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75

375.(2)仁爱和

375.(2)仁爱和信仰只是短暂的心理抽象概念,或是转瞬即逝的,只存在于脑海中,除非当有可能时,它们在作为或行为中实现,或以作为来表达,并共存于其中。一个人有一个头和一个身体,两者由颈部相连;他的头里面有一个意愿和思考的心智,身体里面有实施和履行的力量。因此,如果一个人只是意愿良善,或出于仁爱思考,却不实行良善,从而履行功用,那么他就像只有头和心智;但没有一个身体,头和心智无法存在。谁都能看出,只要仁爱和信仰仅在头和心智中,不在身体中,它们就不是仁爱和信仰。它们就像在空中飞行、在地上无处安歇的鸟儿;或像即将下蛋、却没有巢穴的鸟儿,在这种情况下,它们不得不把蛋下在空中或树枝上,这些蛋就会掉到地上摔碎。心智里的事物无不对应于身体里的某种东西,它的对应物可称为它的化身。因此,当仁爱和信仰只占据或存在于心智中时,它们在人里面就没有化身,或说没有体现在人身上,好比被称为幽灵的虚幻生灵,或空灵的人物形象,就像古人用头戴月桂花环、手拿丰饶角所描绘的法玛(译注:又名俄萨,古希腊神话中的传闻女神)。那些心智如此虚幻,或是这样的幽灵,却仍能思考的人,必被基于各种诡辩的推理所引起的幻想搅扰,几乎就像沼泽中被风摇动的芦苇,而在芦苇下面的水底有发出声音的贝壳,水面上有呱呱叫的青蛙。谁都能看出,当人们从圣言中只知道关于仁爱和信仰的一些概念,却不实践它们时,这样的事就会发生。此外,主说:

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谨慎的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愚蠢的人,把房子盖在沙土上,或没有地基的地面上。(马太福音7:24, 26; 路加福音6:47-49)

仁爱和信仰,以及关于它们的人为观念,当没有被付诸实践时,可以比作空中的蝴蝶,麻雀一看到它们就会扑上去吃掉。主也说:

撒种的出去撒种;有的落在硬路上,飞鸟来吃尽了。(马太福音13:3, 4)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39

Life39.良善热

Life39.良善热爱真理,这一点可以一个牧师、士兵、商人和工匠为例来说明。

一个牧师:如果他处于牧师职务的良善,这牧师职务在于关心灵魂的拯救,教导通往天堂的道路,引导他所教导的那些人,那么他就照着他出于对它的爱和强烈渴望处于这良善的程度而获取他可以教导并用来引导人的真理。然而,一个未处于牧师职务的良善,而是处于其源于爱自己爱世界的职务快乐,这快乐对他来说是唯一良善的牧师,也出于对它的爱和强烈渴望而照着构成其良善的快乐影响程度而大量获取这些真理。

一个士兵:如果他处于对服兵役的爱,并感觉到它的良善,无论这良善是保卫国家,还是追求声誉,那么他会出于并照着这良善而获取与它有关的知识;他若是一个指挥官,就会获取属于指挥官的聪明。这些知识就如同用来滋养并形成他的爱之快乐,也就是其良善的真理。

一个商人:他若出于对经商的爱而致力于经商,就会非常乐意获取作为手段进入并构成这爱的一切。这些也如同真理,而经商是他的良善。

一个工匠:他若热情投入自己的工作,并把它作为其生命的良善来热爱,就会购买工具,并通过诸如涉及他工作知识的那类事物而使自己技艺精湛,由此使他的工作成为他的良善。从这些例子明显可知,真理是手段,爱之良善通过这些手段存在,并成为某种实际的东西;所以,良善热爱真理是为了它可以存在。因此,在圣言中,“行真理”表示使良善存在。下面这些话就表示这一点:

行真理。(约翰福音3:21)

行主的话。(路加福音6:47)

遵守祂的诫命。(约翰福音14:24)

行祂的话。(马太福音7:24)

遵行神的圣言。(路加福音8:21)

遵守律例典章。(利未记18:5)

这也是“行善”和“结果子”的意思,因为“良善”和“果子”就是那开始存在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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