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0.(2)虚假的信仰是指偏离真实的信仰,即唯一信仰的一切信仰,这是那些“从别处爬上来”,不把主看作神,只看作一个人的人持有的信仰。虚假的信仰是指偏离真实的信仰,即唯一信仰的一切信仰,这是不言而喻的;因为如果唯一的信仰是真理,那么可推知,凡偏离它的,都不是真理。主与教会的婚姻生出了教会的一切良善与真理,因而生出了本质上是仁爱与信仰的一切。而另一方面,任何仁爱和信仰若不源于该婚姻,都不是合法出生的,而是一夫多妻或通奸的非婚生子女或私生子。所有承认主,却采用异端虚假的信仰,都是一夫多妻的产物;承认一个教会有三个主的信仰,是通奸的产物。因为这种信仰要么像妓女,要么像一个女人嫁给一个男人,却与另外两个男人过夜,在与每个男人同床共枕时,都称他为丈夫。因此,这种信仰被称为虚假的;在许多地方,主都称那些持有这种信仰的人为“通奸者”,约翰福音中的“贼和强盗”也是指他们: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不从门进羊圈,倒从别处爬进去的,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约翰福音10:1, 9)
进羊圈就是进教会,也是进天堂。进羊圈也是进天堂,因为天堂与教会构成一体,构成天堂的,只是它里面的教会。因此,正如主是教会的新郎和丈夫,祂也是天堂的新郎和丈夫。
信仰的合法性和非法性可通过上述三个标志来检验和确定,即:承认主是神的儿子,承认祂是天地之神,承认祂与父为一。因此,任何信仰越偏离这些基本要素,就越是虚假的。对那些不把主看作神,只看作一个人的人来说,信仰既是虚假的,同时也是通奸的。这一事实从两种可憎的异端,即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很清楚地看出来,这两种异端已经受到绝罚,并被逐出基督教会,因为他们否认主的神性,从别处爬上来。然而,我担心如今这些可憎的东西隐藏在教会之人的思想或普遍的灵中。值得注意的是,一个人越认为自己在学问和判断上优先于他人,就越倾向于抓住并采用这些观念,即:主是一个人,不是神,因为祂是一个人,所以祂不能是神;凡采用这些观念的人都会与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建立友谊,而在灵界,他们都在地狱里。
这就是当今教会之人普遍的灵,或说这些观念在当今教会之人中间广泛存在,因为每个人都有一个交往的灵人;没有这个交往的灵人,人将不能分析、理性、属灵地思考,因而将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畜生。此外,每个人都会吸引一个与他自己意愿的情感和随之而来的理解力的感知和谐一致的灵人。一个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而进入良善情感的人,就与一位来自天堂的天使联系在一起。而一个通过对虚假的确认和邪恶的生活而进入邪恶情感的人,却与一个来自地狱的灵人联系在一起;由于这种联系,他可以说越来越与撒但建立情谊,或说与他们为伴,然后越来越确认反对圣言真理的虚假,并确认反对主的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的可憎之事。这是因为撒但无法忍受听到来自圣言的任何真理,甚至无法忍受提到耶稣这个名字。他们若听到了,就会变得像复仇女神,来回奔跑,说亵渎的话。这时,如果来自天堂的光流入,照在他们身上,他们就会一头冲进洞穴,冲进自己的幽暗中;在那里,他们的光就像猫头鹰在黑暗中看到的光,或猫在地窖里抓老鼠的光。这就是所有在内心和信仰上否认主的神性和圣言神圣性的人死后的命运。他们的内在人就具有这种性质,无论外在人如何模仿并假装是基督徒。我知道这是真的,因为我已经看到并听到了。
所有只用嘴唇尊主为救赎主和救主,却在心里和灵里只把祂看作是一个人的人,当如此说话和教导时,就像那些嘴巴满了蜜,心里却满了苦胆的人。他们的话语就像糖,而他们的思维却像毒药;他们就像夹着蛇的成卷的糕点,或层层潜伏着蝰蛇的烤肉。他们若是牧师,就像在海上升起和平国家旗帜的海盗,当一艘船当作朋友靠近他们时,他们就升起海盗旗,换下另一面旗,扣押船只并俘虏船员。他们也像善恶知识树上的蛇;他们像光明天使一样靠近,手里拿着那棵树上的苹果,但涂得像生命树上的金苹果;他们献上这些苹果,说:
神知道,你们吃它的日子,你们的眼睛就开了,你们便如神一样知道善恶。(创世记3:5)
