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6.仁与信若仅停留在身体领域,即头脑中,而非植根于行为中,对人来说一点用也没有。这一点从圣言中上千段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只从中引用其中的一部分: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福音7:19-21)
祂撒种在好土里,这人留心听了道,就结实。耶稣说完这话,就大声喊着说,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马太福音13:3-9,23,43)
耶稣回答说,听了神之道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21)
我们知道神不听罪人,惟有敬奉神,遵行祂旨意的,神才听他。(约翰福音9:31)
你们既知道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7)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向他显现。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15-21,23)
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约翰福音15:8)
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罗马书2:13;雅各书1:22)
在震怒与公义审判的日子,神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5,6)
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哥林多后书5:10)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同着众使者降临;那时候,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我听见从天上有声音说,你要写下,从今以后,在主里面而死的人有福了。圣灵说,是的,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作工的果效也随着他们。(启示录14:13)
案卷展开,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启示录20:12,13)
看哪!我必快来。赏罚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启示录22:12)
耶和华注目观看世人一切的举动,为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作事的结果报应他。(耶利米书32:19)
我必因他们所行的惩罚他们,照他们所作的报应他们。(何西阿书4:9)
耶和华按我们的行动作为向我们怎样行,他已照样行了。(撒迦利亚书1:6)
还有上千段这样的经文。
由此可见,仁与信在付诸于行动之前,还算不上仁与信。若只停留在行为之上的半空中,即脑海里,仁与信就象空中的会幕或神殿,这些东西无非是海市蜃楼,会自动消失;或象被书虫吃掉的纸上的绘画;又象住在没有卧室的屋顶上,而不是住在屋里。所有这一切表明,仁与信只要停留在精神概念上,而不是尽可能付诸行动,共同存在于行为中,就会消失。
883.“祂要与人同住,他们要作祂的子民;祂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表主的结合,该结合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们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稍后会看到,“祂要与人同住”表示主与他们的结合;“他们要作祂的子民;神要亲自与他们同在”表示他们是主的,主是他们的;而且,“与人同住”表示结合,故表示他们将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否则结合是不可能实现的;这就是结合的性质,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很明显地看出来: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就住在你们里面。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5)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 14:20)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披上人身,与生来就在祂里面、被称为父的神性合一,其目的都是为了与世人的结合;这一点也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
我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我们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们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7:19, 21-22, 26)
由此明显可知,与主神性人身的结合是存在的,该结合是相互的,与被称为父的神性就是以这种方式,而非其它方式结合。
主还教导,结合是通过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实现的(约翰福音14:20-24; 15:7)。因此,这就是“祂要与人同住,他们要作祂的子民;祂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所表示的。在其它出现类似这些话的地方也一样(如耶利米书7:23;11:4;以西结书14:11;耶利米书24:7; 30:22;以西结书11:20; 36:28; 37:23, 27;撒迦利亚书8:8;出埃及记29:45)。
“要与人同住”之所以表示与他们的结合,是因为“住”表示出于爱的结合;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以及众天使在天上的居所明显看出来。天堂被划分为无数社群,并且彼此照着属于爱的情感,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而各不相同。每个社群构成一种情感,其中的居民照着这种情感种类的亲密和关系程度而分别居住,关系最亲密的人住在同一座房子里;因此,“同居”一词论到已婚配偶时,在灵义上表示通过爱结合。要知道,与主结合是一回事,主的临在又是另一回事;只有那些直接靠近主的人才被赐予结合,其他人有主的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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