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7.⑶唯独仁产生不了善行,唯独信更不可能,而是仁与信一起方可产生善行。这是因为,无信之仁并非仁;无仁之信并非信,如前面(335-361)所说明的。因此,仁凭自身并不存在,信凭自身也不存在;所以不能说仁凭自身产生某些善行,或说信凭自身产生某些善行。意愿和理解力的情形也一样。意愿凭自身并不存在,也不会产生任何事物;理解力凭自身也不存在,或产生任何事物。所产生的一切事物皆出自这二者的共同行动,是被意愿激活的理解力的产物。这种相似性的原因在于,意愿是仁的居所,理解力则是信的居所。可以说,唯独信更不会产生善行,因为信是真理,它的功能就是产生真理,这些真理会照亮仁及其实践。关于真理的这种光照或启示,主教导说:
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约翰福音3:21)
因此,当人照着真理行善时,他就行在光里,也就是说,聪明智慧地行善。
仁与信的结合就象丈夫与妻子的婚姻。一切属世的后代是由作为父亲的丈夫与作为母亲的妻子所生的。同样,一切属灵的后代,就是善与真的知识,则是由作为父亲的仁与作为母亲的信所生的。这一切清楚表明属灵的宗族是如何产生的。此外,在圣言中,就属灵之义而言,“丈夫”和“父亲”是指仁之善,“妻子”和“母亲”是指信之真。这一切还清楚表明,唯独仁或唯独信无法产生善行,就象唯独丈夫或唯独妻子无法生出子女一样。信之真不仅照亮仁,还决定它的品质,甚至滋养它。因此,人若有仁而无信之真,就象深夜在园子里散步,从树上抓取果子,却不知道这些果子是好是坏。由于信之真理不仅照亮仁,还决定它的品质,如前所述,故可知,仁若没有信之真,就象没有汁液的果子,如干瘪的无花果,或象榨出酒后的葡萄。由于前面还说到,真理滋养信,故可知,仁若丧失信之真,就无法得到滋养,好比人只能吃烤面包,喝池中的脏水。
270.“有七角”表主的全能。圣言常提到“角”,它在各处皆表能力;当论及主时,“角”表示全能。经上之所以提及“七角”,是因为“七”表示全部(10节),因而表全能。“角”表示能力,当论及主时,表示全能。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他们喜爱虚浮的事,说,我们不是凭自己的力量取了角吗?(阿摩司书6:13)
我对恶人说,不要举角!不要高举你们的角!恶人一切的角,我要砍断;惟有义人的角必被高举。(诗篇75:4, 5, 10)
耶和华使你敌人的角被高举。(耶利米哀歌2:17)
摩押的角被砍断了,他的膀臂折断了。(耶利米书48:25)
你们用胁用肩拥挤瘦弱的绵羊,又用角抵触。(以西结书34:21)
耶和华将他百姓的角高举。(诗篇148:14)
万军之耶和华神,我们力量的荣耀,必高举我们的角。(诗篇89:17)
耶和华神的如同亮光,有角从祂手中而出, 那里隐藏祂的能力。(哈巴谷书3:4)
我的膀臂必坚固大卫,因我的名,他的角必被高举。(诗篇89:21, 24)
耶和华是我的力量,我的磐石,是我的角。(诗篇18:2-3;撒母耳记下22:3)
锡安的女子啊,起来!因为我必使你的角成为铁,你必粉碎许多民。(弥迦书4:13)
耶和华发烈怒,拆毁犹大女子的堡垒,把以色列的角全部砍断。(耶利米哀歌2:2-3)
以下经文中的角也表示能力:
龙的角。(启示录12:3)
从海中上来的兽的角。(启示录13:1)
妇人所骑的朱红色兽的角。(启示录17:3, 7, 12)
公绵羊和公山羊的角。(但以理书8:3, 4-5, 7-12, 21, 25)
从海中上来的兽的角。(但以理书7:3, 7-8, 20-21, 23-24)
驱散犹大和以色列的四角。(撒迦利亚书1:18-21)
祭坛和香坛的角。(出埃及记27:2; 30:2-3, 10)
祭坛和香坛的角表示教会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另一方面,“伯特利祭坛的角”表示那能力要消亡,阿摩司书:
我必惩罚以色列的罪恶,也必惩罚伯特利的祭坛,祭坛的角必被砍下,坠落于地。(阿摩司书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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