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8

38.⑵神是良善本身

38.⑵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为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众所周知,一切事物都关乎良善和真理,这是万物源于爱和智慧的证据。从爱发出的每一个事物都被称为良善,因为它能被感受到,并且爱借以显明自身的快乐就是每个人的良善。而从智慧发出的每一个事物都被称为真理,因为智慧唯独由真理构成,并使它的物体沐浴在愉悦之光中。这愉悦被感知时,就是良善所产生的真理。因此,爱是各种良善的复合物,智慧是各种真理的复合物。但这二者皆来自神,神是爱本身,因而是良善本身,是智慧本身,因而是真理本身。正因如此,教会有两大要素,被称为仁与信。这仁与信构成教会的整体结构,并存在于其每一个部分中。原因在于,教会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仁,被称作仁;教会的一切真理都属于信,被称作信。正是爱的快乐,也就是仁的快乐,使得快乐被称为良善;正是智慧的愉悦,也就是信的愉悦,使得真理被称为真理。因为赋予良善和真理生命的,是快乐和愉悦。若非它们通过这一源头拥有生命,各种良善和真理可以说毫无生命可言,就是一片不毛之地。
不过,爱的快乐有两种,即善爱的快乐和恶爱的快乐;而看似属于智慧的愉悦也有两种,即信真理的愉悦和信虚假的愉悦。爱的这两种快乐由于它们所产生的感受而被拥有它们的人视为良善;而信的这两种愉悦则由于它们所引起的觉察也被称为良善。但由于它们在理解力中,故它们其实是真理。然而,它们却是对立面,其中一种爱的良善是良善,另一种则是邪恶;其中一种信的真理是真理,而另一种则是虚假。其快乐本质上是良善的爱就象太阳的热,它会作用于肥沃的土壤、有用的树种和农作物,带来生机和出产。它的力量所到之处都变得象伊甸园,就是耶和华的园子,也象迦南地。而这爱之真理的愉悦则象春光,或象光流入盛满美丽鲜花的水晶花瓶,当花瓶被打开时,芳香四溢。然而,恶爱的快乐就象烤焦和毁灭的太阳之热,或这热作用于不毛之地和有害树种,如荆棘等。它的力量所到之处会制造阿拉伯沙漠,其中遍布毒蛇和火蛇。虚假的愉悦则象冬光,或象光流入满是蛆虫和恶臭爬行物的醋瓶。
要知道,每一种良善都通过真理形成,并以真理为衣包裹自身,从而与其它良善区别开来。而且,属于同一家族的一系列良善会将自己打包成捆,并覆上覆盖物,以使自己有别于其它家族。它们的这种形成方式可用人体的各个部位来说明。人的心智也是同样的情形,原因在于,心智的一切和人体的一切具有永恒不变的对应关系。由此可知,人的心智是由属灵的实质从内在、属世的实质从外在、最后由物质组织起来的。心智的快乐若是良善的,那么该心智就是由诸如存在于天堂中的那类属灵实质形成;而心智的快乐若是邪恶的,那么该心智就是由诸如存在于地狱中的那类属灵实质形成,其邪恶通过虚假被打包成捆。而前一种心智中的良善则通过真理被打包成捆。由于各种良善与邪恶都被打包成捆,故主说:
稗子要褥出来,捆成捆,留着烧,叫人跌倒的和作恶的,也要这样挑出来。(马太福音13:30,40,41;约翰福音15:6)

诠释启示录 #955

955.启15:8

955.启15:8.“因神的荣耀和能力,殿充满了烟”表示在来自属灵意义上的神性真理的光明和能力中的属世意义上的神性真理或圣言。这从“殿”、“烟”、“神的荣耀”和“神的能力”的含义清楚可知:“殿”是指从属灵意义上的神性真理那里被光照的属世意义上的神性真理或圣言(参看AE 948节);“烟”是指对属世意义上的圣言的理解(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神的荣耀”是指天堂之光,就是属灵意义上的神性真理(参看AE 33, 288, 345, 874节);“神的能力”是指神性能力;因为圣言的属世意义里面有来自圣言的属灵意义,但没有脱离这层意义的荣耀和能力,或光明和能力。那些不视圣言为神圣,因此其中的神性真理对他们来说没有光明和能力的人没有这层意义;而那些视圣言为神圣的人拥有这光明和能力。原因在于,这些人通过属灵意义或灵义与天堂结合,尽管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由此清楚可知,“因神的荣耀和能力,殿充满了烟”表示在来自属灵意义上的神性真理的光明和能力中的属世意义上的神性真理或圣言。

