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0.⑵不正当的信是指背离独一正信的一切信,这就是那些从别处爬进来,仅视主为人,而非神之人所持守的信。不正当的信是指背离独一正信的一切信,这是不证自明的;因为既然独一之信是真理,那么可推知,凡背离它的都不是真理。
教会的一切善与真皆源于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本为仁的一切事物和本为信的一切事物皆来自该婚姻;另一方面,凡非来自该婚姻的仁与信之物都不是来自合法结合,而是来自非法结合,因而要么来自多偶的婚姻或结合,要么来自通奸。凡承认主,却又拥护异端邪说的虚假之信都是多偶制的产物;而凡承认一个教会有三个主的信则都是通奸的产物。因为这样的信好比一个娼妓,或好比一个女人嫁给了一个男人,却和另外两个男人过夜,并且在与每一个同睡时都称其为她的丈夫。这就是他们的信被视为不正当的原因。在很多经文中,主称这些人为“奸淫”者,这也是祂在约翰福音所说“贼与强盗”的意思: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进羊圈,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爬进去,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约翰福音10:1,9)
进羊圈就是进入教会,也是进入天堂。进羊圈也表示进天堂,是因为天堂与教会合为一体,构成天堂的,无非是存在于它里面的教会。因此,正如主是教会的新郎和丈夫,祂也是天堂的新郎和丈夫。
运用上述三个指标就能鉴定信是婚生子还是私生子。这三个指标就是承认主是神的儿子;承认祂是天地之神;承认祂与父为一。所以,信越背离这三要素,就越是不正当的信。那些仅将主视为一个人,而非神的人所具有的信既是不正当的,也是不贞的。这一事实从两个可憎的异端明显看出来,即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他们遭到诅咒,并被逐出基督教会。因为他们否认主的神性,从别处爬进来。不过,我担心这些可憎之物如今仍普遍潜伏在教会中人的灵里面。令人惊讶的是,人越相信自己在学问和判断上胜过别人,就越倾向于抓住“主是人,不是神,并且因祂是人,所以不可能是神”这样的观念,将其归为己有。凡将这些观念归为己有的,都使自己与阿里乌派、苏西尼派为伴,而在灵界,他们都在地狱中。
这就是当今教会中人的普遍的灵,其原因在于:每个人都有一个同伴灵,否则,这人就无法理性、属灵地分析思考,因而不再是人,而是动物。此外,每个人都会吸引一个在其意愿的情感,因而其理解力的感知上类似于自己的灵。若有人凭着取自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而将自己引入善情,那么指派给他的同伴就是一位天堂天使。反之,若有人通过自证虚假并过着邪恶生活而将自己引入恶情,那么指派给他的同伴就是地狱灵。一旦这样指定,此人与撒旦的关系就会越来越紧密,仿佛兄弟一般,然后越发强化他的谬念,违背圣言真理,也越发使他认同攻击主的可憎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这是因为,所有撒旦都不能忍受听到出自圣言的任何真理,甚至不想听到耶稣之名;若是听见,他们就会狂怒,四处乱窜,辱骂中伤;这时,若有天堂之光流入,他们就会冲进他们所喜爱的洞穴和黑暗中;他们在其中所享受的这种光,如同猫头鹰在黑暗中所享受的光,或象猫在地下室捕鼠时所享受的光。这就是所有在内心和信仰中否认主的神性和圣言的圣洁之人死后的命运;这就是其内在人的性质,无论外在人多么会表演,伪装得多象一个基督徒。我因着自己的耳闻目睹知道这一切都是真的。
凡仅口头上尊主为救世主和救主,而在心里和灵里却视祂为纯粹的人之人,在说出和教导这类观念时,嘴巴都象抹了蜜,心里却象满了苦胆。他们说的话就象甜饼,心思却象毒酒,或象含有飞蛇的糕点。若是牧师,他们就像悬挂和平国家国旗的海盗,当过往船只当作朋友靠近他们时,他们就升起海盗旗,而不是前者,然后夺取船只,把船上的人员当成俘虏。他们还像善恶知识树的蛇,象光明天使那样靠近,手里拿着从那树上的苹果,并将它涂成金色,仿佛从生命树上采摘下来的;然后献上它们说:
