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78

378.基督教会从摇

378.基督教会从摇篮就开始被分裂主义和异端邪说攻击和分裂,随着时间推移,逐渐被撕裂和肢解,几乎就象经上说的那个从耶路撒冷下到耶利哥的人,他落到强盗手中,被剥去衣裳,打得半死,丢在半路(路加福音10:30)。这个教会的结局就象但以理书上所描述的:
那行毁坏可憎的,如飞而来,并且有忿怒倾在那行毁坏的身上,直到所定的结局。(但以理书9:27)
照主的话说:
然后末期才来到,你们看见先知但以理所说的“那行毁坏可憎的”站在圣地。(马太福音24:14,15)
它的命运好比一艘载满贵重货物的船只,一离开港口就遭到暴风雨袭击,很快就失事沉入海底,致使满船货物部分被海水毁灭,部分被鱼吞吃。
教会历史清楚告诉我们,基督教会自婴孩时就经历风雨飘摇,遭受重大打击。例如,使徒时代的西门,他是撒玛利亚人,在城里久行邪术(参看使徒行传8:9等);还有保罗在写给提摩太的信中所提到的许米乃和腓理徒(提摩太后书2:17-18);还有名为尼哥拉党人的尼哥拉(启示录2:6;使徒行传6:5),以及克林萨斯。使徒时代之后,更多的异端邪说兴起,例如马西昂派(Marcionites)、奴爱达派(Noetians)、瓦伦丁派(Valentinians),禁戒派(Encratites),孟他奴派(Cataphrygians),守逾越节派(Quartodecimas??暂译)、非道派(Alogians)、迦他利派(又作亚尔比根派,清洁派)(Catharans)、奥利金派(又译俄利根)(Origenists)、撒伯流派(Sabellians)、撒摩撒他派(Samosatenes)、摩尼教(Manichaeans)、麦勒先派(Meletians),直至阿里乌派(Arians)。在他们的时代之后,整个异端领袖团开始攻击教会,如多纳徒派(Donatists)、阜提奴派(Photinians)、半亚流派(Semiarians)、优诺米派(Eunomians)、马其顿派(Macedonians)、聂斯托利派(Nestorians)、预定论(Predestinarians)、教皇制信奉者(Papists)、茨温利派(Zwinglians)、再洗礼派(Anabaptists)、施文克斐特派(Schwenckfeldians)、合作派(??Synergists暂译)、苏西尼派(Socinians)、反三一论派(Antitrinitarians)、贵格会派(Quakers)、赫伦胡特派(Herrenhuters)等等。最后,路德(Luther)、梅兰希顿(Melanchthon)和加尔文(Calvin)胜了其它教派,如今他们的教义占据主流。
导致教会分歧和分裂的根本原因有三个:第一,对圣三一的误解;第二,缺乏对主的正确认识;第三,十字架受难是救赎的实际过程的谬念。这三个问题是信的根本,教会基于它们而存在,并被称为教会。对它们的无知必然导致属教会的所有事物背离正轨,最终走向反面,而教会却仍然认为自己拥有对神和关乎神的一切真理的正信;此时,这些人就象蒙上双眼的人,自以为走的是直线,殊不知正在一步步背离它,最终转向相反的方向,那里有大坑等着他们掉进去。不过,能把教会中人从背离真道的路上拉回来,唯一的方法就是学习何为正信,何为不正当之信,何为伪信。故按下列顺序说明:
⑴正信只有一个,就是信主神救主耶稣基督,是那些信祂是神的儿子,天地之神,与父为一之人所持守的。
⑵不正当的信是指背离独一正信的一切信,这就是那些从别处爬进来,仅视主为人,而非神之人所持守的信。
⑶伪信根本就不是信。

揭秘启示录 #634

634.“若有人拜兽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凡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并得救的教义之人,都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教义(580节)。“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603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该教义,并确认它(605,606节);由于以爱和信确认这教义者,也会照此生活,故同样表示这层意义。
这些话描述了对该教义的三种接受程度。第一种接受程度是承认该教义;第二种接受程度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种接受程度是照该教义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或认知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则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只是处在第一种程度,尚未处于第二种和第三种;有些人则处于第一种和第二种,尚未处于第三种;但处于第三种程度,也就是照之生活的,就是接下来的几节(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该教义生活就不会把邪恶当回事,以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行为,而是唯信。也不把良善当回事,心想除了邀功的外,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因此,他们避开邪恶,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因神性律法;这些人行善只是为自己和这个世界,因而是出于自我之爱,而非为了主的缘故,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
接下来的事(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是进入思维和理解或认知的一切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一切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因为除了属于爱的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意愿,而爱是人的生命。他们就是那些不省察自己,认识自己的罪,从而践行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省察,或认识、承认罪,并悔改吗?所有这些不都包括在唯信之内了吗?”在灵界,这样的人我见得太多了,他们避恶行善,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同时为了属灵的律法,他们都被扔进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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