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80

380.⑵不正当的信

380.⑵不正当的信是指背离独一正信的一切信,这就是那些从别处爬进来,仅视主为人,而非神之人所持守的信。不正当的信是指背离独一正信的一切信,这是不证自明的;因为既然独一之信是真理,那么可推知,凡背离它的都不是真理。
教会的一切善与真皆源于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本为仁的一切事物和本为信的一切事物皆来自该婚姻;另一方面,凡非来自该婚姻的仁与信之物都不是来自合法结合,而是来自非法结合,因而要么来自多偶的婚姻或结合,要么来自通奸。凡承认主,却又拥护异端邪说的虚假之信都是多偶制的产物;而凡承认一个教会有三个主的信则都是通奸的产物。因为这样的信好比一个娼妓,或好比一个女人嫁给了一个男人,却和另外两个男人过夜,并且在与每一个同睡时都称其为她的丈夫。这就是他们的信被视为不正当的原因。在很多经文中,主称这些人为“奸淫”者,这也是祂在约翰福音所说“贼与强盗”的意思: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进羊圈,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爬进去,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约翰福音10:1,9)
进羊圈就是进入教会,也是进入天堂。进羊圈也表示进天堂,是因为天堂与教会合为一体,构成天堂的,无非是存在于它里面的教会。因此,正如主是教会的新郎和丈夫,祂也是天堂的新郎和丈夫。
运用上述三个指标就能鉴定信是婚生子还是私生子。这三个指标就是承认主是神的儿子;承认祂是天地之神;承认祂与父为一。所以,信越背离这三要素,就越是不正当的信。那些仅将主视为一个人,而非神的人所具有的信既是不正当的,也是不贞的。这一事实从两个可憎的异端明显看出来,即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他们遭到诅咒,并被逐出基督教会。因为他们否认主的神性,从别处爬进来。不过,我担心这些可憎之物如今仍普遍潜伏在教会中人的灵里面。令人惊讶的是,人越相信自己在学问和判断上胜过别人,就越倾向于抓住“主是人,不是神,并且因祂是人,所以不可能是神”这样的观念,将其归为己有。凡将这些观念归为己有的,都使自己与阿里乌派、苏西尼派为伴,而在灵界,他们都在地狱中。
这就是当今教会中人的普遍的灵,其原因在于:每个人都有一个同伴灵,否则,这人就无法理性、属灵地分析思考,因而不再是人,而是动物。此外,每个人都会吸引一个在其意愿的情感,因而其理解力的感知上类似于自己的灵。若有人凭着取自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而将自己引入善情,那么指派给他的同伴就是一位天堂天使。反之,若有人通过自证虚假并过着邪恶生活而将自己引入恶情,那么指派给他的同伴就是地狱灵。一旦这样指定,此人与撒旦的关系就会越来越紧密,仿佛兄弟一般,然后越发强化他的谬念,违背圣言真理,也越发使他认同攻击主的可憎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这是因为,所有撒旦都不能忍受听到出自圣言的任何真理,甚至不想听到耶稣之名;若是听见,他们就会狂怒,四处乱窜,辱骂中伤;这时,若有天堂之光流入,他们就会冲进他们所喜爱的洞穴和黑暗中;他们在其中所享受的这种光,如同猫头鹰在黑暗中所享受的光,或象猫在地下室捕鼠时所享受的光。这就是所有在内心和信仰中否认主的神性和圣言的圣洁之人死后的命运;这就是其内在人的性质,无论外在人多么会表演,伪装得多象一个基督徒。我因着自己的耳闻目睹知道这一切都是真的。
凡仅口头上尊主为救世主和救主,而在心里和灵里却视祂为纯粹的人之人,在说出和教导这类观念时,嘴巴都象抹了蜜,心里却象满了苦胆。他们说的话就象甜饼,心思却象毒酒,或象含有飞蛇的糕点。若是牧师,他们就像悬挂和平国家国旗的海盗,当过往船只当作朋友靠近他们时,他们就升起海盗旗,而不是前者,然后夺取船只,把船上的人员当成俘虏。他们还像善恶知识树的蛇,象光明天使那样靠近,手里拿着从那树上的苹果,并将它涂成金色,仿佛从生命树上采摘下来的;然后献上它们说:
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善恶。(创世记3:5)
他们吃了后,就顺从这蛇下到阴间,与他一起生活。阴间周围全都是吃了阿里乌斯和苏西尼的苹果的撒旦。那些不穿礼服就参加婚礼,后来被丢在外边黑暗里的人(马太福音22:11-13)所指的,就是他们。礼服就是信主是神的儿子,是天地之神,与父为一。那些仅口头上尊主为救世主和救主,而在心里和灵里却视祂为纯粹的人之人,若将自己的思想展示给其他人,并说服他们相信,就是属灵的杀人犯,其中最坏的则是属灵的食人者。因为人的生命来自他对主的爱与信;但是,若这爱与信的核心元素,就是信主是神人(God-man)和人神(Man-god),被拿走,他的生命就转变成死亡。因此,这人就是这样如同羔羊那样被狼杀死和吞吃。

