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5.⑵仁与信若不尽可能付诸行动,并共存于其中,就只是易逝的精神概念而已。人岂不是有头有身体,它们通过脖子连接起来?头脑岂不包含能意愿和思维的心智,身体岂没有操作和实施的力量?所以,若人只有善愿,或出于仁爱的思维,却不行善、做出有用的行为来作为仁爱的果效,他岂不就象孤零零的头或心智,缺失躯体,无法继续存活?由此谁看不出,仁与信若只停留在头脑或心智中,而不在身体里,就不是仁与信?这时,它们就象鸟儿在空中漫无边际地飞翔,在地面上找不到可栖息之地;还象飞鸟准备下蛋,却没有鸟巢,于是只好在空中或树枝上产蛋,这些蛋必会掉到地上摔烂。心智中没有一物不在人体中拥有一个对应部分,这个对应部分可称为它的化身。所以,若仁与信只居于心智中,它们在这人里面就没有化身,好比那些叫做幽灵的空中幻影,还好比古人所描绘的头戴桂冠、手拿丰饶角(又名丰饶羊角)的阿玛耳忒亚。由于是这样的幽灵,但仍能思想,所以他们必被幻想搅扰,这些幻想是由推理通过各种诡辩造成的,几乎与沼泽地里的芦苇被风摇动,芦苇下面的水底是贝壳,水面蛙鸣一片的情形没什么两样。谁看不出,这就是仅从圣言知道关于仁与信的事,却不去实践它们的写照?主也说过:
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无知的人,把房子盖在沙土上。(马太福音7:24,26;路加福音6:47-49)
仁与信及其虚拟的观念若不付诸实践,就好比空中飞舞的蝴蝶,麻雀一看见,就俯冲下来,将其吃掉。主还说:
有一个撒种的出去撒种;撒的时候,有落在路旁的,飞鸟来吃尽了(马太福音13:3,4)。
1162.启18:15.“这些物件的客商,借着她发了财”表示所有从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中获得名誉和财富,由此获得富裕和显赫或地位的美物之人,这些事物是吉祥和壮丽的。这从“客商”和“发了财”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为自己获得在圣言中,由“财富”所表示的那些事物的人,因为经上说:“这些物件的客商。”“客商”就具有这种含义(参看AE 1138节)。“发了财”是指获得这些事物并通过它们获取利益。此处所指的是由肥美辉煌之物所表示的富裕和显赫,或地位和财富,这些都是与内在事物分离的享乐或满足和壮丽的外在事物,因而是与天堂的良善分离的世界的良善。那些属巴比伦的人不知道什么叫内在享乐或满足,因为他们不阅读圣言,不仰望主,只知道什么叫外在享乐或满足,也只以这些事物为快乐。他们不接受内在享乐或满足。那些被邀请赴大筵席之人的回答具有相同的含义:
其中一个人说,他买了一块田,必须去看看,另一个人说,他买了牛,必须去试一试,第三个人说,他才娶了妻。(路加福音14:18–20)
这一切事物都是指世界的良善,或没有内在良善的外在良善。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类似事物:
他们吃喝嫁娶,他们懵然不知,直到洪水来把他们全冲走了。(马太福音24:38–39)
这些话是主论到最后的审判时所说的;“吃喝嫁娶”与这一节中“肥美辉煌的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外在的满足和享乐,它们被称为身体和世界的享乐,而不是灵魂和天堂的享乐。这一切清楚表明,本章所列举的各种货物是指同时不是内在的外在良善和满足或享乐;因此,通过这些手段“发了财”的“客商”是指那些处于其中的人。
(续)
(8)圣治的第八条律法是,主不断使人退出邪恶,只要人出于自由愿意退出;人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主就能在何等程度上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但人不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不能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因为人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他不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自己行有邪恶在里面的良善。就其言语和身体行为而言,人在自然界;但就其理解力的思维和意愿的情感而言,他在灵界。灵界是指天堂和地狱,两者都以最完美的秩序、照着情感和源于它们的思维的一切种类而被划分为无数社群。人在这些社群中间,与它们如此紧密相连,以至于他根本没有思考或意愿的能力,除非与它们联系在一起;这种联系如此紧密,以至于如果他与它们分离,或它们与他分离,他就会倒下死亡,只剩下在其至内层的生命,他凭这至内层而为人,不是野兽,从而活到永远。人不知道,就其生命而言,他处于这种不可分离的结合中。他之所以不知道这一切,是因为他不与灵人交谈,很长一段时间对这种状态一无所知。但为使这种状态不会永远向他隐藏,看哪,它被揭示出来了。在理解圣治的这条律法之前,必须详细说明这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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