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80

380.⑵不正当的信

380.⑵不正当的信是指背离独一正信的一切信,这就是那些从别处爬进来,仅视主为人,而非神之人所持守的信。不正当的信是指背离独一正信的一切信,这是不证自明的;因为既然独一之信是真理,那么可推知,凡背离它的都不是真理。
教会的一切善与真皆源于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本为仁的一切事物和本为信的一切事物皆来自该婚姻;另一方面,凡非来自该婚姻的仁与信之物都不是来自合法结合,而是来自非法结合,因而要么来自多偶的婚姻或结合,要么来自通奸。凡承认主,却又拥护异端邪说的虚假之信都是多偶制的产物;而凡承认一个教会有三个主的信则都是通奸的产物。因为这样的信好比一个娼妓,或好比一个女人嫁给了一个男人,却和另外两个男人过夜,并且在与每一个同睡时都称其为她的丈夫。这就是他们的信被视为不正当的原因。在很多经文中,主称这些人为“奸淫”者,这也是祂在约翰福音所说“贼与强盗”的意思: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进羊圈,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爬进去,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约翰福音10:1,9)
进羊圈就是进入教会,也是进入天堂。进羊圈也表示进天堂,是因为天堂与教会合为一体,构成天堂的,无非是存在于它里面的教会。因此,正如主是教会的新郎和丈夫,祂也是天堂的新郎和丈夫。
运用上述三个指标就能鉴定信是婚生子还是私生子。这三个指标就是承认主是神的儿子;承认祂是天地之神;承认祂与父为一。所以,信越背离这三要素,就越是不正当的信。那些仅将主视为一个人,而非神的人所具有的信既是不正当的,也是不贞的。这一事实从两个可憎的异端明显看出来,即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他们遭到诅咒,并被逐出基督教会。因为他们否认主的神性,从别处爬进来。不过,我担心这些可憎之物如今仍普遍潜伏在教会中人的灵里面。令人惊讶的是,人越相信自己在学问和判断上胜过别人,就越倾向于抓住“主是人,不是神,并且因祂是人,所以不可能是神”这样的观念,将其归为己有。凡将这些观念归为己有的,都使自己与阿里乌派、苏西尼派为伴,而在灵界,他们都在地狱中。
这就是当今教会中人的普遍的灵,其原因在于:每个人都有一个同伴灵,否则,这人就无法理性、属灵地分析思考,因而不再是人,而是动物。此外,每个人都会吸引一个在其意愿的情感,因而其理解力的感知上类似于自己的灵。若有人凭着取自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而将自己引入善情,那么指派给他的同伴就是一位天堂天使。反之,若有人通过自证虚假并过着邪恶生活而将自己引入恶情,那么指派给他的同伴就是地狱灵。一旦这样指定,此人与撒旦的关系就会越来越紧密,仿佛兄弟一般,然后越发强化他的谬念,违背圣言真理,也越发使他认同攻击主的可憎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这是因为,所有撒旦都不能忍受听到出自圣言的任何真理,甚至不想听到耶稣之名;若是听见,他们就会狂怒,四处乱窜,辱骂中伤;这时,若有天堂之光流入,他们就会冲进他们所喜爱的洞穴和黑暗中;他们在其中所享受的这种光,如同猫头鹰在黑暗中所享受的光,或象猫在地下室捕鼠时所享受的光。这就是所有在内心和信仰中否认主的神性和圣言的圣洁之人死后的命运;这就是其内在人的性质,无论外在人多么会表演,伪装得多象一个基督徒。我因着自己的耳闻目睹知道这一切都是真的。
凡仅口头上尊主为救世主和救主,而在心里和灵里却视祂为纯粹的人之人,在说出和教导这类观念时,嘴巴都象抹了蜜,心里却象满了苦胆。他们说的话就象甜饼,心思却象毒酒,或象含有飞蛇的糕点。若是牧师,他们就像悬挂和平国家国旗的海盗,当过往船只当作朋友靠近他们时,他们就升起海盗旗,而不是前者,然后夺取船只,把船上的人员当成俘虏。他们还像善恶知识树的蛇,象光明天使那样靠近,手里拿着从那树上的苹果,并将它涂成金色,仿佛从生命树上采摘下来的;然后献上它们说:
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善恶。(创世记3:5)
他们吃了后,就顺从这蛇下到阴间,与他一起生活。阴间周围全都是吃了阿里乌斯和苏西尼的苹果的撒旦。那些不穿礼服就参加婚礼,后来被丢在外边黑暗里的人(马太福音22:11-13)所指的,就是他们。礼服就是信主是神的儿子,是天地之神,与父为一。那些仅口头上尊主为救世主和救主,而在心里和灵里却视祂为纯粹的人之人,若将自己的思想展示给其他人,并说服他们相信,就是属灵的杀人犯,其中最坏的则是属灵的食人者。因为人的生命来自他对主的爱与信;但是,若这爱与信的核心元素,就是信主是神人(God-man)和人神(Man-god),被拿走,他的生命就转变成死亡。因此,这人就是这样如同羔羊那样被狼杀死和吞吃。

