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75

375.⑵仁与信若不

375.⑵仁与信若不尽可能付诸行动,并共存于其中,就只是易逝的精神概念而已。人岂不是有头有身体,它们通过脖子连接起来?头脑岂不包含能意愿和思维的心智,身体岂没有操作和实施的力量?所以,若人只有善愿,或出于仁爱的思维,却不行善、做出有用的行为来作为仁爱的果效,他岂不就象孤零零的头或心智,缺失躯体,无法继续存活?由此谁看不出,仁与信若只停留在头脑或心智中,而不在身体里,就不是仁与信?这时,它们就象鸟儿在空中漫无边际地飞翔,在地面上找不到可栖息之地;还象飞鸟准备下蛋,却没有鸟巢,于是只好在空中或树枝上产蛋,这些蛋必会掉到地上摔烂。心智中没有一物不在人体中拥有一个对应部分,这个对应部分可称为它的化身。所以,若仁与信只居于心智中,它们在这人里面就没有化身,好比那些叫做幽灵的空中幻影,还好比古人所描绘的头戴桂冠、手拿丰饶角(又名丰饶羊角)的阿玛耳忒亚。由于是这样的幽灵,但仍能思想,所以他们必被幻想搅扰,这些幻想是由推理通过各种诡辩造成的,几乎与沼泽地里的芦苇被风摇动,芦苇下面的水底是贝壳,水面蛙鸣一片的情形没什么两样。谁看不出,这就是仅从圣言知道关于仁与信的事,却不去实践它们的写照?主也说过:
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无知的人,把房子盖在沙土上。(马太福音7:24,26;路加福音6:47-49)
仁与信及其虚拟的观念若不付诸实践,就好比空中飞舞的蝴蝶,麻雀一看见,就俯冲下来,将其吃掉。主还说:
有一个撒种的出去撒种;撒的时候,有落在路旁的,飞鸟来吃尽了(马太福音13:3,4)。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56

L56.该信经内容如

L56.该信经内容如下:

1)凡人欲得救,首先当持守大公教会(某些权威人士所说的,基督教)信仰。

2)此信仰,凡守之不全不正者,必永远沉沦。

3)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

4)其位不紊,其体不分。

5)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

6)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亦同一永恒之尊严。

7)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

8)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

9)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

10)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

11)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

12)亦非三不受造者,非三无限者,乃一不受造者,一无限者。

13)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

14)然而,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

15)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

16)然而,非三神,乃一神。

17)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

18)然而,非三主,乃一主。

19)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均为主。

20)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

21)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

22)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

23)圣灵由于父与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

24)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圣灵。

25)且此三位无分先后,无别尊卑。

26)三位乃均永恒,而同等。

27)由是如前所言,我等当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

28)所以凡欲得救者,必如是而思三位一体之神。

29)再者,为求得永恒救赎,彼亦必笃信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成为人身。

30)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为神,又为人。

31)其为神,与圣父同体,受生于诸世界之先;其为人,与其母同体,诞生于此世界。

32)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血肉之身。

33)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

34)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

35)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

36)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

37)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

38)彼为救我等而受难,降至阴间,第三日从死复活。

39)升天,坐于全能神父之右。

40)将来必从彼处降临,审判活人死人。

41)彼降临时,万人必具身体复活。

42)并供认所行之事。

43)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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