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79

379. ⑴正信只有

379. ⑴正信只有一个,就是信主神救主耶稣基督,是那些信祂是神的儿子,天地之神,与父为一之人所持守的。正信只有一个,因为信是真理,真理无法被粉碎和切割,以致于一部分朝左、一部分朝右,而仍保留自己的真理。总的来说,信由无数的真理构成,因为它是真理的集合。然而,这无数真理仿佛构成一个身体,身体里面有形成其各部位的真理。有的形成附于胸腔的部位,如手臂和手掌;有的形成附于臀部的部位,如双脚和脚底;而更内在的真理则形成头,从它们发出的真理首先形成面部感官。更内在的真理形成头的原因在于,更内在等同于更高;因为在灵界,凡更内在的,也是更高的。那里的三层天堂就是这样。这具身体的灵魂和生命及其各部位就是主神救主。这就是为何保罗称教会为“基督的身体”,属教会的人则照各自仁与信的状态构成它的各个部位。保罗还以这些话教导正信只有一个:
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一主,一信,一洗,一神。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直等到我们众人在信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以弗所书4:4-6,12,13)
前面已充分说明,唯一的正信就是信主神救主耶稣基督(337-339节)。但只有那些信主是神儿子的人才拥有正信,因为他们相信主是神,信若非信神,根本就不是信。这是进入并形成信的一切真理的首要信条,这一点可从主对彼得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当时彼得说:
祢是基督,永生神的儿子。耶稣说,西门,你是有福的;我告诉你,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地狱之门不能胜过它。(马太福音16:16,17,18)
此处的磐石和圣言其它地方的一样,表在圣真方面的主,也表从主接受的圣真。这真理是最一流的真理,如同基督身体头戴的王冠和手持的权杖。这一点还可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凡认耶稣为神儿子的,神就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约翰一书4:15)
拥有独一正信的标志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就是信主是天地之神。这一标志既可从前一点,即主是神儿子推知,还可从以下经文推知: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住在祂里面。(歌罗西书2:9)
祂是天地之神。(马太福音28:18)
凡是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3:35;16:15)
那些信靠主的人内心都拥有对祂的信,因而拥有独一的正信。对此的第三个标志就是,他们相信主与父神为一。
前面有关主和救赎那一章已充分说明,主与父神为一,就是以人身显现的父自己。这一点从主自己的话明显看出来:
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14:10,11)
祂对门徒们说,从今以后,他们看见并已认识父,祂看着腓力说,他看见并认识了父(约翰福音14:7等)。
这三点是人们拥有对主的信,因而是拥有独一正信的显著标志。其原因在于,并非所有靠近主的人都拥有对祂的信;因为正信既是内在的,同时也是外在的。人若拥有信的这三样宝物,就拥有了信的内在和外在,它不仅成为他们心里的宝库,还成为他们口中的珠宝。而那些既不承认主是天地之神,也不承认祂与父为一之人则截然不同。这些人内心还认为其它神也拥有类似权柄,但这权柄是通过圣子行使的,而圣子要么被视为一个代理,要么被视为由于救赎而配统治祂所救之人的那一位。然而,这些人因着分裂神的一体而粉碎了正信;正信被粉碎后,就不再是信了,只不过是信的幽灵。从属世的角度观之,这样的信看上去象是信的某种形像,但从属灵的角度观之,它就成了一个怪物。谁会否认正信在于信一位神,也就是天地之神,因而在于信人形的父神,即主呢?
对主的信就是信本身。它的这三个标志、见证和迹象就像鉴别金银的试金石;或像路边指示去往敬拜独一真神的圣殿道路的石头或路标;又像海中礁石上的灯塔,使航海者在夜里能知道自己的位置,从而知道怎么调整航线。信的第一个标志是信主是永生神的儿子,对于所有进入祂的教会之人来说,它如同晨星。

揭秘启示录 #468

468.“两脚像火柱

468.“两脚像火柱”表主的属世神性的神性之爱,这爱支撑万物。这一点也可从前面的解释(49节)明显可知,在那里,经上论到人子说“祂的脚好像在炉中锻炼发光的铜”。祂的脚之所以看似“火柱”,是因为主的属世神性(它本身是主在世时所披上的神性人身)自永恒就支撑祂的神性,如同身体支撑灵魂,同样如同圣言的属世之义支撑其属灵和属天之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49节)。“脚”表示属世层(参看49节);“柱”表示支撑(191节)。“火”表示爱,因为属灵之火并不是别的什么;因此,在敬拜中惯用的祷告是“祈求天上的火,也就是属天之爱点燃(敬拜者的)内心”。 火与爱之间存在对应关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人因爱而逐渐温暖,因爱的缺乏而逐渐冷淡,产生生命之热的,不是别的,唯有这两种意义上的爱。对应的根源来自两轮太阳,一轮在天上,是纯粹的爱;另一轮在世上,是纯粹的火;一切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之间的对应关系也源于此。
正因“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摩西在何烈山上看到耶和华在燃烧的荆棘中(出埃及记3:1-3);祂在火中降临西乃山(申命记4:36);会幕里的七个灯台的灯每晚都点着,以便在耶和华面前永远燃烧(利未记24:2-4);祭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不可熄灭(利未记6:13);他们从坛上取火放在香炉里,并把香放在火上(利未记16:12,13 ;民数记16:46,47);耶和华夜间在火柱中在以色列人面前行走(出埃及记13:21,22);夜间有火在居所上(出埃及记40:38 ;诗篇105:39;以赛亚书4:5,6);有火从天降下烧尽祭坛上的燔祭,作为悦纳的一个迹象(利未记9:24;列王纪上18:38);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出埃及记29:18;利未记1:9, 13, 17; 2:2, 9-11; 3:5, 16; 4:31, 35; 5:12; 6:18; 21:6;民数记28:2;申命记18:1);主的眼睛看似火焰(启示录1:14; 2:18; 19:12;但以理书10:5,6);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燃烧(启示录4:5)。由此明显可知,有油之灯和无油之灯分别表示什么(马太福音25:1-11);“油”表示火,因而表示爱。
此外还有许多地方。“火”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地方明显看出来,因数量太多,不便引用。关于这个主题的相关内容,可参看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566-575节)一书。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