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0.(2)虚假的信仰是指偏离真实的信仰,即唯一信仰的一切信仰,这是那些“从别处爬上来”,不把主看作神,只看作一个人的人持有的信仰。虚假的信仰是指偏离真实的信仰,即唯一信仰的一切信仰,这是不言而喻的;因为如果唯一的信仰是真理,那么可推知,凡偏离它的,都不是真理。主与教会的婚姻生出了教会的一切良善与真理,因而生出了本质上是仁爱与信仰的一切。而另一方面,任何仁爱和信仰若不源于该婚姻,都不是合法出生的,而是一夫多妻或通奸的非婚生子女或私生子。所有承认主,却采用异端虚假的信仰,都是一夫多妻的产物;承认一个教会有三个主的信仰,是通奸的产物。因为这种信仰要么像妓女,要么像一个女人嫁给一个男人,却与另外两个男人过夜,在与每个男人同床共枕时,都称他为丈夫。因此,这种信仰被称为虚假的;在许多地方,主都称那些持有这种信仰的人为“通奸者”,约翰福音中的“贼和强盗”也是指他们: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不从门进羊圈,倒从别处爬进去的,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约翰福音10:1, 9)
进羊圈就是进教会,也是进天堂。进羊圈也是进天堂,因为天堂与教会构成一体,构成天堂的,只是它里面的教会。因此,正如主是教会的新郎和丈夫,祂也是天堂的新郎和丈夫。
信仰的合法性和非法性可通过上述三个标志来检验和确定,即:承认主是神的儿子,承认祂是天地之神,承认祂与父为一。因此,任何信仰越偏离这些基本要素,就越是虚假的。对那些不把主看作神,只看作一个人的人来说,信仰既是虚假的,同时也是通奸的。这一事实从两种可憎的异端,即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很清楚地看出来,这两种异端已经受到绝罚,并被逐出基督教会,因为他们否认主的神性,从别处爬上来。然而,我担心如今这些可憎的东西隐藏在教会之人的思想或普遍的灵中。值得注意的是,一个人越认为自己在学问和判断上优先于他人,就越倾向于抓住并采用这些观念,即:主是一个人,不是神,因为祂是一个人,所以祂不能是神;凡采用这些观念的人都会与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建立友谊,而在灵界,他们都在地狱里。
这就是当今教会之人普遍的灵,或说这些观念在当今教会之人中间广泛存在,因为每个人都有一个交往的灵人;没有这个交往的灵人,人将不能分析、理性、属灵地思考,因而将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畜生。此外,每个人都会吸引一个与他自己意愿的情感和随之而来的理解力的感知和谐一致的灵人。一个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而进入良善情感的人,就与一位来自天堂的天使联系在一起。而一个通过对虚假的确认和邪恶的生活而进入邪恶情感的人,却与一个来自地狱的灵人联系在一起;由于这种联系,他可以说越来越与撒但建立情谊,或说与他们为伴,然后越来越确认反对圣言真理的虚假,并确认反对主的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的可憎之事。这是因为撒但无法忍受听到来自圣言的任何真理,甚至无法忍受提到耶稣这个名字。他们若听到了,就会变得像复仇女神,来回奔跑,说亵渎的话。这时,如果来自天堂的光流入,照在他们身上,他们就会一头冲进洞穴,冲进自己的幽暗中;在那里,他们的光就像猫头鹰在黑暗中看到的光,或猫在地窖里抓老鼠的光。这就是所有在内心和信仰上否认主的神性和圣言神圣性的人死后的命运。他们的内在人就具有这种性质,无论外在人如何模仿并假装是基督徒。我知道这是真的,因为我已经看到并听到了。
所有只用嘴唇尊主为救赎主和救主,却在心里和灵里只把祂看作是一个人的人,当如此说话和教导时,就像那些嘴巴满了蜜,心里却满了苦胆的人。他们的话语就像糖,而他们的思维却像毒药;他们就像夹着蛇的成卷的糕点,或层层潜伏着蝰蛇的烤肉。他们若是牧师,就像在海上升起和平国家旗帜的海盗,当一艘船当作朋友靠近他们时,他们就升起海盗旗,换下另一面旗,扣押船只并俘虏船员。他们也像善恶知识树上的蛇;他们像光明天使一样靠近,手里拿着那棵树上的苹果,但涂得像生命树上的金苹果;他们献上这些苹果,说:
神知道,你们吃它的日子,你们的眼睛就开了,你们便如神一样知道善恶。(创世记3:5)
等那些接受这果子的人吃了后,他们就跟着这蛇到了阴间,或更低的世界,与他同住。在这较低地区或阴间周围住着的,都是吃了阿里乌斯和苏西尼的苹果的撒但。那个来参加婚礼,却没有穿婚筵的礼服,被丢在外边黑暗里的人(马太福音22:11-13)也是指他们。“婚筵的礼服”是指对主是神的儿子,天地之神,与父为一的信仰。那些只用嘴唇尊敬主,但在心里和灵里却只把祂看作一个人的人,若说出自己的想法,并说服其他人相信这些想法,就是属灵的杀人犯;在他们当中,最坏的是属灵的食人者。因为人的生命来自对主的爱和对主的信仰;如果信仰和爱的这一基本要素,即主是神-人和人-神,被夺走,那么人的生命就变成死亡。因此,通过这种方式,人被杀死和吞食,就像羔羊被狼杀死和吞食一样。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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