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9.(1)真实的信仰是唯一的信仰,就是对主神救主耶稣基督的信仰;那些相信祂是神的儿子,天地之神,与父为一的人就持有这种信仰。真实的信仰是唯一的信仰,因为信仰是真理,真理不能被打破或切成两半,一部分倾向于左边,一部分倾向于右边,却依然是真理。总体上说,信仰由无数真理构成,因为信仰是真理的集合体或整体。然而,这无数真理可以说构成一个身体,这个身体的几个部位是由各种真理形成的。因此,有些真理形成依赖于胸部的部位,如手臂和手;有些真理形成依赖于腰部的部位,如腿和脚;而内在真理形成头,从它们那里首先发出的真理形成面部的感觉器官。内在真理形成头,因为内在与更高是一个意思;在灵界,凡内在之物也是更高的,那里的三层天堂就是这样。这个身体及其一切部位的灵魂和生命,就是主神救主;这就是为何保罗称教会为“基督的身体”,所有属于教会的人则照着他们的仁爱和信仰的状态而构成这个身体的部位或肢体。保罗也以这些话教导说,只有一个真实的信仰:
只有一个身体,一个灵,一主,一信,一洗,一神;祂赐一些人事奉的工作,为建立基督的身体;直到我们众人在信仰和认识神的儿子上同归于一,得以成为完全人,达到基督完全长成的身量。(以弗所书4:4-6, 12-13)
前面(TCR 337-339节)已经充分说明,真实的信仰,即唯一的信仰,就是对主神救主耶稣基督的信仰。此外,那些相信主是神儿子的人也拥有真实的信仰,因为他们相信主是神,除非信仰是对神的信仰,否则它不是信仰。在所有进入并形成信仰的真理中,这是首要的真理,这一点从主对彼得说的话明显看出来,当时,彼得说:
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耶稣回答说,西门巴约拿,你是有福的;我还对你说,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地狱的门不能胜过它。(马太福音16:16-18)
“磐石”在此处和圣言中的其它地方一样,都是指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以及来自主的神性真理。这个真理是首要的真理,就像基督身体头上的冠冕和手中的权杖,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即:祂要把祂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地狱的门不能胜过它。这个真理对信仰的重要性从约翰一书中的这些话也明显看出来:
凡认耶稣为神儿子的,神就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约翰一书4:15)
除了这个标志或迹象能表明信徒处于真实的信仰,即唯一的信仰外,还有第二个标志,就是相信主是天地之神。这第二个标志从前一个标志,即主是神的儿子可以推知,从以下经文也可以推知;哥罗西书: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住在祂里面。(歌罗西书2:9)
马太福音:
祂是天地之神。(马太福音28:18)
约翰福音: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3:35; 16:15)
能表明那些相信主的人从内在处于对祂的信仰,从而处于真实的信仰,即唯一信仰的第三个迹象或标志是,他们相信主与父神为一。祂与父神为一,祂是人身里面的父自己,这一点在关于主和救赎的那一章已经充分说明,并且从主自己的话很明显地看出来:
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
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 14:10, 11)
祂对门徒说,从今以后,他们已经看见并认识父;祂看着腓力说,他看见并认识了父。(约翰福音14:7-10)
这三点是人们拥有对主的信仰,因而拥有真实的信仰,即唯一信仰的显著标志,因为不是所有靠近主的人都拥有对祂的信仰。事实上,真实的信仰既是内在的,同时也是外在的;只有那些拥有信仰的这三样宝物或宝贵特征的人,既处于信仰的内在,也处于信仰的外在,以至于信仰不仅是他们心中的宝库,也是他们口中的珍宝。对那些不承认主是天地之神,与父为一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因为他们从内在认为其他神也具有同样的权柄;但这个权柄必须由圣子来行使,要么作为一个代表或代理人,要么作为一个因救赎而配得上统治祂所救赎之人的人来行使。然而,这些人通过分裂神的一体性而打碎了真实的信仰;当真实的信仰被如此打碎时,它就不再是信仰了,只是一个幽灵或幻影;从属世的角度来看,它像是信仰的某种形像,但从属灵的角度来看,它只是一个错觉,或说变成了奇美拉。谁能否认真实的信仰就是对一位神,即天地之神的信仰,因而是对在人形式中的父神,也就是主的信仰呢?
