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79

379. ⑴正信只有

379. ⑴正信只有一个,就是信主神救主耶稣基督,是那些信祂是神的儿子,天地之神,与父为一之人所持守的。正信只有一个,因为信是真理,真理无法被粉碎和切割,以致于一部分朝左、一部分朝右,而仍保留自己的真理。总的来说,信由无数的真理构成,因为它是真理的集合。然而,这无数真理仿佛构成一个身体,身体里面有形成其各部位的真理。有的形成附于胸腔的部位,如手臂和手掌;有的形成附于臀部的部位,如双脚和脚底;而更内在的真理则形成头,从它们发出的真理首先形成面部感官。更内在的真理形成头的原因在于,更内在等同于更高;因为在灵界,凡更内在的,也是更高的。那里的三层天堂就是这样。这具身体的灵魂和生命及其各部位就是主神救主。这就是为何保罗称教会为“基督的身体”,属教会的人则照各自仁与信的状态构成它的各个部位。保罗还以这些话教导正信只有一个:
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一主,一信,一洗,一神。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直等到我们众人在信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以弗所书4:4-6,12,13)
前面已充分说明,唯一的正信就是信主神救主耶稣基督(337-339节)。但只有那些信主是神儿子的人才拥有正信,因为他们相信主是神,信若非信神,根本就不是信。这是进入并形成信的一切真理的首要信条,这一点可从主对彼得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当时彼得说:
祢是基督,永生神的儿子。耶稣说,西门,你是有福的;我告诉你,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地狱之门不能胜过它。(马太福音16:16,17,18)
此处的磐石和圣言其它地方的一样,表在圣真方面的主,也表从主接受的圣真。这真理是最一流的真理,如同基督身体头戴的王冠和手持的权杖。这一点还可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凡认耶稣为神儿子的,神就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约翰一书4:15)
拥有独一正信的标志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就是信主是天地之神。这一标志既可从前一点,即主是神儿子推知,还可从以下经文推知: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住在祂里面。(歌罗西书2:9)
祂是天地之神。(马太福音28:18)
凡是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3:35;16:15)
那些信靠主的人内心都拥有对祂的信,因而拥有独一的正信。对此的第三个标志就是,他们相信主与父神为一。
前面有关主和救赎那一章已充分说明,主与父神为一,就是以人身显现的父自己。这一点从主自己的话明显看出来:
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14:10,11)
祂对门徒们说,从今以后,他们看见并已认识父,祂看着腓力说,他看见并认识了父(约翰福音14:7等)。
这三点是人们拥有对主的信,因而是拥有独一正信的显著标志。其原因在于,并非所有靠近主的人都拥有对祂的信;因为正信既是内在的,同时也是外在的。人若拥有信的这三样宝物,就拥有了信的内在和外在,它不仅成为他们心里的宝库,还成为他们口中的珠宝。而那些既不承认主是天地之神,也不承认祂与父为一之人则截然不同。这些人内心还认为其它神也拥有类似权柄,但这权柄是通过圣子行使的,而圣子要么被视为一个代理,要么被视为由于救赎而配统治祂所救之人的那一位。然而,这些人因着分裂神的一体而粉碎了正信;正信被粉碎后,就不再是信了,只不过是信的幽灵。从属世的角度观之,这样的信看上去象是信的某种形像,但从属灵的角度观之,它就成了一个怪物。谁会否认正信在于信一位神,也就是天地之神,因而在于信人形的父神,即主呢?
对主的信就是信本身。它的这三个标志、见证和迹象就像鉴别金银的试金石;或像路边指示去往敬拜独一真神的圣殿道路的石头或路标;又像海中礁石上的灯塔,使航海者在夜里能知道自己的位置,从而知道怎么调整航线。信的第一个标志是信主是永生神的儿子,对于所有进入祂的教会之人来说,它如同晨星。

真实的基督教 #506

506.记事四:

