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80

380.(2)虚假的

380.(2)虚假的信仰是指偏离真实的信仰,即唯一信仰的一切信仰,这是那些“从别处爬上来”,不把主看作神,只看作一个人的人持有的信仰。虚假的信仰是指偏离真实的信仰,即唯一信仰的一切信仰,这是不言而喻的;因为如果唯一的信仰是真理,那么可推知,凡偏离它的,都不是真理。主与教会的婚姻生出了教会的一切良善与真理,因而生出了本质上是仁爱与信仰的一切。而另一方面,任何仁爱和信仰若不源于该婚姻,都不是合法出生的,而是一夫多妻或通奸的非婚生子女或私生子。所有承认主,却采用异端虚假的信仰,都是一夫多妻的产物;承认一个教会有三个主的信仰,是通奸的产物。因为这种信仰要么像妓女,要么像一个女人嫁给一个男人,却与另外两个男人过夜,在与每个男人同床共枕时,都称他为丈夫。因此,这种信仰被称为虚假的;在许多地方,主都称那些持有这种信仰的人为“通奸者”,约翰福音中的“贼和强盗”也是指他们: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不从门进羊圈,倒从别处爬进去的,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约翰福音10:1, 9)

进羊圈就是进教会,也是进天堂。进羊圈也是进天堂,因为天堂与教会构成一体,构成天堂的,只是它里面的教会。因此,正如主是教会的新郎和丈夫,祂也是天堂的新郎和丈夫。

信仰的合法性和非法性可通过上述三个标志来检验和确定,即:承认主是神的儿子,承认祂是天地之神,承认祂与父为一。因此,任何信仰越偏离这些基本要素,就越是虚假的。对那些不把主看作神,只看作一个人的人来说,信仰既是虚假的,同时也是通奸的。这一事实从两种可憎的异端,即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很清楚地看出来,这两种异端已经受到绝罚,并被逐出基督教会,因为他们否认主的神性,从别处爬上来。然而,我担心如今这些可憎的东西隐藏在教会之人的思想或普遍的灵中。值得注意的是,一个人越认为自己在学问和判断上优先于他人,就越倾向于抓住并采用这些观念,即:主是一个人,不是神,因为祂是一个人,所以祂不能是神;凡采用这些观念的人都会与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建立友谊,而在灵界,他们都在地狱里。

这就是当今教会之人普遍的灵,或说这些观念在当今教会之人中间广泛存在,因为每个人都有一个交往的灵人;没有这个交往的灵人,人将不能分析、理性、属灵地思考,因而将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畜生。此外,每个人都会吸引一个与他自己意愿的情感和随之而来的理解力的感知和谐一致的灵人。一个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而进入良善情感的人,就与一位来自天堂的天使联系在一起。而一个通过对虚假的确认和邪恶的生活而进入邪恶情感的人,却与一个来自地狱的灵人联系在一起;由于这种联系,他可以说越来越与撒但建立情谊,或说与他们为伴,然后越来越确认反对圣言真理的虚假,并确认反对主的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的可憎之事。这是因为撒但无法忍受听到来自圣言的任何真理,甚至无法忍受提到耶稣这个名字。他们若听到了,就会变得像复仇女神,来回奔跑,说亵渎的话。这时,如果来自天堂的光流入,照在他们身上,他们就会一头冲进洞穴,冲进自己的幽暗中;在那里,他们的光就像猫头鹰在黑暗中看到的光,或猫在地窖里抓老鼠的光。这就是所有在内心和信仰上否认主的神性和圣言神圣性的人死后的命运。他们的内在人就具有这种性质,无论外在人如何模仿并假装是基督徒。我知道这是真的,因为我已经看到并听到了。

所有只用嘴唇尊主为救赎主和救主,却在心里和灵里只把祂看作是一个人的人,当如此说话和教导时,就像那些嘴巴满了蜜,心里却满了苦胆的人。他们的话语就像糖,而他们的思维却像毒药;他们就像夹着蛇的成卷的糕点,或层层潜伏着蝰蛇的烤肉。他们若是牧师,就像在海上升起和平国家旗帜的海盗,当一艘船当作朋友靠近他们时,他们就升起海盗旗,换下另一面旗,扣押船只并俘虏船员。他们也像善恶知识树上的蛇;他们像光明天使一样靠近,手里拿着那棵树上的苹果,但涂得像生命树上的金苹果;他们献上这些苹果,说:

