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6.只要仁爱和信仰只停留在一个人身体的一部分,即他的头脑中,而不是建立在作为中,那么它们就对他没有什么益处,这一点从圣言中上千处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只从中引用这些经文;马太福音: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福音7:19-21)
又:
把种子撒在好地里的,那人听了圣言明白了,也结实并拿出来。耶稣说完这些话,就喊着说,有耳可听的,就让他听。(马太福音13:23, 43)
路加福音:
耶稣说,那些听了神的话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21)
约翰福音:
我们知道神不听罪人,但若有人敬拜神,又遵行祂的旨意,神就听他。(约翰福音9:31)
又:
你们既知道这些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7)
又:
有了我的诫命而又遵行的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15-21, 23)
又:
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约翰福音15:8)
罗马书:
不是听律法的在神面前称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罗马书2:13; 雅各书1:22)
又:
在愤怒与公义审判的日子,神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5, 6)
哥林多后书:
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他所行的,或善或恶,接受藉身体所作的事。(哥林多后书5:10)
马太福音:
因为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那时候,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启示录:
我听见从天上有声音对我说,你要写下,从今以后,在主里面而死的死人有福了;灵说,是的,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因为他们的作为跟随着他们。(启示录14:13)
又:
案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他们各人都照着他们的作为受审判。(启示录20:12, 13)
又:
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要照各人的作为报应他。(启示录22:12)
耶利米书:
耶和华,祂的眼睛睁开,察看人子的一切道路,要照各人的道路和他作为的果子报应他。(耶利米书32:19)
何西阿书:
我必因他的道路察罚他,照他的作为报应他。(何西阿书4:9)
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按我们的道路和作为对待我们。(撒迦利亚书1:6)
在其它许多经文中也是如此。由此可见,仁爱和信仰在存在于作为中之前,不是仁爱和信仰。如果它们只存在于作为之上的穹苍中,即心智层面上,那么它们就像空中的会幕或圣殿的形式,这些形式只是海市蜃楼,会自动消失;或者,它们就像画在被飞蛾吃掉的纸张上的图画;或像在没有卧室的屋顶上,而不是在屋里住宿。这一切清楚表明,只要仁爱和信仰仅仅是心理抽象概念,它们就是转瞬即逝的东西,除非当有可能时,它们以作为来表达,并共存于其中。
1070.“他们还没有得国;但他们一时之间,要和兽同得权柄,与王一样”表示对那些没有如此承认主掌管天地的权柄已经被转给人,而是将神性的神圣性归于圣言,没有归于教皇法令的人来说。这从“王”、“国”、“一时”的含义清楚知:“王”是指圣言的真理,在此是指刚才几节经文所论述的那两个首要真理;“国”是指教会,在此是指被称为巴比伦的教会,在那里,这两个真理被亵渎了;然而,这些真理没有被那些“还没有得国的王”所表示的人亵渎,而是被他们接受。“一时”是指某个部分,因为在圣言中,“时”,与总体和具体的时间一样,表示在事物状态的品质方面的事物;故此处“一时”表示某个部分,因而表示这些人在某种程度上与那个女人,就是淫妇一起掌权。因此,从这一切就产生这层意义:教会的这两个主要真理(即:主掌管天堂和教会,因而掌管人类灵魂以拯救他们的权柄被转给某个人,教皇口中的话具有与圣言同等的权力和神圣性)没有被承认,因而没有被亵渎。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可从接下来的话清楚看出来,即他们要“将自己的权柄给那兽”,这句话表示他们必将神性的神圣性归于圣言;还有“羔羊必与他们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这句话表示他们将承认主拥有拯救的能力或权柄,因而承认对天堂、教会和人类灵魂的统治属于主,不属于教皇。
前面说明,有两样事物构成教会,即对主拥有拯救的能力或权柄,圣言是神性的承认和信仰;这两者在哪里不被承认和相信,哪里就没有教会。原因在于,主改造人,赋予他信和爱,圣言则教导人往主那里去,好从祂那里获得信和爱所必须走的道路。除非这两个真理在教会中被承认,否则它就不是一个教会。但为了避免欧洲的教会完全灭亡,主规定,不仅在巴比伦王国之内,而且在巴比伦王国之外,都要有一些社群或团体在作为教会本身的支柱和根基的这两个主要真理上,不与巴比伦人构成一体。在巴比伦之内有那些在法国的人,以及在荷兰、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的许多人,他们没有从主那里夺走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也没有从圣言那里夺走神性的神圣性,没有将前者和后者都归于某个代牧,这从高卢派教会与罗马教权派之间的斗争明显看出来,这种斗争持续了很长时间,现仍在持续。这些就是本章12–14节经文主要论述的事。由于在巴比伦王国之外,有些教会将拯救的一切能力或权柄都归于主,无一归于教皇,并承认唯独圣言是神性,完全退出教皇的统治,因而被称为新教徒或更正教和改革宗,所以本章也论述这些人。因为论到他们,经上说“他们必恨这淫妇,使她荒凉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并且“把他们的国给那兽”(启17:16, 17)。不过,我们稍后会提到这些人。
(关于圣言续)
但由于世人不知道如何理解约翰福音(1:1, 2, 14)中的这句话,即:主是圣言,所以必须进一步予以解释。在教会中,人们知道,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天使和世人所拥有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神,一切真理也是如此。主因是神,故也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就是“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也是“光照一切世人的光”,圣言“成了肉身”,也就是成了世上的一个人的意思。主在世时就是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祂自己在许多经文中教导了这一点,在那里,祂称自己是“光”,还称自己是“道路,真理,生命”,祂说,“真理的灵”从祂发出。“真理的灵”就是神性真理。当主变了形像时,祂代表圣言,祂那“明亮如日头的脸面”代表它的神性良善;“洁白如光,像雪那样白的衣服”代表它的神性真理。那时与主交谈的“摩西和以利亚”也表示圣言,“摩西”表示历史圣言,“以利亚”表示预言圣言。此外,主受难的一切都代表犹太民族向圣言所施的暴行的种类或性质。主是神性真理,祂也凭这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王”和“天使”,也是“何烈山的磐石”和论及彼得的“磐石”所指的。这一切清楚表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与我们同在的字面上的圣言就是终端中的神性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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