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1. ⑶伪信根本就不是信。人若将大量心思花在自己身上、把自己置于他人之上,就会成为一个伪善者。因为他由此将心智的思维和情感指向并聚焦于他的身体,并将它们与身体感官联结起来。他就这样变成一个属世、感官和肉欲之人,然后他的心智无法从与之粘附的肉体中退出,被提升到神那里,也无法在天堂之光中看到神的任何事物,即属灵之物。由于他是肉欲之人,故所进入(即经由他的聆听进入其理解力)的属灵之物对他来说,似乎就象空中的幽灵或尘埃,或象奔跑流汗的马儿头上围绕的苍蝇。结果,他发自内心嘲笑它们。因为众所周知,属世人将属于灵性的事物,即属灵之物视为幻觉。
在属世人当中,伪善者是最低等的,因为他是感官的。其心智紧贴身体感官,因此除了感官所暗示的外,他不喜欢看到任何东西;由于感官处于自然界,所以它们会迫使心智以自然界的方式思考一切事物,包括属于信的一切。倘若这样的伪善者成为一名传教士,那他保留在记忆中的,是他在童年和青少年时期所听到的有关信的那类事物。但由于它们内在没有任何属灵之物,只有纯属世之物,所以当他将其呈现给听众时,它们无非是些毫无生命的话语,仅仅由于我欲和物欲的快乐而似乎有生命。这些快乐照着演讲者的口才使听众振作,几乎就象悦耳的歌声那样迷惑他们的耳朵。
这个虚伪的传教士讲完道回到家,就会嘲笑他在听众面前通过圣言所讲解的有关信的所有内容,说不定心里还会说:“我撒网在湖中,又逮到一些肥鱼和扇贝。”因为在这种人的想象里,他就是如此看待所有具有正信之人的。伪善者就象双头雕像,一个头在另一个头里面,里面的头与躯干或身体相连,而外面的头围着里面的头转,它还有一张涂抹了类似人脸颜色的面庞,确切地说,就象理发店里所展示的木头脑袋。伪善者还象一只小船,水手通过摆弄风帆或顺风或逆风将它随意转向;他摆弄风帆时使小船倾向于顺从肉体和感官乐趣的一切事物。
伪善的牧师就是完美的喜剧小丑、模仿者和演员,能扮演国王、公爵、大主教和主教等角色;不过,一脱掉戏装,他们就去妓院与妓女厮混。他们还像挂在铰链上的门,能来回转动;这就是其心智的样子,因为它既能朝地狱这一侧打开,也能朝天堂这一侧打开。朝这一侧打开时,就会朝另一侧关闭。令人称奇的是,当供职于神圣事物、通过圣言教导真理时,除了相信它们外,他们什么也不知道,因为这时,门朝地狱是关闭的;但一回到家,他们就什么都不信了,因为这时,门朝天堂是关闭的。
最坏的伪善者对真正属灵之人有着不可调和的敌意,如同撒旦对天堂天使的敌意。在世期间,他们并未察觉这一点,但等到死后脱去那能使他们伪装成属灵之人的外在,这敌意就会表现出来,因为他们的内在人就是这类撒旦。不过,我会解释天堂天使如何识别这些属灵的伪善者,就是那些“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残暴的狼”(马太福音7:15)之人。他们就象小丑一样用手掌行走,并且祷告,发自内心向魔鬼呼喊,拥抱他们,却在空中拍打着自己的鞋子,从而向神制造噪音。但当站起来时,他们的眼睛看起来像豹子,步态像狼,嘴巴像狐狸,牙齿像鳄鱼;至于他们的信,则像秃鹫。
1093.“有大权柄”表示全能属于祂,无论天上的还是地上的。这从“大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大权柄”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大权柄”在此表示全能,是因为根据人对天使所拥有的观念,大权柄可以论及一位天使,全能却不可以;但当一位天使是指在其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方面的主时,“大权柄”是指全能。此外,全能属于主,因为主是天堂的神,也是大地的神,天堂和大地都是藉着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被造的,天堂和大地也藉着这神性保持存在并持续存在。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就是那在约翰福音中被称为圣言的,经上说:
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被造的万物都是藉着它造的,世界也是藉着它造的。(约翰福音1:1, 2, 10)
“天使的大权柄”是指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全能,因为经上补充说:“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事实上,当对淫妇或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的最后审判完成时,夹在天地之间的黑暗就被除去了。不过,下文会详述这个主题。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从前面所说的明显可知,人的思维要么延伸到天堂社群,要么延伸到地狱社群,没有延伸,就不会有思维,或说它们若不延伸,就不会存在。人的思维就像他眼睛的视觉;除非视觉延伸到它自身之外,否则要么没有视觉,要么就是瞎眼。但决定人的思维进入社群的,正是人的爱,良善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天堂社群,邪恶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地狱社群。因为整个天堂都是照着属于爱的情感的一切品种,无论总体、具体,还是细节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的;另一方面,地狱则照着与良善的爱之情感对立的邪恶的爱之欲望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
人的爱比较像火,他的思维就像火发出的光线。如果爱是良善,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真理。如果爱是邪恶,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虚假。来自良善之爱的思维,也就是真理,趋向天堂;而来自邪恶之爱的思维,也就是虚假,趋向地狱,并与同质社群,也就是与具有相似的爱的社群完全结合,适应并深深植根于同质社群,从而如此亲密,以至于一个人与它们完全合而为一。
人通过对主之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主是神性之爱,在天堂,祂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光和热从这太阳发出;光是神性真理,热是神性良善。整个天堂和天堂的所有社群都来自这两者。主在一个作为祂形像的人里面的爱就像来自这太阳的火,这火也发出光和热;光是信之真理,热是爱之良善;这两者都来自主,并且这两者都被植入与这个人的爱行如一体的社群。人自创造时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这一点从创世记(1:26)明显看出来;他通过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因为他通过爱而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约翰福音14:20, 21)。总之,没有一丁点思维能够存在,除非它在某个社群被接受,不是被这个社群的个体或天使接受,而是被该社群所来自并处于的爱之情感接受;因此,天使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种流注,这种流注也决不会干扰这个社群。
以下真理由此变得显而易见,即:当人活在世上时,他与天堂结合,也与天使联系在一起,尽管世人和天使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人的思维是属世的,天使的思维是属灵的,这些思维只有通过对应才能构成一体。由于人通过他的爱之思维要么被引入天堂社群,要么被引入地狱社群,所以当他进入灵界时(他死后随即进入灵界),仅从他的思维到社群的延伸就能知道他的性格;因此,每个人都是以这种方式被探究的。人也通过允许他的思维进入天堂社群而被改造,通过他的思维沉浸于地狱社群而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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