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81

381.(3)虚伪的

381.(3)虚伪的信仰不是信仰。当一个人过多地考虑自己,把自己置于他人之上,或说优先考虑自己而不是他人时,他就成了伪君子,因为通过这种方式,他将心智的思维和情感引到身体上,让它们沉浸于其中,并把它们与身体感官结合起来。他就这样变成一个属世、感官和肉体人;然后,他的心智就不能从它所依附的肉体中抽离出来,被提升到神那里,也不能在天堂之光中看到与神有关的任何东西,也就是说,看不到任何属灵事物。由于他是肉体人,所以进入他的心智,也就是说,通过他的听觉进入其理解力的属灵事物,在他看来,似乎只是某种幽灵似的东西或幻觉,或像漂浮在空气中的尘埃,或像一匹奔跑流汗的马儿头上围绕的苍蝇;因此,他从心里鄙视、嘲笑它们。因为众所周知,属世人把属于灵的事物,即属灵事物视为幻觉。
在属世人当中,伪君子是最低的,因为他是感官的。事实上,他的心智与身体感官紧密相连;因此,他不喜欢看到任何东西,只想看到他的感官所暗示的东西;而这些感官因在自然的领域,所以就强迫心智从自然界的角度来思考一切,包括属于信仰的一切,或所有的信仰问题。这样一个伪君子若成为一个牧师,就会把他在童年和青少年时期学到或听到的关于信仰的东西留在记忆里;但由于这些东西里面没有任何属灵之物,只有纯属世之物,所以当他把它们呈现给会众时,它们只不过是毫无生命的空话。它们听起来好像充满生命,但这是源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这些快乐引导他们雄辩地发声,几乎就像美妙的音乐一样抚慰听众的耳朵。
当一个虚伪的牧师讲完道回到家时,他会嘲笑自己向会众宣讲的关于信仰的一切,以及他从圣言中引用的经文,或许还会暗自思忖:“我撒网在湖里,捕获了比目鱼和贝类。”因为在他的想象中,所有处于真实信仰的人都是这个样子。一个伪君子就像一个有两个头的雕像,一个头在另一个头里面;里面的头与躯干或身体相连,而围着里面的头转动的外面的头,正面涂上了肉色,看起来像人脸,就像理发店里展示的木制头。他也像一条船,水手通过熟练地操纵船帆,可以随心所欲地顺风或逆风航行;他修剪船帆,偏向凡有助于他沉迷于肉体及其感官快乐的人。
虚伪的牧师就是完美的喜剧演员、模仿者和演员,可以扮演国王、公爵、大主教和主教;但一脱下戏服,他们就去妓院与妓女厮混。他们也像挂在圆形铰链上的门,可以向内、向外打开;因为他们的心智是这样的:它既可以向地狱打开,也可以向天堂打开,当朝这个方向打开时,它就朝那个方向关闭。令人震惊的是,当他们主持神圣仪式,或在圣事上进行服事,教导来自圣言的真理时,他们实际上没有意识到他们不相信这些事,因为这时,通向地狱的门关上了;但一回到家,他们就什么都不信了,因为这时,通向天堂的门关上了。
最彻底的伪君子对真正的属灵人怀有根深蒂固的仇恨或敌意,就像撒但对天堂天使一样。他们活在世上时,没有意识到这种仇恨或敌意;但死后当他们用来伪装成属灵人的外在被除去时,这仇恨或敌意就会显现,因为他们的内在人就是这种撒但。现在我要说明,在天堂天使看来,属灵的伪君子是什么样,就是那种“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残暴的狼(马太福音7:15)”的伪君子。在祷告时,他们看起来就像杂技演员,用手走路,而他们的口从心里呼吸魔鬼,亲吻他们,但他们向神发出的声音是鞋子在空中拍打的声音。然而,当他们站起来时,他们的眼睛看起来像豹子的眼睛,脚步像狼,嘴巴像狐狸,牙齿像鳄鱼;在信仰上,他们就像秃鹫。

诠释启示录 #1027

1027.“人因这雹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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