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0.⑵不正当的信是指背离独一正信的一切信,这就是那些从别处爬进来,仅视主为人,而非神之人所持守的信。不正当的信是指背离独一正信的一切信,这是不证自明的;因为既然独一之信是真理,那么可推知,凡背离它的都不是真理。
教会的一切善与真皆源于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本为仁的一切事物和本为信的一切事物皆来自该婚姻;另一方面,凡非来自该婚姻的仁与信之物都不是来自合法结合,而是来自非法结合,因而要么来自多偶的婚姻或结合,要么来自通奸。凡承认主,却又拥护异端邪说的虚假之信都是多偶制的产物;而凡承认一个教会有三个主的信则都是通奸的产物。因为这样的信好比一个娼妓,或好比一个女人嫁给了一个男人,却和另外两个男人过夜,并且在与每一个同睡时都称其为她的丈夫。这就是他们的信被视为不正当的原因。在很多经文中,主称这些人为“奸淫”者,这也是祂在约翰福音所说“贼与强盗”的意思: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进羊圈,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爬进去,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约翰福音10:1,9)
进羊圈就是进入教会,也是进入天堂。进羊圈也表示进天堂,是因为天堂与教会合为一体,构成天堂的,无非是存在于它里面的教会。因此,正如主是教会的新郎和丈夫,祂也是天堂的新郎和丈夫。
运用上述三个指标就能鉴定信是婚生子还是私生子。这三个指标就是承认主是神的儿子;承认祂是天地之神;承认祂与父为一。所以,信越背离这三要素,就越是不正当的信。那些仅将主视为一个人,而非神的人所具有的信既是不正当的,也是不贞的。这一事实从两个可憎的异端明显看出来,即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他们遭到诅咒,并被逐出基督教会。因为他们否认主的神性,从别处爬进来。不过,我担心这些可憎之物如今仍普遍潜伏在教会中人的灵里面。令人惊讶的是,人越相信自己在学问和判断上胜过别人,就越倾向于抓住“主是人,不是神,并且因祂是人,所以不可能是神”这样的观念,将其归为己有。凡将这些观念归为己有的,都使自己与阿里乌派、苏西尼派为伴,而在灵界,他们都在地狱中。
这就是当今教会中人的普遍的灵,其原因在于:每个人都有一个同伴灵,否则,这人就无法理性、属灵地分析思考,因而不再是人,而是动物。此外,每个人都会吸引一个在其意愿的情感,因而其理解力的感知上类似于自己的灵。若有人凭着取自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而将自己引入善情,那么指派给他的同伴就是一位天堂天使。反之,若有人通过自证虚假并过着邪恶生活而将自己引入恶情,那么指派给他的同伴就是地狱灵。一旦这样指定,此人与撒旦的关系就会越来越紧密,仿佛兄弟一般,然后越发强化他的谬念,违背圣言真理,也越发使他认同攻击主的可憎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这是因为,所有撒旦都不能忍受听到出自圣言的任何真理,甚至不想听到耶稣之名;若是听见,他们就会狂怒,四处乱窜,辱骂中伤;这时,若有天堂之光流入,他们就会冲进他们所喜爱的洞穴和黑暗中;他们在其中所享受的这种光,如同猫头鹰在黑暗中所享受的光,或象猫在地下室捕鼠时所享受的光。这就是所有在内心和信仰中否认主的神性和圣言的圣洁之人死后的命运;这就是其内在人的性质,无论外在人多么会表演,伪装得多象一个基督徒。我因着自己的耳闻目睹知道这一切都是真的。
凡仅口头上尊主为救世主和救主,而在心里和灵里却视祂为纯粹的人之人,在说出和教导这类观念时,嘴巴都象抹了蜜,心里却象满了苦胆。他们说的话就象甜饼,心思却象毒酒,或象含有飞蛇的糕点。若是牧师,他们就像悬挂和平国家国旗的海盗,当过往船只当作朋友靠近他们时,他们就升起海盗旗,而不是前者,然后夺取船只,把船上的人员当成俘虏。他们还像善恶知识树的蛇,象光明天使那样靠近,手里拿着从那树上的苹果,并将它涂成金色,仿佛从生命树上采摘下来的;然后献上它们说:
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善恶。(创世记3:5)
他们吃了后,就顺从这蛇下到阴间,与他一起生活。阴间周围全都是吃了阿里乌斯和苏西尼的苹果的撒旦。那些不穿礼服就参加婚礼,后来被丢在外边黑暗里的人(马太福音22:11-13)所指的,就是他们。礼服就是信主是神的儿子,是天地之神,与父为一。那些仅口头上尊主为救世主和救主,而在心里和灵里却视祂为纯粹的人之人,若将自己的思想展示给其他人,并说服他们相信,就是属灵的杀人犯,其中最坏的则是属灵的食人者。因为人的生命来自他对主的爱与信;但是,若这爱与信的核心元素,就是信主是神人(God-man)和人神(Man-god),被拿走,他的生命就转变成死亡。因此,这人就是这样如同羔羊那样被狼杀死和吞吃。