诠释启示录 #108

108.启2:7.“

108.启2:7.“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表示能理解的人都应听从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对那些属祂教会的人所教导和所说的话。这从“凡有耳的,就让他听”、“灵”和“众教会”的含义清楚可知:“凡有耳的,就让他听”是指能理解的人应听从或服从,“听”是指理解并实行,也就是听从(参看AE 11节);“灵”,此处即神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3704, 5307, 6788, 6982, 6993, 7001, 7499, 8302, 9199, 9228, 9229, 9303, 9407, 9818, 9820, 10330节);“众教会”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之人,也就是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因为其他人不属于教会。“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这句话是对每个教会说的(在此是对以弗所教会说的;后来对士每拿教会说,1:11;对别迦摩教会说,1:17;对推雅推喇教会说,2:29;对撒狄教会说,3:6;对非拉铁非教会说,3:13;对老底嘉教会说,3:22);这是为了让凡属教会的人都能知道构成教会的,不是知道并理解信之真理和良善,或教义,甚至是圣言,而是听从,也就是理解并实行;因为“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这句话就表示这一点。由于构成教会,并形成与人同在的天堂的,是这一点,而不是没有实行的知道和理解,所以主也偶尔用到这句话,即“凡有耳的,就让他听”(如在马太福音11:15; 13:43; 马可福音4:9, 23; 7:16; 路加福音8:8; 14:35)。在启示录,经上补充说“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是因为这句话表示神性真理向那些属教会的人所教导和所说的话,或也可说,主所教导和所说的话,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从祂发出(参看《天堂与地狱》,13, 133, 137, 139节);因此,主自己不会说“灵所说的话”,因为祂自己就是那说话的神性真理。
构成教会,并形成与人同在的天堂的,不是知道并理解神性真理,而是知道、理解并实行,主在许多经文中都明明白白地教导了这一点;如在马太福音:
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谨慎的人;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愚蠢的人。(马太福音7:24, 26)
又:
撒在好地上的,是听了圣言又明白,后来结实的人。(马太福音13:23)
路加福音:
凡到我这里来,听见我的话就去行的,我要指示你们他像什么人。他像一个人盖房子,把根基立在磐石上。但听了不去行的,就像一个人在土地上盖房子,没有根基。(路加福音6:47–49)
又:
听了神的圣言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 8:21)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在这些经文中,“听”只表示听,也就是知道和理解。在日常交谈中,当说一个人听某种东西时,“听”就具有这种含义;但当说他侧耳倾听,或留心细听,以及听从时,它表示理解并实行。此外,那些将生活与信仰分离的人就像主在马太福音所论到的人:
看见的人看不见,听见的人听不见,他们也不明白。(马太福音13:13–15; 以西结书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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