诠释启示录 #965

965.启16:3.

965.启16:3.“第二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海里”表示教会在属世人中的真理知识上所显现的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海”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参看AE 960, 961节);“海”是指属世人中的真理的总体(参看AE 275, 342e, 511, 876, 931, 934节),在此是指来自圣言的,来自圣言的真理的总体就是知识;因此,“海”表示在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以及由此而来的良善的知识方面的属世人,因为良善的知识也是真理的知识;真理就是知道一件事是良善,并且它就是这种良善;真理也是以理解力看见各种良善及其不同,还看到被称为邪恶的它们的反面;就知识而言,它们是真理;这些本质上并不是良善,直到它们被感觉为快乐或不快乐,也就是它们被明显感知到,或出于某种爱被感知到的时候。
(续:第三诫)
我们现在解释第三诫,即:当守安息日为圣。第三诫和第四诫包含那些必须做的那些事,也就是说,当守安息日为圣,要孝敬父母。其余的诫命包含那些决不可做的事;也就是说,不可拜别神;不可亵渎神的名;不可偷盗,不可通奸,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恋别人的财物。这两条诫命是要行出的诫命,因为其余诫命的神圣性取决于它们。事实上,“安息日”表示主里面神性本身与神性人身的合一,也表示祂与天堂并教会的结合,因而对正在重生的人来说,表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就是安息日的含义,所以安息日是以色列教会中敬拜的一切的主要代表,这一点明显可见于耶利米书(17:20–27)和别处。它之所以是敬拜的一切的主要代表,是因为敬拜的一切的首要原则就是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没有这种承认,人只能出于自己相信和实行,出于自己相信就是相信虚假,出于自己实行就是实行邪恶,这一点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也明显看出来:
对这些问题,即我们当行什么,才算作神的工作呢?耶稣回答说,信父所差来的,这就是神的工作。(约翰福音6:28, 29)
同一福音书: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安息日代表这种合一和对它的神圣承认,这一点在《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许多地方已经说明,即:“安息日”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里面神性本身与神性人身的合一,在内义上表示主的人身与天堂并教会的结合,一般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因而表示天上的婚姻(AC 8495, 10356, 10730节)。因此,安息日的安息表示这合一的状态,因为那时主安息了;通过这合一也有了天上和地上的平安和救恩。在相对意义上,“安息”表示人与主的结合,因为那时人有了平安和救恩(AC 8494, 8510, 10360, 10367, 10370, 10374, 10668, 10730节)。安息日之前的六日表示合一和结合之前的劳碌和争战(AC 8510, 8888, 9431, 10360, 10667节)。
正在重生的人有两种状态;第一种状态是当他处于真理,通过真理正被引向良善,并进入良善时;另一种状态是当他处于良善时。当人处于第一种状态时,他处于争战或试探;但当他处于第二种状态时,就处于平安的宁静。前一种状态由安息日之前的“劳碌的六日”来表示;后一种状态由安息日的安息来表示(AC 9274, 9431, 10360节)。主也有两种状态;第一种是当祂是神性真理,并出于神性真理与地狱争战,征服它们时;另一种是当祂通过与祂自己里面的神性本身合一而变成神性良善时。在至高意义上,前一种状态由“劳碌的六日”来表示,后一种状态由“安息日”来表示(AC 10360节)。安息日因代表这些事,所以是敬拜的主要代表,是至圣的(AC 10357, 10372节)。“在安息日作工”表示不是被主引领,而是被自己引领,因而表示分离(AC 7893, 8495, 10360, 10362, 10365节)。现在安息日不具有代表性了了,而是教导的一日(AC 10360e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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