“烟”之所以表示对属世意义上的圣言的理解,是因为“烟”和“云”具有相同的含义;“云”表示属世意义上的圣言(可参看AE 36, 504b, 594, 906节);还因为此处的“烟”和“香的烟”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494, 539末尾节)。“烟”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烟来自火,而“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圣火”表示属天之爱。当圣言的字义被灵义光照,可以说被点燃时,这同样适用于这字义,即:那里的真理,就对它的理解而言,处于仿佛来自烟的模糊之中,直到把黑暗倾倒在光明上、造成盲目的虚假和邪恶被驱散;这就是“没有人能进入殿内,直到那七位天使的七灾完结为止”的意思。

以赛亚书中的“烟”也表示属世意义上的神性真理:

耶和华必在锡安山的一切居所和她的会众以上,白天创造云,黑夜创造烟和火焰的光亮;因为在一切荣耀之上必有遮盖。(以赛亚书4:5)

同一先知书:

因呼喊的撒拉弗的声音,门槛的基柱震动,房屋充满了烟。(以赛亚书6:4)

当律法颁布时,西乃山上所看见的“烟”也是这个意思;在圣言的别处,当耶和华降临时,“山上的烟”,以及冒烟的麻(以赛亚书42:3),并与众圣徒的祈祷一同上升的香祭的烟(启示录8:4)同样是这个意思。

(关于第一诫续)

当一个人避开并远离邪恶,因为它们是罪时,他凭天堂之光不仅看到,有一位神,这神为一,还看到,神是一个人。因为他渴望看见他的神,却只能看见作为一个人的神。亚伯拉罕前后的古人就以这种方式看见神。同样,教会之外的地区的各个民族凭一种内在感知看见神,尤其那些拥有内在智慧,尽管这智慧不是从知识中获得的人。所有婴孩,儿童,小孩子,心地善良的简单成人也是如此看见神;所有星球上的居民同样如此看见神;因为他们声称,看不见的东西不能进入一个人的信仰,因为任何观念都无法从中形成。原因在于,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之人从天堂思考。整个天堂和其中的每个人都只有神是人的概念,因为整个天堂就是一个最大形式的人,从主发出的神性构成天堂。因此,对天使来说,不照着这个神性形式,也就是人的形式来思想神是不可能的,因为天使的思维遍及天堂。整个天堂总体上类似一个人(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1–86节);天使照着天堂的形式思考(HH 200–212节)。

对神的这种观念从天堂流入世上的所有人,并住在他们的灵里。但它似乎在教会中那些处于来自自我的聪明之人中间被根除了,事实上被如此根除,以至于不再是一个可能的观念。原因在于,他们从空间来思想神。但当这些人成为灵时,他们以不同的方式来思考,这一点已通过大量经历向我清楚显明了。因为在灵界,对神的一个模糊或不确定的观念不是对祂的观念。因此,那里的观念取决于某个要么坐在高处,要么坐在别处,并给出回答的人,或说这种观念属于某个要么坐在高处,要么坐在别处,并给出回应之人的。

人们从来自灵界的普遍流注中接受作为一个人的神的观念,这些观念照着感知的状态而各不相同。这就是为何三位一体神在我们这里被称为位格;又为何在教堂的绘画中,父神被描绘为一个人,亘古常在者。也正是由于这普遍流注,在基督教的外邦领域(Christian Gentilism),被称为圣徒的人,无论活的还是死的,被平民百姓当作神来崇拜,他们的雕像也受到喜爱。其它地方的许多民族也是如此;希腊、罗马和亚洲的古人同样如此,他们有许多神,这些神都被他们视为人。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把神看作一个人被植入人的灵,或说人的灵里面有一种直觉,即:把神看作一个人。来自普遍流注的东西就被称为植入或直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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