506.记事四:
灵界出现两群羊,一群山羊,一群绵羊。我在想他们是谁,因为我知道,灵界所看到的动物并非动物,而是那里的人之情感和相应思维的对应。于是我向羊群走去,当靠近时,只见动物的形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群人;并且逐渐显明:组成山羊群的,是那些坚信唯信称义的人;组成绵羊群的,则是那些认为仁与信为一,正如良善与真理为一的人。
然后,我与那些看似山羊的人对话,说:“你们为何聚在一起?”他们绝大多数是神职人员,曾以学识上的名声为荣耀,因为他们知道唯信称义的秘密。他们说,他们聚集起来是要召开一次会议,因为他们听说有些人声称保罗的话,即“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行为”(罗马书3:28)没有得到正确理解。其实保罗在此所说的信不是指当今教会之信,即不是信永恒的三神性位格,而是信主神,救主耶稣基督。还有,保罗所说的“律法行为”不是指十诫的律法行为,而是指摩西为犹太人所制定的律法行为。结果,就因为对这几句话的错误解释,酿成了两个弥天大谎:一个是,保罗在此所说的信是指当今教会之信;另一个是,他所说的律法行为是指十诫的律法行为。
这些人声称,保罗所指的乃是摩西为犹太人制定的律法行为,而不是十诫规定的行为,这一点从保罗对彼得所说的话明显可知,他指责彼得随犹太人行事,尽管他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加拉太书2:14-16)。“信耶稣基督”表示信祂,并通过祂有信(参看338节)。因为保罗所说的“律法行为”是指摩西律法行为,所以他对信的律法与行为的律法,以及犹太人与外邦人,或“受割礼的”与“未受割礼的”作了区分。“受割礼的”在此和别处一样,都表示犹太人。此外,保罗还用这些话作结尾:
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保罗说的这些话与前文一致)。(罗马书3:27-31)
在前一章他还说:
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罗马书2:13)
他在别处说:
神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6)
又:
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哥林多后书5:10)
他的书中还有其它类似经文。由此清楚可知,保罗拒绝无行为之信,正如雅各书所言(雅各书2:17-26)。
保罗指的是摩西为犹太人制定的律法行为,这一点可通过以下事实进一步来证明:在摩西五经中,为犹太人制定的所有典章律例都被称为‘律法’,因而都是‘律法行为’。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
素祭的条例乃是这样。(利未记6:14,18等)
这就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37)
这是走兽和飞鸟的条例。(利未记11:46等)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利未记12:7)
这就是大麻风灾病的条例。(利未记13:59;14:2,54,57)
这是患漏症和梦遗的条例。(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条例。(民数记5:29,30)
这是拿细耳人的条例。(民数记6:13,21)
这是洁净的条例。(民数记19:14)
这是关于红母牛的条例。(民数记19:2)
为王定的条例。(申命记17:15-19)
实际上,整个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书”(申命记31:9,11,12,26;路加福音2:22;24:44;约翰福音1:45;7:22,23;8:5及其它地方)。
对此,他们还补充说,他们在保罗书信中看到,人要照十诫的律法生活,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11)。保罗还说:
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爱;其中最大的是爱。(哥林多前书13:13)
所以,很明显,他未将信置于首位。他们说,他们被召集来就是为了辩论这些主题。为了不打扰他们,我便退后;然后从远处看,他们又看似山羊了,时而躺卧,时而站起,但他们背对着绵羊群。他们深入思考时,似乎躺下了;得出结论时,似乎站起来了。不过,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它们的角,惊奇地发现,它们额上的角有时向前向上伸,有时弯向后背,最后完全转向后背。就在这时,他们突然转向绵羊群,但仍是山羊的外形。于是,我再次接近他们,问道:“你们现在要做什么?”他们说,他们已经得出结论:唯有信产生仁爱的好行为,正如树结果子那样。这时,头顶上一阵电闪雷鸣。随即一位天使出现在两群羊之间,他对着绵羊群喊叫:“别听他们的!他们仍未放弃原先的信,也就是唯信称义、得救,仁爱的践行不起任何作用。信并非树,人才是那树。但要悔改并注目于主,你就会有信。在此之前,你们所拥有的信是其中没有任何生命的信。”然后,角弯向后背的山羊想靠近绵羊。但站在他们中间的天使将绵羊一分为二。他对左边的绵羊说:“加入山羊行列吧!只是我警告你们,豺狼就要掳走他们,而你们也难以幸免。”
