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79

379.(1)真实的

379.(1)真实的信仰是唯一的信仰,就是对主神救主耶稣基督的信仰;那些相信祂是神的儿子,天地之神,与父为一的人就持有这种信仰。真实的信仰是唯一的信仰,因为信仰是真理,真理不能被打破或切成两半,一部分倾向于左边,一部分倾向于右边,却依然是真理。总体上说,信仰由无数真理构成,因为信仰是真理的集合体或整体。然而,这无数真理可以说构成一个身体,这个身体的几个部位是由各种真理形成的。因此,有些真理形成依赖于胸部的部位,如手臂和手;有些真理形成依赖于腰部的部位,如腿和脚;而内在真理形成头,从它们那里首先发出的真理形成面部的感觉器官。内在真理形成头,因为内在与更高是一个意思;在灵界,凡内在之物也是更高的,那里的三层天堂就是这样。这个身体及其一切部位的灵魂和生命,就是主神救主;这就是为何保罗称教会为“基督的身体”,所有属于教会的人则照着他们的仁爱和信仰的状态而构成这个身体的部位或肢体。保罗也以这些话教导说,只有一个真实的信仰:

只有一个身体,一个灵,一主,一信,一洗,一神;祂赐一些人事奉的工作,为建立基督的身体;直到我们众人在信仰和认识神的儿子上同归于一,得以成为完全人,达到基督完全长成的身量。(以弗所书4:4-6, 12-13)

面(TCR 337-339节)已经充分说明,真实的信仰,即唯一的信仰,就是对主神救主耶稣基督的信仰。此外,那些相信主是神儿子的人也拥有真实的信仰,因为他们相信主是神,除非信仰是对神的信仰,否则它不是信仰。在所有进入并形成信仰的真理中,这是首要的真理,这一点从主对彼得说的话明显看出来,当时,彼得说:

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耶稣回答说,西门巴约拿,你是有福的;我还对你说,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地狱的门不能胜过它。(马太福音16:16-18)

“磐石”在此处和圣言中的其它地方一样,都是指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以及来自主的神性真理。这个真理是首要的真理,就像基督身体头上的冠冕和手中的权杖,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即:祂要把祂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地狱的门不能胜过它。这个真理对信仰的重要性从约翰一书中的这些话也明显看出来:

凡认耶稣为神儿子的,神就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约翰一书4:15)

除了这个标志或迹象能表明信徒处于真实的信仰,即唯一的信仰外,还有第二个标志,就是相信主是天地之神。这第二个标志从前一个标志,即主是神的儿子可以推知,从以下经文也可以推知;哥罗西书: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住在祂里面。(歌罗西书2:9)

马太福音:

祂是天地之神。(马太福音28:18)

约翰福音: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3:35; 16:15)

能表明那些相信主的人从内在处于对祂的信仰,从而处于真实的信仰,即唯一信仰的第三个迹象或标志是,他们相信主与父神为一。祂与父神为一,祂是人身里面的父自己,这一点在关于主和救赎的那一章已经充分说明,并且从主自己的话很明显地看出来:

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

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 14:10, 11)

祂对门徒说,从今以后,他们已经看见并认识父;祂看着腓力说,他看见并认识了父。(约翰福音14:7-10)

这三点是人们拥有对主的信仰,因而拥有真实的信仰,即唯一信仰的显著标志,因为不是所有靠近主的人都拥有对祂的信仰。事实上,真实的信仰既是内在的,同时也是外在的;只有那些拥有信仰的这三样宝物或宝贵特征的人,既处于信仰的内在,也处于信仰的外在,以至于信仰不仅是他们心中的宝库,也是他们口中的珍宝。对那些不承认主是天地之神,与父为一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因为他们从内在认为其他神也具有同样的权柄;但这个权柄必须由圣子来行使,要么作为一个代表或代理人,要么作为一个因救赎而配得上统治祂所救赎之人的人来行使。然而,这些人通过分裂神的一体性而打碎了真实的信仰;当真实的信仰被如此打碎时,它就不再是信仰了,只是一个幽灵或幻影;从属世的角度来看,它像是信仰的某种形像,但从属灵的角度来看,它只是一个错觉,或说变成了奇美拉。谁能否认真实的信仰就是对一位神,即天地之神的信仰,因而是对在人形式中的父神,也就是主的信仰呢?

表明对主的信仰就是信仰本身的这三个标志、见证和迹象,就像检验金银的试金石,或像路旁指明通往敬拜独一真神的圣殿之路的石头或指路牌,或像海上岩石上的灯塔,那些在夜间航海的人凭这灯塔就可以知道他们在哪里,以及他们的船应该驶向哪个方向。信仰的这第一个特征或标志,即主是永生神的儿子,对所有进入主教会的人来说,就像晨星。


诠释启示录 #967

967.“海中一切活

967.“海中一切活的灵魂都死了”表示属世人中不再有出于属灵之物、来自圣言的任何东西。这从“海中活的灵魂”和“海”的含义清楚可知:“海中活的灵魂”是指本身拥有属灵生命之物(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海”是指属世人中真理的总体,因而也指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如刚才所述(AE 965节)。当这些知识不从灵界或天堂获得生命时,它们就被称为死的。“海中活的灵魂”是指各种鱼,这些鱼表示属世人的知识或科学(参看AE 531节),还表示属世人中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因为对属世人来说,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或科学(认知)不同于世界上的知识(科学)。原因在于,对属世人来说,这些知识没有出于属灵之物的生命在里面;除非属灵之物从天上流入来自圣言的知识,否则这些知识就是死的,不是活的。

对世人来说,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不是活的,直到内在属灵人被打开;当人正在重生时,这属灵人就被主打开;然后,通过打开的属灵人,属灵之物从天堂出来流入属世人中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并让它们活起来。它以这种方式让它们活起来:属世人中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成为内在属灵人中的属灵事物的对应;当成为对应时,它们就是活的,因为那时,属灵之物被包含在具体的知识或真理中,就像灵魂在其身体中一样。因此,人死后就进入这些属灵事物,与它们相对应的知识就作为一个基础而服务于它们。但对那些来自圣言的知识没有活起来的人来说,情况则不然。从天堂流入知识的属灵之物是对真理的情感,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结出果实的情感;因为属灵之热就是对良善的爱或情感,属灵之光就是对真理的情感。对那些处于仁爱的生活,由此处于信仰的人来说,这些就是流入,并让来自圣言的知识活起来的属灵事物。而对那些处于与仁爱的生活分离的信仰之人来说,这些知识是死的。因此,这就是“海中一切活的灵魂都死了”所表示的。

(续:第五诫)

第五诫是,“不可偷盗”。“偷盗”不仅是指明显的偷盗,还指不明显的偷盗,如利用各种伪装的欺诈和诡计所实现的非法高利贷和非法所得,它们要么看似合法,要么暗中进行,以至于根本不显露出来。这些利益通常是由管理他人财物的高级和低级管理员,商人,以及贩卖判决,从而使公正成为可购买的东西的法官来谋取的。这些和其它许多事就是作为反对神的罪而必须戒除并避开,最后厌恶的偷盗,因为它们反对包含在圣言中的神性律法,并反对这条律法,就是全世界一切宗教的基本律法当中的一条律法。这十条诫命是普世的;赐下它们的目的是,当一个人出于它们生活时,他可以出于宗教信仰生活,因为人通过出于宗教信仰生活而与天堂结合,而出于对文明和道德法律的服从照着这些诫命生活会使人与世界结合,却不会使他与天堂结合。与世界结合,不与天堂结合,就是与地狱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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