等那些接受这果子的人吃了后,他们就跟着这蛇到了阴间,或更低的世界,与他同住。在这较低地区或阴间周围住着的,都是吃了阿里乌斯和苏西尼的苹果的撒但。那个来参加婚礼,却没有穿婚筵的礼服,被丢在外边黑暗里的人(马太福音22:11-13)也是指他们。“婚筵的礼服”是指对主是神的儿子,天地之神,与父为一的信仰。那些只用嘴唇尊敬主,但在心里和灵里却只把祂看作一个人的人,若说出自己的想法,并说服其他人相信这些想法,就是属灵的杀人犯;在他们当中,最坏的是属灵的食人者。因为人的生命来自对主的爱和对主的信仰;如果信仰和爱的这一基本要素,即主是神-人和人-神,被夺走,那么人的生命就变成死亡。因此,通过这种方式,人被杀死和吞食,就像羔羊被狼杀死和吞食一样。
496.启8:5.“天使拿着香炉,用坛上的火盛满它”表示属天之爱与属灵之爱的结合。这从“香炉”和“坛上的火”的含义清楚可知:“香炉”是指属灵良善(对此,参看AE 491节),因而也指属灵之爱,因为一切良善都属于爱;“坛上的火”是指属天之爱,因为在圣言中,“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属天之爱和地狱之爱。“坛上的火”表示属天之爱,因为上面有火的燔祭坛是出于这爱对主的敬拜的主要代表(参看AE 490节);由于主的这爱持续不断,所以经上规定坛上的火要不断烧着,他们要取这火盛在香炉上烧香,这样做是为了代表属天之爱与属灵之爱的结合。
坛上的火要不断烧着,这一点从摩西五经明显看出来:
坛上的火要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并要把燔祭摆在坛上,在其上烧平安祭的脂肪。坛上的火要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2–13)
这代表主的神性之爱是持续不断和永恒的。
他们要拿香炉,取祭坛上的火烧香,这一点也可见于摩西五经:
亚伦要拿香炉,从耶和华面前的坛上取烧着的火炭;他要把香放在火上。(利未记16:12–13)
民数记:
亚伦从坛上取火,把香放在火上,以此为百姓赎罪。(民数记16:46–47)
这代表,一切挽回祭和赎罪都来自主的神性之爱;同样代表,主垂听并接受拥有这爱在里面的一切;从香升起的烟也代表垂听和接受。
由于可拉、大坍、亚比兰和他们的同伴从祭坛上取火烧香,从而使他们的香炉成圣,所以他们被地吞了之后,经上吩咐他们的铜香炉要拾起来,火撒在别处,要把香炉锤成片子,用以包坛(民数记16:36–39)。这也代表主的神性之爱的神圣。由于香祭从坛上的火获得它们的神圣,所以用凡火献香是亵渎;因此,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被天上的火烧灭,因为他们用凡火献香(利未记10:1–2)。用凡火献香代表出于其它爱,而不是神性的敬拜,出于其它任何爱的敬拜都是亵渎。
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叫人们知道,“祭坛上的火”表示主的神性之爱,这爱在天堂被称为神性属天之爱和神性属灵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和属灵的神性之爱;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在主的属天国度,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在主的属灵国度。因为所有天堂都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构成属天国度,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构成属灵国度。所有天堂都分为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这两种爱构成这两个国度,或所有天堂(HH 13–19节)。然而,必须清楚的是,主的神性之爱在天堂被称为属天的和属灵的,是因天使对它的接受,而不是因它本身的任何分裂;还要知道,属灵之爱来源于属天之爱,如同结果来源于它的有效原因,又如同真理来源于良善;因为属灵之爱的良善本质上是属天之爱的良善的真理。因此,这两个国度彼此结合,在主的眼里为一。但这话是说给那些喜欢探索内层事物之人的。在下文会看到从圣言证实,“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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