绵羊群被分开,并且左边的绵羊听到天使的警告后,他们都面面相觑,说:“我们还是和先前的同伴谈谈吧。”于是,左手边的羊群对右手边的说:“你们为何离弃我们的牧人?信与仁不是为一,正如树与果为一吗?树经由枝延伸到果;倘若折断那连接树和果子的枝子,那果子也就没有了,不是吗?随同那果子一块丧失的,还有或许能成长新树的所有种子。问问我们的牧师是不是这样。”于是,他们就问牧师,牧师们环顾其余的人,而其余的人正向牧师使眼色,要牧师说那些人的观点不错。之后,牧师回答说:“你们说的不错,不过至于信向善行的延伸,正如树向果实的延伸,我们知道很多秘密,只是在此不便公开。联结信与仁的链条或线索上有许多结节,只有我们牧师才能解得开。”
接着,右边绵羊群中的牧师有一位起身说:“他们对你们说是,但对自己却说不是,因为他们心口不一。”于是他们又问:“那他们是怎么想的?难道他们教导的,不是他们所想的?”他回答说:“不!他们认为,人为了得救或永生所行的仁之善,也就是所谓的好行为,根本就不是善,乃是恶,因为人想靠自己的行为拯救自己,将那唯一救主的功与义据为己有。他们声称,人能在其中意识到自己意愿的一切好行为都是如此。所以他们认定,信和仁之间没有任何联结,那信甚至无需通过好行为来保留和维持。”
但左边的绵羊群说:“你错怪他们了。他们不是在我们面前明明地传讲仁及其行为吗?他们还将这行为称为信的行为。”他回答说:“你们不明白他们的讲道;只有在场的神职人员会留意和明白。他们只是指道德的仁爱,及其社会与政治的善行。他们称这些为信的行为,尽管它们根本就不是。因为无神论者同样能做出这些善行,并且表面上一模一样。所以,他们一致声称:没有人能靠行为得救,唯有靠着信。我们用类比来说明这一点:一棵苹果树结出苹果;但如果一个人为了得救而行善,就好比这树通过延伸结出那些苹果,那么这种苹果就会从内腐烂,生满虫子。他们还说,葡萄树能结葡萄;但如果人真得行出属灵的好行为,就像葡萄树结出葡萄那样,那么他只会产出野葡萄。”
然后,他们又问:“他们的仁之善或行为,也就是信的果子,是怎样的性质?”他回答说:“或许他们视其为某种难以察觉的东西,就在信旁边某个地方,不过并未与信联结,就像人面朝太阳时跟在他后面的影子,若不转身,就注意不到它。我说得确切一点,它们就像马尾,如今在许多国家,马尾都被剪掉了,因为人们说:‘它们有什么用呢?它们一点好处也没有,留着很快就脏了。’”听到这番话,左边绵羊群中的一个气愤地说:“肯定有某种联结,要不然,它们怎能被称为信的行为呢?或许,仁爱的好行为是由神通过某种流注而引入人的自愿行为,比如通过意愿的某种情感、志向、灵感、激励、或鞭策和奋发、思考时的一点默示和由此而来的劝诫、悔罪,因而通过良知,以及由此而来的或像小孩子或像智者那样遵行十诫和圣言的一股冲动和顺从,或通过具有类似性质某种其它东西。否则,它们怎能被称为信的果子呢?”
对此,这位牧师回答说:“并非如此;就算他们声称能通过这类方法产生某种联结,其讲道仍会充满证明这类行为不是来自信之类的话。还有些人会教导这类行为是信的迹象,而不是将信与仁结合起来的纽带。有的通过圣言设想出一种结合。”这时有些人说:“结合不是这样实现的吗?”但他回答说:“他们并非此意,而是认为只需聆听圣言就能产生结合。他们坚称,人的整个理性和自愿官能在与信相关的事务上是不纯洁和寻求功德的,因为人在属灵的事上和木头一样,不能理解、意愿、运作或配合。”
但当他们中的一员听到说人在属于信仰和得救的一切事上被认为是这样子时,便说:“我曾听一个人说:‘我种了一个葡萄园。如今我要喝这葡萄酒,直到一醉方休。’但另一人问他:‘你用自己的右手端起自己的酒杯来喝吗?’他回答说:‘不!我要用看不见的手举起看不见的酒杯来喝。’另一人则回应:‘那你肯定醉不了。’”稍后这人又说:“请听我说。我建议你们通过理解圣言饮用葡萄酒。主就是圣言,难道你们不知道吗?圣言不是出自主吗?主不是因此而在其中吗?所以,通过圣言行善,不就是通过主、通过祂的话和旨意行善吗?若你们同时仰望主,祂会亲自引领和教导你们,你们也会通过主凭自己行那善。奉王之命、照王的话和旨意办事的人难道会说:‘我正在照着自己的话或命令、按我自己的意愿行事吗?’”
然后,他转向那些神职人员说:“你们这些神的仆人啊,不要将羊群引入歧途。”听到这些话,左边绵羊群大部分退出来,加入右边的绵羊群。这时,一些神职人员开始说:“这些话我们闻所未闻。我们是牧人,不能撇下这些绵羊。”于是,他们也退出来,并说:“此人所言极是。凡通过圣言、因而通过主、照祂的话和旨意行事的人,谁会说:‘我是出于自己做这一切的呢?’照王的话和旨意行事的人,谁会说:‘我是出于自己做这一切的呢?’现在我们明白了为何一直找不到教会信众所承认的信与善行的结合,这乃是天意。它不可能被找到,因为它无法存在;没有对主的信,就没有出于圣言的信,因为主就是圣言。”但那些属山羊群的其他牧师则离开了,边挥帽子边喊:“唯有信!唯信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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