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74

374.(1)仁爱就

374.(1)仁爱就是意愿良善,善行就是出于意愿良善而行善。仁爱和作为就像意愿和行为,或心智的情感和身体的运作,因而像内在人和外在人一样彼此不同;这两者彼此的关系就像原因和结果,因为一切事物的原因都是在内在人中形成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结果都是在外在人中产生的。因此,仁爱因属于内在人,所以是意愿良善;而作为因属于外在人,所以是出于意愿良善而行善。

尽管如此,不同的人的良善意愿之间有无限的多样性;因为凡一个人为另一个人所做的,都被认为,或看起来是从善意或仁慈中流出的;然而,没有人知道这善行是不是源于仁爱,更不用说它们是源于真正的仁爱,还是源于虚假的仁爱了。不同的人的良善意愿之间的这种无限多样性源于目的、意图和随之而来的计划;这些就隐藏在行善的意愿里面,并决定了每个人的意愿的品质。意愿还在理解力中寻求达到其目的的方式和方法,也就是结果,并在理解力中进入光明或被光照,不仅能看到或感知原因,还能看到或感知机会,以便在适当的时间,以适当的方式决定采取行动,从而产生它的结果,即作为;同时,意愿还在理解力中获得行动的力量。由此可知,作为本质上属于意愿,形式上属于理解力,实际上属于身体。仁爱就这样降至善行。

这一点可通过对比一棵树来说明。人自己在其一切部分,或属于他的一切上都像一棵树。在这棵树的种子里面可以说隐藏着结出果实的目的、意图和计划;在这些方面,种子对应于人的意愿,人的意愿就包含目的、意图和计划,如前所述。再者,种子从它的内层从地里发芽,给自己披上树枝、细枝和叶子,从而为自己提供适合它的目的,即果实的方法;在这些方面,这棵树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当时机成熟,取得成果的机会存在时,这棵树就开花结果;在这些方面,这棵树对应于人的善行。因此,很明显,善行本质上来自种子,形式上来自树枝和叶子,实际上来自树的木材。

这一点也可通过对比圣殿来说明。人是神的殿,如保罗所说的(哥林多前书3:16, 17; 哥林多后书6:16; 以弗所书2:21, 22)。作为神的殿,人的目的,意图和计划是救赎和永生;在这些里面有与意愿的对应关系,意愿就包含这三件事,或说救赎和永生与意愿有关,而目的、意图和计划就住在意愿里面。后来,或在适当的时候,他从父母、老师和牧师那里获得信仰和仁爱的教义;当他开始行使自己的判断力,或说他的判断力成熟时,他就从圣言和教义书籍中获得信仰和仁爱的教义。这一切都是达到目的的方法;在这些方法里面有与理解力的对应关系,或说这些方法与理解力有关。最后,目的通过作为方法的教义而以功用的形式实现;这是通过被称为善行的身体行为实现的。因此,目的通过中间的原因产生结果,这些结果本质上属于目的,形式上属于教会的教义,实际上属于功用,或说本质上与目的有关,形式上与教会的教义有关,实际上与功用有关。人就这样成为神的殿。


诠释启示录 #967

967.“海中一切活

967.“海中一切活的灵魂都死了”表示属世人中不再有出于属灵之物、来自圣言的任何东西。这从“海中活的灵魂”和“海”的含义清楚可知:“海中活的灵魂”是指本身拥有属灵生命之物(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海”是指属世人中真理的总体,因而也指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如刚才所述(AE 965节)。当这些知识不从灵界或天堂获得生命时,它们就被称为死的。“海中活的灵魂”是指各种鱼,这些鱼表示属世人的知识或科学(参看AE 531节),还表示属世人中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因为对属世人来说,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或科学(认知)不同于世界上的知识(科学)。原因在于,对属世人来说,这些知识没有出于属灵之物的生命在里面;除非属灵之物从天上流入来自圣言的知识,否则这些知识就是死的,不是活的。

对世人来说,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不是活的,直到内在属灵人被打开;当人正在重生时,这属灵人就被主打开;然后,通过打开的属灵人,属灵之物从天堂出来流入属世人中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并让它们活起来。它以这种方式让它们活起来:属世人中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成为内在属灵人中的属灵事物的对应;当成为对应时,它们就是活的,因为那时,属灵之物被包含在具体的知识或真理中,就像灵魂在其身体中一样。因此,人死后就进入这些属灵事物,与它们相对应的知识就作为一个基础而服务于它们。但对那些来自圣言的知识没有活起来的人来说,情况则不然。从天堂流入知识的属灵之物是对真理的情感,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结出果实的情感;因为属灵之热就是对良善的爱或情感,属灵之光就是对真理的情感。对那些处于仁爱的生活,由此处于信仰的人来说,这些就是流入,并让来自圣言的知识活起来的属灵事物。而对那些处于与仁爱的生活分离的信仰之人来说,这些知识是死的。因此,这就是“海中一切活的灵魂都死了”所表示的。

(续:第五诫)

第五诫是,“不可偷盗”。“偷盗”不仅是指明显的偷盗,还指不明显的偷盗,如利用各种伪装的欺诈和诡计所实现的非法高利贷和非法所得,它们要么看似合法,要么暗中进行,以至于根本不显露出来。这些利益通常是由管理他人财物的高级和低级管理员,商人,以及贩卖判决,从而使公正成为可购买的东西的法官来谋取的。这些和其它许多事就是作为反对神的罪而必须戒除并避开,最后厌恶的偷盗,因为它们反对包含在圣言中的神性律法,并反对这条律法,就是全世界一切宗教的基本律法当中的一条律法。这十条诫命是普世的;赐下它们的目的是,当一个人出于它们生活时,他可以出于宗教信仰生活,因为人通过出于宗教信仰生活而与天堂结合,而出于对文明和道德法律的服从照着这些诫命生活会使人与世界结合,却不会使他与天堂结合。与世界结合,不与天堂结合,就是与地狱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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