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9.(1)真实的信仰是唯一的信仰,就是对主神救主耶稣基督的信仰;那些相信祂是神的儿子,天地之神,与父为一的人就持有这种信仰。真实的信仰是唯一的信仰,因为信仰是真理,真理不能被打破或切成两半,一部分倾向于左边,一部分倾向于右边,却依然是真理。总体上说,信仰由无数真理构成,因为信仰是真理的集合体或整体。然而,这无数真理可以说构成一个身体,这个身体的几个部位是由各种真理形成的。因此,有些真理形成依赖于胸部的部位,如手臂和手;有些真理形成依赖于腰部的部位,如腿和脚;而内在真理形成头,从它们那里首先发出的真理形成面部的感觉器官。内在真理形成头,因为内在与更高是一个意思;在灵界,凡内在之物也是更高的,那里的三层天堂就是这样。这个身体及其一切部位的灵魂和生命,就是主神救主;这就是为何保罗称教会为“基督的身体”,所有属于教会的人则照着他们的仁爱和信仰的状态而构成这个身体的部位或肢体。保罗也以这些话教导说,只有一个真实的信仰:
只有一个身体,一个灵,一主,一信,一洗,一神;祂赐一些人事奉的工作,为建立基督的身体;直到我们众人在信仰和认识神的儿子上同归于一,得以成为完全人,达到基督完全长成的身量。(以弗所书4:4-6, 12-13)
前面(TCR 337-339节)已经充分说明,真实的信仰,即唯一的信仰,就是对主神救主耶稣基督的信仰。此外,那些相信主是神儿子的人也拥有真实的信仰,因为他们相信主是神,除非信仰是对神的信仰,否则它不是信仰。在所有进入并形成信仰的真理中,这是首要的真理,这一点从主对彼得说的话明显看出来,当时,彼得说:
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耶稣回答说,西门巴约拿,你是有福的;我还对你说,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地狱的门不能胜过它。(马太福音16:16-18)
“磐石”在此处和圣言中的其它地方一样,都是指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以及来自主的神性真理。这个真理是首要的真理,就像基督身体头上的冠冕和手中的权杖,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即:祂要把祂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地狱的门不能胜过它。这个真理对信仰的重要性从约翰一书中的这些话也明显看出来:
凡认耶稣为神儿子的,神就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约翰一书4:15)
除了这个标志或迹象能表明信徒处于真实的信仰,即唯一的信仰外,还有第二个标志,就是相信主是天地之神。这第二个标志从前一个标志,即主是神的儿子可以推知,从以下经文也可以推知;哥罗西书: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住在祂里面。(歌罗西书2:9)
马太福音:
祂是天地之神。(马太福音28:18)
约翰福音: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3:35; 16:15)
能表明那些相信主的人从内在处于对祂的信仰,从而处于真实的信仰,即唯一信仰的第三个迹象或标志是,他们相信主与父神为一。祂与父神为一,祂是人身里面的父自己,这一点在关于主和救赎的那一章已经充分说明,并且从主自己的话很明显地看出来:
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
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 14:10, 11)
祂对门徒说,从今以后,他们已经看见并认识父;祂看着腓力说,他看见并认识了父。(约翰福音14:7-10)
这三点是人们拥有对主的信仰,因而拥有真实的信仰,即唯一信仰的显著标志,因为不是所有靠近主的人都拥有对祂的信仰。事实上,真实的信仰既是内在的,同时也是外在的;只有那些拥有信仰的这三样宝物或宝贵特征的人,既处于信仰的内在,也处于信仰的外在,以至于信仰不仅是他们心中的宝库,也是他们口中的珍宝。对那些不承认主是天地之神,与父为一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因为他们从内在认为其他神也具有同样的权柄;但这个权柄必须由圣子来行使,要么作为一个代表或代理人,要么作为一个因救赎而配得上统治祂所救赎之人的人来行使。然而,这些人通过分裂神的一体性而打碎了真实的信仰;当真实的信仰被如此打碎时,它就不再是信仰了,只是一个幽灵或幻影;从属世的角度来看,它像是信仰的某种形像,但从属灵的角度来看,它只是一个错觉,或说变成了奇美拉。谁能否认真实的信仰就是对一位神,即天地之神的信仰,因而是对在人形式中的父神,也就是主的信仰呢?
表明对主的信仰就是信仰本身的这三个标志、见证和迹象,就像检验金银的试金石,或像路旁指明通往敬拜独一真神的圣殿之路的石头或指路牌,或像海上岩石上的灯塔,那些在夜间航海的人凭这灯塔就可以知道他们在哪里,以及他们的船应该驶向哪个方向。信仰的这第一个特征或标志,即主是永生神的儿子,对所有进入主教会的人来说,就像晨星。
983.启16:9.“人被大热所烤”表示对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这从“大热”的含义清楚可知,“大热”是指对歪曲和对虚假的欲望,因而是指对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参看AE 481节)。这些话论及那些处于与生活良善分离之信的人,那些“有兽印记、拜兽像”(启16:2)的人就是指他们。这些人因将信与教会的真正本质,即生活的良善分离,从而把它排除在得救的手段之外,故只能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那些把遵照主诫命的生活抛到一边的人就消灭了圣言的一切,因为圣言的一切都是生活的戒律或训词。信之戒律或训词,也就是圣言的真理,教导生活。
(关于第六诫续)
婚姻是天堂,通奸是地狱,这一点最好从它们的起源来看。真正的婚姻之爱的起源是主对教会的爱,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教会凭该婚姻而为教会,无论总体还是具体。具体的教会就是一个拥有教会在里面的人。由此清楚可知,主与一个教会之人的结合就是真正的婚姻之爱的起源;不过,还要告知这种结合如何能成为起源。主与一个教会之人的结合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良善来自主,真理与人同在,被称为天上婚姻的结合由此而来;真正的婚姻之爱就从天上的婚姻而存在于处于与主的这种结合的两个婚姻伴侣之间。由此明显可知,首先,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存在于那些处于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之人里面。由于这种结合是相互的,所以主说:
他们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这种结合或这种婚姻自创造时就是如此建立的。男人被造为对真理的理解,女人被造为对良善的情感;因此,男人是真理,女人是良善。当同男人在一起的对真理的理解与同女人在一起的对良善的情感构成一体时,两个心智就有合而为一的结合。这种结合就是属灵的婚姻,婚姻之爱便从该婚姻降下来。因为当两个心智如此结合,以至于成为一个心智时,它们之间就有爱;当这爱,也就是属灵婚姻的爱降至身体时,它就变成属世婚姻的爱。每个人若愿意,都能很清楚地感知到,情况就是这样。一对在心智上从内层相互和互惠地相爱的婚姻伴侣,也在身体上如此相爱。众所周知,一切爱都从心智的情感降至身体,没有这种起源,爱就不存在。
由于婚姻之爱的起源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该婚姻本质上是天堂,所以很明显,通奸之爱的起源是邪恶与虚假的婚姻,该婚姻本质上是地狱。天堂之所以是婚姻,是因为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处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地狱之所以是通奸,是因为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处于邪恶与虚假的婚姻。由此可知,婚姻和通奸就像天堂和地狱那样彼此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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