳子系在他身上,一根向上拉他,一根往下拽他,因此,他就象是悬在半空中。他还像一只上下翻飞的乌鸫:向上飞时敬拜神,向下飞时敬魔鬼。谁都能看得出,这其实是亵渎。没有人能事奉两个主,除非恶这个或爱那个,正如主在马太福音(6:24)所教导的。
哪里有恶,哪里无信。这一点可通过各种对比来说明,如:恶就像火(地狱之火无非是恶欲),像烧麦秸那样烧毁、削减信,直到将它及其所属的一切都化为灰烬。恶居于黑暗,信居于光明;恶藉着假灭绝信,好比黑暗灭绝光明。恶黑如墨,信白如雪、清如水;恶抹黑信,如同墨染黑雪和水。还有,恶无法与信之真结合,好比恶臭无法与芳香混合,或尿液无法与美酒混合;这二者无法共存,否则就好比发臭的死尸和活人躺在同一张床上;它们无法共居,否则,好比狼住进羊圈,鹰栖在鸽房,狐狸宿在鸡舍。
499.不过,这一点有必要进一步说明。若一切被造物,无论有生命的还是无生命的,没有某种自由意志,创造就无法进行。因为倘若动物没有属世事物上的自由意志,那么它们就不会选择有益其营养的食物,也不会繁衍并抚育后代,动物也就不存在了。若海里的鱼类和海底的贝类没有这种自由,就不会有鱼或贝类了。同样,若非每种昆虫都有这种自由,就不会有桑蚕吐丝、蜜蜂产蜡和蜜,也不会看到蝴蝶在空中双栖双飞,吮食花蜜,并生动表现出人如幼虫一样脱去自己外壳后在天国的幸福状态。
若非某种类似自由意志的东西存在于土壤、播种于其中的种子、土里长出的树的各部分及其果实和新种子里面,就不会有植物的生命。若非某种类似自由意志的东西存在于一切金属、石头(无论宝贵还是普通)里面,就不会有金属、石头,甚至一粒沙子。因为即使是这些东西,也要自由吸入以太,呼出其自然散发物,进行新陈代谢。因此,磁石周围有磁场,铁周围有铁场,铜周围有铜场,银周围有银场,金周围有金场,石周围有石场,硝石周围有硝石场,硫磺周围有硫磺场,甚至每粒尘埃周围都有不同的场。每粒种子的至内在通过这场受孕,其繁殖力也通过这场生长。若没有地上尘埃的每一至微粒子的这种散发物,就不会有萌芽的开始及其后续生长。土地若不通过它的散发物,怎能以沙土和水份渗透到播种于其中的谷粒最深处?比如渗透到一粒芥菜种中:
这原是百种里最小的,等到长起来,却比各样的菜都大,且成了树。(马太福音13:32;马可福音4:30-32)
既然自由已照各自性质被如此植入在一切被造物里面,那么为何自由意志就不能照各人的性质被植入在人里面,好让他能变得属灵?这就是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自人在子宫直至在世临终那一刻一直被赋予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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