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9.(1)真实的信仰是唯一的信仰,就是对主神救主耶稣基督的信仰;那些相信祂是神的儿子,天地之神,与父为一的人就持有这种信仰。真实的信仰是唯一的信仰,因为信仰是真理,真理不能被打破或切成两半,一部分倾向于左边,一部分倾向于右边,却依然是真理。总体上说,信仰由无数真理构成,因为信仰是真理的集合体或整体。然而,这无数真理可以说构成一个身体,这个身体的几个部位是由各种真理形成的。因此,有些真理形成依赖于胸部的部位,如手臂和手;有些真理形成依赖于腰部的部位,如腿和脚;而内在真理形成头,从它们那里首先发出的真理形成面部的感觉器官。内在真理形成头,因为内在与更高是一个意思;在灵界,凡内在之物也是更高的,那里的三层天堂就是这样。这个身体及其一切部位的灵魂和生命,就是主神救主;这就是为何保罗称教会为“基督的身体”,所有属于教会的人则照着他们的仁爱和信仰的状态而构成这个身体的部位或肢体。保罗也以这些话教导说,只有一个真实的信仰:
只有一个身体,一个灵,一主,一信,一洗,一神;祂赐一些人事奉的工作,为建立基督的身体;直到我们众人在信仰和认识神的儿子上同归于一,得以成为完全人,达到基督完全长成的身量。(以弗所书4:4-6, 12-13)
前面(TCR 337-339节)已经充分说明,真实的信仰,即唯一的信仰,就是对主神救主耶稣基督的信仰。此外,那些相信主是神儿子的人也拥有真实的信仰,因为他们相信主是神,除非信仰是对神的信仰,否则它不是信仰。在所有进入并形成信仰的真理中,这是首要的真理,这一点从主对彼得说的话明显看出来,当时,彼得说:
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耶稣回答说,西门巴约拿,你是有福的;我还对你说,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地狱的门不能胜过它。(马太福音16:16-18)
“磐石”在此处和圣言中的其它地方一样,都是指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以及来自主的神性真理。这个真理是首要的真理,就像基督身体头上的冠冕和手中的权杖,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即:祂要把祂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地狱的门不能胜过它。这个真理对信仰的重要性从约翰一书中的这些话也明显看出来:
凡认耶稣为神儿子的,神就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约翰一书4:15)
除了这个标志或迹象能表明信徒处于真实的信仰,即唯一的信仰外,还有第二个标志,就是相信主是天地之神。这第二个标志从前一个标志,即主是神的儿子可以推知,从以下经文也可以推知;哥罗西书: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住在祂里面。(歌罗西书2:9)
马太福音:
祂是天地之神。(马太福音28:18)
约翰福音: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3:35; 16:15)
能表明那些相信主的人从内在处于对祂的信仰,从而处于真实的信仰,即唯一信仰的第三个迹象或标志是,他们相信主与父神为一。祂与父神为一,祂是人身里面的父自己,这一点在关于主和救赎的那一章已经充分说明,并且从主自己的话很明显地看出来:
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
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 14:10, 11)
祂对门徒说,从今以后,他们已经看见并认识父;祂看着腓力说,他看见并认识了父。(约翰福音14:7-10)
这三点是人们拥有对主的信仰,因而拥有真实的信仰,即唯一信仰的显著标志,因为不是所有靠近主的人都拥有对祂的信仰。事实上,真实的信仰既是内在的,同时也是外在的;只有那些拥有信仰的这三样宝物或宝贵特征的人,既处于信仰的内在,也处于信仰的外在,以至于信仰不仅是他们心中的宝库,也是他们口中的珍宝。对那些不承认主是天地之神,与父为一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因为他们从内在认为其他神也具有同样的权柄;但这个权柄必须由圣子来行使,要么作为一个代表或代理人,要么作为一个因救赎而配得上统治祂所救赎之人的人来行使。然而,这些人通过分裂神的一体性而打碎了真实的信仰;当真实的信仰被如此打碎时,它就不再是信仰了,只是一个幽灵或幻影;从属世的角度来看,它像是信仰的某种形像,但从属灵的角度来看,它只是一个错觉,或说变成了奇美拉。谁能否认真实的信仰就是对一位神,即天地之神的信仰,因而是对在人形式中的父神,也就是主的信仰呢?