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善恶。(创世记3:5)
他们吃了后,就顺从这蛇下到阴间,与他一起生活。阴间周围全都是吃了阿里乌斯和苏西尼的苹果的撒旦。那些不穿礼服就参加婚礼,后来被丢在外边黑暗里的人(马太福音22:11-13)所指的,就是他们。礼服就是信主是神的儿子,是天地之神,与父为一。那些仅口头上尊主为救世主和救主,而在心里和灵里却视祂为纯粹的人之人,若将自己的思想展示给其他人,并说服他们相信,就是属灵的杀人犯,其中最坏的则是属灵的食人者。因为人的生命来自他对主的爱与信;但是,若这爱与信的核心元素,就是信主是神人(God-man)和人神(Man-god),被拿走,他的生命就转变成死亡。因此,这人就是这样如同羔羊那样被狼杀死和吞吃。
1164.“哭泣悲哀”表示灵魂和内心的悲伤。这从“哭泣”和“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哭泣”是指灵魂的悲伤;“悲哀”是指内心的悲伤。灵魂的悲伤与内心的悲伤之间的区别就像良善与真理之间的区别,因为在圣言中,“灵魂”论及属于信的真理,“内心”论及属于爱的良善。这就是为何出于灵魂和内心这种说法经常出现在圣言中。它们也像人的意愿与理解力,以及肺呼吸与心跳那样不同。由于圣言里面有一种婚姻,就像真理与良善的婚姻,或信与爱的婚姻,或理解力与意愿的婚姻,所以此处“哭泣悲哀”也是如此,“哭泣”是出于灵魂的悲伤,“悲哀”是出于内心的悲伤。
(续)
为叫人可以被主从地狱中领出来,并被引入天堂,他必须貌似出于自己抵制地狱,也就是抵制邪恶。他若不貌似出于自己抵制,就仍留在地狱中,地狱则在他里面,他永远不会与它分离。这一点从前面所阐述和解释的圣治律法可推知。此外,经历教导我们,事实就是这样。邪恶要么通过惩罚,试探和由此产生的厌恶,要么通过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而从人那里被移除。对那些没有被改造的人来说,邪恶通过惩罚被移除;对那些即将被改造的人来说,邪恶通过试探和由此产生的厌恶被移除;对重生之人来说,邪恶通过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被移除。经历如下:当一个没有被改造的人或一个恶人受到惩罚时,如地狱里所发生的情形,他被保持在惩罚中,不会被释放,直到看到他自己不意愿邪恶;他就这样被迫移除邪恶。如果这种惩罚没有延伸到意图和意愿,他就会继续留在他的邪恶中。然而,甚至那时邪恶也没有被根除,因为他没有强迫自己。邪恶仍留在里面,并且当恐惧消失时,邪恶就会返回。对那些即将被改造的人来说,邪恶通过试探被移除,试探不是惩罚,而是争战。这种人不是被迫抵制邪恶,而是他们自己强迫自己,并祈求主,由此从他们所抵制的邪恶中被释放出来。后来,他们停止邪恶,不是出于对惩罚的任何恐惧而停止,而是出于对邪恶的厌恶而停止;最终,对邪恶的这种厌恶就成了他们的抵制。但对重生之人来说,没有试探,也没有争战,而是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使邪恶离他们远远的;因为他们完全与地狱,也就是邪恶的源头分离,并与主结合。
与邪恶分离,并远离邪恶,无非是与地狱社群分离,并远离这些社群。主能使祂所愿意的任何人与地狱社群,也就是邪恶分离,并远离它们,能将任何人转到天堂社群,从而转向良善;但这种变化只能维持几个小时,之后,邪恶就会返回。我经常看到这种情况发生,发现恶人仍和以前一样邪恶。在整个灵界,人不通过貌似出于自己的争战或抵制就能远离邪恶,或人不唯独靠主如此远离的例子一个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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