775.“有七头”表示被歪曲和玷污的圣言神圣事物的知识或科学。这从“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头”是指聪明和智慧,在反面意义上是指疯狂和愚蠢(参看AE 573, 577节)。由于聪明和智慧不能论及那些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人,就是“从海里上来的兽”所指的那些人,所以“它的头”表示知识。它表示圣言的神圣事物的知识,是因为有“七头”,七论及神圣事物(参看AE 257节)。之所以表示圣言的神圣事物的知识,是因为“龙”所指的那些人不反对圣言;事实上,他们称圣言为神圣和神性,因为他们从圣言寻求或搜集对他们信条的确认。然而,他们通过这些确认歪曲和玷污圣言的神圣事物(他们拥有这些神圣事物的知识),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明显看出来,总体上从以下事实看出来:那些将信仰与生活分离的人别无选择,因为这种分离违背圣言的每一和一切事物。事实上,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它的每个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从圣言的灵义很清楚地看出来。这就是为何如此多的经文有两种表达方式,这两种表达方式看似对同一件事的重复,但其中一种与良善有关,另一种与真理有关;因此,这两者可以说构成一个婚姻,该婚姻被称为神性婚姻,属天的婚姻和属灵的婚姻,就本身而言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关于该婚姻,可参看AE 238, 288b, 484, 660节),信与爱,或信与善行的婚姻必是一样的,因为信属于真理,真理属于信;爱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爱。由此清楚可知,那些将信仰与其生活分离,或也可说,将信与爱分离的人不能不歪曲圣言,因为他们解释字义的方式违背包含在圣言的每一和一切事物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前面说过,“头”表示智慧和聪明,对那些没有智慧和聪明的人来说,它表示知识(或科学);因此,对那些歪曲和败坏圣言的人来说,它表示疯狂和愚蠢,如前所述(AE 715节),那里解释了“龙的七头”的含义。因此,“这兽的头”具有类似含义,因为这兽是指在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方面的龙。“头”表示智慧、聪明和真理的知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愚蠢、疯狂和虚假的知识,因为这些事物就居于头部,在那里处于它们的开端。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所有纤维的起源都在头部;它们从头部行进到属于面部和整个身体的所有感觉和运动器官;那里还有数量无限的物质,这些物质看上去像小球体,被解剖学家称为皮质和灰质;从这些又发出小纤维,这些小纤维最初是肉眼看不见的,后来就捆绑在一起,形成纤维束,并构成整个大脑、小脑和延髓的髓质。从这种髓质中又延伸出肉眼可见的纤维,这些纤维结合在一起时,就被称为神经。通过这些,大脑、小脑和脊髓形成整个身体,以及属于它的每一和一切事物;因此,属于身体的每一和一切事物都受脑支配。
由此可见,用心智这一个词来命名的理解力和意愿,以及随之聪明和智慧居于脑,或说脑是它们的座位,在那里,它们处于其开端或最初原则;而且被形成以接受感觉并产生运动的器官都是由此而来的衍生物,就像源于其源泉的溪流,或像源于其开端的衍生物、源于其原因的结果,或源于其物质的复合物。此外,这些衍生物是这样:脑无处不在,几乎就像太阳凭它的光和热而在地上的每一和一切事物中一样。由此可推知,整个身体,以及它的每一和一切事物都是在心智的看顾和掌管之下的形式,也服从心智;心智就是脑;因此,这些形式被如此构造,以服从心智的指引,以至于凡心智所在的部分,或它将其生命所传与的部分无不是人生命的一部分。由此可见,当心智在其属于理解力的思维中,并在其属于意愿的情感中时,它就延伸到了身体的每一个部分,或说整个身体的每个细节中,并在那里通过自己的形式扩散出去,就像天使的思维和情感延伸到整个天堂的各个社群一样。此处的情况也是一样,因为人体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天堂的一切事物;因此,在主面前,整个天堂的形式就是人的形式。《属天的奥秘》,以及《天堂与地狱》大量论述了这个主题。
说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为何“头”表示智慧和聪明,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愚蠢和疯狂。因为人在其初始中怎样,在整体上就怎样;身体连同它的每一和一切部分,都是衍生物,如刚才所述。因此,如果心智处于虚假的信仰和对邪恶的爱,那么整个身体,也就是整个人就处于一种类似的状态。当人变成一个灵,无论善恶时,这一点也就显而易见了;那时,他的整个灵体,从头到脚,完全就是他心智的样子。如果心智是天堂的,那么整个灵,甚至在其身体方面,都是天堂的。如果心智是地狱的,那么整个灵,甚至在其身体方面,都是地狱的。因此,后一种灵以可怕的形式显现,就像一个魔鬼,而前一种灵以美丽的形式显现,就像一位天堂天使。不过,关于这个主题,我们将在别处进一步予以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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