表明对主的信仰就是信仰本身的这三个标志、见证和迹象,就像检验金银的试金石,或像路旁指明通往敬拜独一真神的圣殿之路的石头或指路牌,或像海上岩石上的灯塔,那些在夜间航海的人凭这灯塔就可以知道他们在哪里,以及他们的船应该驶向哪个方向。信仰的这第一个特征或标志,即主是永生神的儿子,对所有进入主教会的人来说,就像晨星。
991.启16:11.“又亵渎天上的神”表示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和“天上的神”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当论及神时,是指歪曲圣言,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参看AE 778节);“天上的神”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圣言中,无论在此处还是在别处,这就是“天上的神”的含义,因为整个天堂由这神性构成。这就是为何天使被称为“神”,又为何他们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这也是为何主被称为“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又为何此处“亵渎天上的神”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明,属世的婚姻之爱是从对良善与真理的爱中降下来的,对良善与真理的爱是属灵的。因此,这属灵元素就在对婚姻的属世之爱里面,就像原因在结果里面。所以对结果子的爱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中存在,也就是说,良善通过真理而来,真理则来自良善;对生育后代的爱就从这爱中降下来,对生育后代的爱里面有一切快乐和愉悦。另一方面,属世的通奸之爱从对邪恶与虚假的爱中存在,对邪恶与虚假的爱是属灵的;因此,这属灵元素在对通奸的属世之爱里面,就像原因在结果里面。所以对结果子的爱就从通过爱所表达的邪恶与虚假的婚姻中存在,也就是说,邪恶通过虚假而来,虚假来自邪恶。对以通奸生育后代的爱就从这爱中降下来,对以通奸生育后代的爱里面有一切快乐和愉悦。
对生育后代的爱里面有一切快乐和愉悦,是因为在整个天堂和整个世界,一切快乐、愉悦、祝福和幸福自创造以来就一起被带入努力中,因而被带入产生功用的行为中;这些喜乐按一种上升层级照着功用的良善和杰出而增长,直到永远。这清楚表明为何生育后代的快乐如此之大,超越其它一切快乐。它超越其它一切快乐,是因为它的功用,也就是人类的繁衍、因而天堂的繁衍超越其它一切功用。
通奸的快乐和愉悦也由此而来;但由于通过通奸繁衍对应于邪恶通过虚假的产生,和虚假从邪恶中的产生,所以这种快乐或愉悦逐渐减少,并变得可恶,直到最后变得令人厌恶和恶心。由于如前所述,婚姻之爱的快乐是一种天堂的快乐,通奸的快乐是一种地狱的快乐,所以通奸的快乐来自某种不洁之火,只要这火持续下去,它就仿造对良善的爱之快乐;但它本身是对邪恶的爱之快乐,这快乐本质上是对良善和真理的仇恨的快乐。由于这就是它的起源,所以一个奸夫和一个奸妇之间没有爱,只有仇恨的爱;这爱具有这种性质:他们外在能结合,但内在不能结合。因为这爱外在是火热的,但内在是冰冷的;因此,很短的时间之后,这火或热情就会熄灭,继而冷淡,这冷淡要么是因性无能,要么是因厌恶,如对某种肮脏东西的厌恶。
我还被恩准看到那爱的本质。它是这样一种爱:它里面或内层是致命的仇恨,而它表面却看似由燃烧的粪堆和腐烂发臭的物质产生的火。随着这火及其快乐烧尽,相互交谈和互动的生活逐渐停止,并引起仇恨,或说仇恨便出来了,首先表现为蔑视,然后表现为厌恶,后来表现为弃绝,最终表现为辱骂和打架。令人惊奇的是,他们虽彼此仇恨,却能时不时地聚到一起,然后感觉仇恨的快乐就像爱的快乐;但这种快乐源于肉体的刺激。
在地狱里的人中间,在仇恨、因而作恶中的快乐是何品质既无法描述,也无法令人相信。作恶是他们内心的喜乐,他们将这种喜乐称为他们的天堂。他们作恶的快乐从对良善和真理的仇恨和报复中获得其一切品质;因此,他们因被致命和魔鬼般的仇恨煽动而向天堂发怒,尤其向那些来自天堂并敬拜主的人发怒。因为他们拼命地想要杀死他们,并因不能毁灭他们的身体而渴望毁灭他们的灵魂。因此,正是仇恨的快乐在末端变成一团火,并被注入欲望的肉体,就在那一刻变成通奸的快乐;那时隐藏着仇恨的灵魂退出。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地狱被称为通奸,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通奸者极其无情、野蛮和残忍。这就是如今的地狱婚姻。
由于通奸外在火热,内在冷淡,因而内在不像在婚姻中那样产生外在,相反它们互相敌对,所以如果女人有渴望,男人就会感觉冷漠或性无能,如果女人主动要求,更是如此。因为那时冷淡的内在变成努力,流入外在的火热并熄灭了它,从而把它当作不合适的东西而弃之。此外,也点燃这种不洁之火的侵犯欲望或说强奸欲望那时都消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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