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X.有真实的信仰,虚假的信仰和虚伪的信仰
378.基督教会从摇篮开始就受到教会分裂和异端邪说的侵扰和分裂;随着时间推移,它被撕裂和肢解,几乎就像经上所说的那个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的人,他被强盗围攻,强盗剥去他的衣服,打得他半死不活(路加福音10:30)。因此,但以理书关于基督教会所记载的内容,已经成为现实:
最后,荒凉必在那可憎的鸟身上;直到完结和决定的事,倾倒在那行毁坏的身上。(但以理书9:27)
也正如主所说的这些话:
然后末期才来到,就是你们看见先知但以理所说的那荒凉的可憎的时候。(马太福音24:14, 15)
基督教会的命运可以比作一艘满载贵重商品的船只,一离开港口就被风暴掀翻,很快就成了一艘沉船,沉入海底,然后满船的珍贵货物部分被海水毁坏,部分被鱼撕成碎片。
基督教会从婴幼儿时期就受到如此的的骚扰和撕裂,这一点从教会历史明显看出来;例如,即使在使徒时代,它也被天生的撒玛利亚人、行邪术的西门干扰(参看使徒行传8:9等);干扰它的,还有保罗在写给提摩太的书信中提到的许米乃和腓理徒(提摩太后书2:17-18);启示录中提到的起名为尼哥拉党的尼哥拉(启示录2:6; 使徒行传6:5),以及塞林图(译注:一个与使徒约翰同时代的犹太人)。使徒时代之后,又有其它许多教派兴起,如马西昂派、诺提安派、瓦伦廷派、禁戒派、蒙塔努斯派、十四日派、反逻各斯派或非道派、清洁派(译注:又称卡特里派、纯洁派、迦他利派)、奥利金派或亚当派、撒伯流派或撒伯里乌派、撒摩撒他派、摩尼教、麦勒先派,最后是阿里乌派。继这些教派之后,极端异端的整个军团入侵教会,如多纳图派、阜提奴派、半阿里乌派、欧诺米派、马其顿派、聂斯托利派、预定论者、教皇派、茨温利派、再洗礼派、施文克斐尔德派、协同论者、苏西尼派、反三位一体派、贵格会、摩拉维亚弟兄会,以及更多教派。最后,路德、墨兰顿和加尔文胜过了所有这些教派,如今他们的教义占主导地位。
教会中如此多的分裂和分离的原因主要有三个:第一,神性三位一体没有被理解;第二,对主缺乏正确的认识;第三,十字架受难被视为救赎本身。这三件事是信仰的基本要素,教会基于它们而存在,并凭它们而被称为教会;只要这三件事没有被理解,或被误解,那么教会的一切必偏离正轨,最终走上相反的道路并倒退。当教会处于这种状态时,它可能仍以为它拥有对神的真正信仰,一个完全由神的一切真理构成的信仰。在这种状态下,教会成员就像蒙上双眼的人,他们想象自己正走在一条直线上,其实却一步步偏离直线,最终朝相反的方向走去,那里有一个坑,他们掉进了坑里。但由于教会之人无法从错误或迷失中被带回到真理的道路上,除非他明白,什么是真实的信仰,什么是虚假的信仰,什么是虚伪的信仰,或它们的各自性质,所以要证明以下几点:
(1)真实的信仰是唯一的信仰,就是对主神救主耶稣基督的信仰;那些相信祂是神的儿子,天地之神,与父为一的人就持有这种信仰。
(2)虚假的信仰是指偏离真实的信仰,即唯一信仰的一切信仰,这是那些“从别处爬上来”,不把主看作神,只看作一个人的人持有的信仰。
(3)虚伪的信仰不是信仰。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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