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1. ⑶伪信根本就不是信。人若将大量心思花在自己身上、把自己置于他人之上,就会成为一个伪善者。因为他由此将心智的思维和情感指向并聚焦于他的身体,并将它们与身体感官联结起来。他就这样变成一个属世、感官和肉欲之人,然后他的心智无法从与之粘附的肉体中退出,被提升到神那里,也无法在天堂之光中看到神的任何事物,即属灵之物。由于他是肉欲之人,故所进入(即经由他的聆听进入其理解力)的属灵之物对他来说,似乎就象空中的幽灵或尘埃,或象奔跑流汗的马儿头上围绕的苍蝇。结果,他发自内心嘲笑它们。因为众所周知,属世人将属于灵性的事物,即属灵之物视为幻觉。
在属世人当中,伪善者是最低等的,因为他是感官的。其心智紧贴身体感官,因此除了感官所暗示的外,他不喜欢看到任何东西;由于感官处于自然界,所以它们会迫使心智以自然界的方式思考一切事物,包括属于信的一切。倘若这样的伪善者成为一名传教士,那他保留在记忆中的,是他在童年和青少年时期所听到的有关信的那类事物。但由于它们内在没有任何属灵之物,只有纯属世之物,所以当他将其呈现给听众时,它们无非是些毫无生命的话语,仅仅由于我欲和物欲的快乐而似乎有生命。这些快乐照着演讲者的口才使听众振作,几乎就象悦耳的歌声那样迷惑他们的耳朵。
这个虚伪的传教士讲完道回到家,就会嘲笑他在听众面前通过圣言所讲解的有关信的所有内容,说不定心里还会说:“我撒网在湖中,又逮到一些肥鱼和扇贝。”因为在这种人的想象里,他就是如此看待所有具有正信之人的。伪善者就象双头雕像,一个头在另一个头里面,里面的头与躯干或身体相连,而外面的头围着里面的头转,它还有一张涂抹了类似人脸颜色的面庞,确切地说,就象理发店里所展示的木头脑袋。伪善者还象一只小船,水手通过摆弄风帆或顺风或逆风将它随意转向;他摆弄风帆时使小船倾向于顺从肉体和感官乐趣的一切事物。
伪善的牧师就是完美的喜剧小丑、模仿者和演员,能扮演国王、公爵、大主教和主教等角色;不过,一脱掉戏装,他们就去妓院与妓女厮混。他们还像挂在铰链上的门,能来回转动;这就是其心智的样子,因为它既能朝地狱这一侧打开,也能朝天堂这一侧打开。朝这一侧打开时,就会朝另一侧关闭。令人称奇的是,当供职于神圣事物、通过圣言教导真理时,除了相信它们外,他们什么也不知道,因为这时,门朝地狱是关闭的;但一回到家,他们就什么都不信了,因为这时,门朝天堂是关闭的。
最坏的伪善者对真正属灵之人有着不可调和的敌意,如同撒旦对天堂天使的敌意。在世期间,他们并未察觉这一点,但等到死后脱去那能使他们伪装成属灵之人的外在,这敌意就会表现出来,因为他们的内在人就是这类撒旦。不过,我会解释天堂天使如何识别这些属灵的伪善者,就是那些“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残暴的狼”(马太福音7:15)之人。他们就象小丑一样用手掌行走,并且祷告,发自内心向魔鬼呼喊,拥抱他们,却在空中拍打着自己的鞋子,从而向神制造噪音。但当站起来时,他们的眼睛看起来像豹子,步态像狼,嘴巴像狐狸,牙齿像鳄鱼;至于他们的信,则像秃鹫。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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