神知道,你们吃它的日子,你们的眼睛就开了,你们便如神一样知道善恶。(创世记3:5)

等那些接受这果子的人吃了后,他们就跟着这蛇到了阴间,或更低的世界,与他同住。在这较低地区或阴间周围住着的,都是吃了阿里乌斯和苏西尼的苹果的撒但。那个来参加婚礼,却没有穿婚筵的礼服,被丢在外边黑暗里的人(马太福音22:11-13)也是指他们。“婚筵的礼服”是指对主是神的儿子,天地之神,与父为一的信仰。那些只用嘴唇尊敬主,但在心里和灵里却只把祂看作一个人的人,若说出自己的想法,并说服其他人相信这些想法,就是属灵的杀人犯;在他们当中,最坏的是属灵的食人者。因为人的生命来自对主的爱和对主的信仰;如果信仰和爱的这一基本要素,即主是神-人和人-神,被夺走,那么人的生命就变成死亡。因此,通过这种方式,人被杀死和吞食,就像羔羊被狼杀死和吞食一样。


诠释启示录 #108

108.启2:7.“

108.启2:7.“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表示能理解的人都应听从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对那些属祂教会的人所教导和所说的话。这从“凡有耳的,就让他听”、“灵”和“众教会”的含义清楚可知:“凡有耳的,就让他听”是指能理解的人应听从或服从,“听”是指理解并实行,也就是听从(参看AE 11节);“灵”,此处即神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3704, 5307, 6788, 6982, 6993, 7001, 7499, 8302, 9199, 9228—9229, 9303, 9407, 9818, 9820, 10330节);“众教会”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之人,也就是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因为其他人不属于教会。“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这句话是对每个教会说的(在此是对以弗所教会说的;后来对士每拿教会说,1:11;对别迦摩教会说,1:17;对推雅推喇教会说,2:29;对撒狄教会说,3:6;对非拉铁非教会说,3:13;对老底嘉教会说,3:22);这是为了让凡属教会的人都能知道构成教会的,不是知道并理解信之真理和良善,或教义,甚至是圣言,而是听从,也就是理解并实行;因为“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这句话就表示这一点。由于构成教会,并形成与人同在的天堂的,是这一点,而不是没有实行的知道和理解,所以主也偶尔用到这句话,即“凡有耳的,就让他听”(如在马太福音11:15; 13:43; 马可福音4:9, 23; 7:16; 路加福音8:8; 14:35)。在启示录,经上补充说“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是因为这句话表示神性真理向那些属教会的人所教导和所说的话,或也可说,主所教导和所说的话,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从祂发出(参看《天堂与地狱》,13, 133, 137, 139节);因此,主自己不会说“灵所说的话”,因为祂自己就是那说话的神性真理。

构成教会,并形成与人同在的天堂的,不是知道并理解神性真理,而是知道、理解并实行,主在许多经文中都明明白白地教导了这一点;如在马太福音:

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谨慎的人;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愚蠢的人。(马太福音7:24, 26)

又:

撒在好地上的,是听了圣言又明白,后来结实的人。(马太福音13:23)

路加福音:

凡到我这里来,听见我的话就去行的,我要指示你们他像什么人。他像一个人盖房子,把根基立在磐石上。但听了不去行的,就像一个人在土地上盖房子,没有根基。(路加福音6:47–49)

又:

听了神的圣言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 8:21)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在这些经文中,“听”只表示听,也就是知道和理解。在日常交谈中,当说一个人听某种东西时,“听”就具有这种含义;但当说他侧耳倾听,或留心细听,以及听从时,它表示理解并实行。此外,那些将生活与信仰分离的人就像主在马太福音所论到的人:

看见的人看不见,听见的人听不见,他们也不明白。(马太福音13:13–15; 以西结书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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