表明对主的信仰就是信仰本身的这三个标志、见证和迹象,就像检验金银的试金石,或像路旁指明通往敬拜独一真神的圣殿之路的石头或指路牌,或像海上岩石上的灯塔,那些在夜间航海的人凭这灯塔就可以知道他们在哪里,以及他们的船应该驶向哪个方向。信仰的这第一个特征或标志,即主是永生神的儿子,对所有进入主教会的人来说,就像晨星。
140.“你有执守巴兰教义的人在那里;这巴兰曾教导巴勒将绊脚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表示那些在理解力上被光照,并教导真理,却喜欢用诡计毁灭属教会者的人。这从论述巴兰和巴勒,并照灵义来理解的圣言历史部分清楚可知,故此处必须首先论述这些部分。巴兰是来自美索不达米亚毗夺的一个术士,因此被摩押王巴勒召来咒诅以色列人;但耶和华阻止了,并叫他说预言;然而,后来他仍与巴勒商议如何用诡计毁灭以色列人,把他们引离对耶和华的敬拜,转向对巴力·毗珥的敬拜。故此处“巴兰”表示那些在理解力上被光照,并教导真理,却喜欢用诡计毁灭属教会者的人。巴兰是一个术士,这一点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摩押的长老和米甸的长老手里拿着卦金到了巴兰那里。(民数记22:7)
民数记:
巴兰见赐福与以色列在耶和华眼中是好的,就不像前两次去求法术。(民数记24:1)
约书亚记:
以色列人在用剑所杀的人中,也有比珥的儿子术士巴兰。(约书亚记13:22)
他被摩押王巴勒召来咒诅以色列人(参看民数记22:5, 6, 16, 17; 申命记23:3, 4);但耶和华阻止了,并叫他说预言(民数记22:9, 10, 12, 20; 23:5, 16);他所说的预言(民数记23:7–15, 18–24; 24:5–9, 16–19, 20–24);所有这些话都是真理,因为经上说:
耶和华把话放在巴兰口中。(民数记23:5, 12, 16)
后来他与巴勒商议用诡计毁灭以色列人,把他们引离对耶和华的敬拜,转向对巴力·毗珥的敬拜,这一点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清楚看出来:
百姓开始在什亭与摩押的女儿行淫。她们叫百姓来给她们的神献祭;百姓就吃了,跪拜她们的神。尤其是以色列与巴力·毗珥联合。因此,以色列被杀的有二万四千人。(民数记25:1–3, 9)
民数记:
在米甸人中,他们杀了巴兰;以色列人掳了米甸人的所有妇女;这是巴兰的计谋,叫他们在毗珥的事上得罪耶和华。(民数记31:8, 9, 16)
“巴兰”表示那些在理解力上被光照,并教导真理的人,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可推知,因为他预言性地说了关于以色列,以及主的真理;他也说了关于主的真理,这一点可见于他的预言(民数记24:17)。预言性地说关于以色列的话,并不是说关于以色列人的话,而是说关于“以色列”所表示的主之教会的话。他自己以这些话描述了他的理解力被光照:
比珥的儿子巴兰说,眼目睁开的人说,听见神的话语,俯伏而眼目开着的人说。(民数记24:3–4, 15–16)
“眼目睁开”或“眼目开着”是指在理解力上被光照,因为在圣言中,“眼”表示理解力(可参看《属天的奥秘》,2701, 4410–4421, 4523–4534, 9051, 10569节)。
“巴兰”也表示那些喜欢用诡计毁灭属教会者的人,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也明显看出来;此外,他骑在驴上不断思想用法术来毁灭以色列人;当他不能利用咒诅做到这一点时,就与巴勒商议通过叫他们向他的神献祭,并与摩押的女儿行淫而毁灭他们;他想毁灭的以色列人表示教会,因为教会在他们当中建立(参看《属天的奥秘》,6426, 8805, 9340节)。
我要在此简要解释关于巴兰所骑的母驴的奥秘,这母驴因看见拿着拔出来的剑的使者而三次偏离路,并对巴兰说话。巴兰骑在驴上不断思想反对以色列人的法术;他心里想着他要得到的财富,这一点从论到他的话清楚看出来:
巴兰不像前两次去求法术。(民数记24:1)
他心里也是一个术士,所以当他独自思想时,不想别的东西。他所骑的“母驴”在圣言的灵义上表示被光照的理解力;因此,骑母驴或骡子是士师或王的标志(参看AE 31b节; 《属天的奥秘》,2781, 5741, 9212节)。拿着拔出来的剑的使者或天使表示光照并与虚假争战的神性真理(参看AE 131a节)。因此,驴三次偏离路表示被光照的理解力不同意术士的想法;这也是使者对巴兰所说的话的意思:
看哪,我出来阻挡你,因为你的路在我面前是恶的。(民数记22:32)
“路”在圣言的灵义上表示一个人出于意图所思想的(参看《天堂与地狱》,479, 534, 590节;《最后的审判》,48节)。他因对死亡的惧怕而停止利用法术的想法和意图,这一点从使者对他所说的话清楚看出来:
驴若没有从我面前偏过去,我早把你杀了。(民数记22:33)
在巴兰听来,好像是驴向他说话;尽管驴并没有说话,而是这话听上去像是从驴发出的。情况就是这样,我经常通过活生生的经历看到这一点。我蒙允许听见马似乎说话,而事实上,这话不是来自它们,而是似乎来自它们。这种情况实际发生在巴兰身上,目的是为了在圣言每个细节中的内义,这个故事可以在圣言中被如此描述。内义描述了主如何保护那些处于真理和良善的人,免得他们被那些似乎出于光照来说话,却有引入歧途的倾向和意图的人伤害。人若以为巴兰能利用法术伤害以色列人,就大大受骗了;因为这些法术对他们没有任何作用;当巴兰说下面这句话时,亲自承认了这一点:
断没有法术可以害雅各;也没有占卜可以害以色列。(民数记23:23)
巴兰之所以能用诡计把那百姓引入歧途,是因为那百姓心里是这样:他们只是嘴上拜耶和华,心里却拜巴力·毗珥;由于他们具有这种性质,所以这事被允许了。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人的理解力能被光照,尽管他的意愿处于邪恶;因为对所有没有重生的人来说,理解力官能与意愿官能是分离的;这两种官能只在那些重生的人身上行如一体;因为理解力的功能是认识、思考并说出真理,而意愿的功能是意愿所理解的事,并出于意愿或爱实行它们。这两种官能的分离在恶灵身上看得很清楚;因为当这些恶灵转向善灵时,他们甚至理解真理,也承认它们,几乎像是被光照了;可一旦转身离开善灵,他们就回到自己的意愿之爱,看不见真理,甚至否认他们所听来的话(参看《天堂与地狱》,153, 424, 455节)。
人被赋予能拥有被光照的理解力是为了改造;因为各种邪恶都住在人的意愿里,这些邪恶既包括他生在其中的邪恶,还包括他把自己所引入的邪恶;意愿无法得到纠正,除非人知道,并因理解而承认真理和良善,以及邪恶和虚假;他无法以其它方式离开后者,并喜欢前者。关于意愿和理解力,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3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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