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4.⑴“仁”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出于善愿而行善。仁爱与行为彼此截然不同,就象意愿与行动、心智的情感与身体的功能那样。这种区别如同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区别;二者彼此的关系就象原因和结果,因为一切事物的原因皆成形于内在人,而一切结果则由此产生于外在人。因此,仁是内在人的品性,故是有善愿;行为则属于外在人,故是通过善愿行善。
然而,人的善愿彼此不同,具有无限的多样性。因为人所做的一切利他行为都被认为或看上去是从善愿或仁慈流出的,然而没人知道这善行是否源于仁爱,更不用它们是源于正宗的仁爱还是不正当的仁爱。不同人的意愿之间的这种无限多样性源于目的,意图,因而动机。这些就深藏于他行善的意愿中,每个人意愿的品质皆源于它们。意愿还在理解力当中寻求达到目的的方法和途径,也就是结果,并在那里进入光明,这光使它不仅看到方法,还看到让它以适当时机、适当方式付诸行动的机会,从而产生它的结果,也就是行为;同时,它在理解力里面将自己带入行动的力量中。由此可知,行为本质上属于意愿,形式上属于理解力,操作上属于身体。仁爱就这样降到善行中。
这一点可用一棵树来对比说明。就属于人的一切而言,人自己就象一棵树。这棵树的种子里面可以说隐藏着结出果实的目的,意图和动机;在这些方面,种子就对应于人的意愿,这意愿包含这三要素,如前所述。接下来,这种子通过它的内层从地里破土而出,给自己披上枝、干、叶,从而为它的目的,即果实而给自己获取方法;在这方面,这棵树就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时机成熟,这棵树就开花结果;在这方面,它对应于人的善行。显而易见,它们本质上来自种子,形式上来自枝、叶,操作上来自树的木头。
这一点还可用神殿来对比说明。正如保罗所说,人是神的殿(哥林多前书3:16,17;哥林多后书6:16;以弗所书2:21,22)。作为神的殿而言,人的目的,意图和动机是得救和永生;得救和永生就对应于包含这三要素的意愿。然后,他从父母、老师和传道人那里获取关于信和仁的教导,等到了自主的年龄,就从圣言和宗教书籍中获取教导。所有这一切都是达到目的的方法,这些方法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目的根据作为方法的教导而在用的形式中得以实现;这一过程通过身体行动进行,这就叫做善行。因此,目的通过居间的原因产生结果;这些结果本质上是目的的产物,形式上是教导的产物,操作上是用的产物。这便是人如何成为神的殿。
952.“胸间束着金带”表示包含处于秩序和联系的真理的神性良善。这从“金带”的含义清楚可知,“金带”是指包含在秩序和联系中的东西,因为一根带子或腰带把衣服都围拢起来并将它们联结在一起。真理被如此保持在秩序和联系中,是因为“衣服”,尤其“细麻衣”表示真理。所指的是属灵良善,因为被束的“胸”和制作带子的“金”表示属灵良善。前面所说的具有相同的含义,即:灯台中间的人子胸间束着金带(启示录1:13),这一点可参看前面的解释(AE 65节)。“带子”或“腰带”表示一种共同的纽带,用来将所有事物保持在秩序和联系中,这一点可见于《属天的奥秘》(9341, 9828节)。“以弗得的腰带”表示什么(可参看AC 9837节),“亚伦外袍的腰带”表示什么(可参看AC 9944节)。在圣言的其它部分(如以赛亚书9:5; 23:10; 耶利米书13:1–7),“腰带或带子”具有相同的含义。
(关于第一诫续)
人若以为他在停止十诫所提到的邪恶,尤其来自出于喜欢统治而对统治的爱的邪恶,以及来自出于喜欢占有,而不是喜欢功用而对占有世上财物的爱的邪恶之前,就会承认并相信有一位神,就受骗了。一个人可能会从圣言、讲道、书籍和理性之光尽可能地确认相信有一位神;因此,他可能会说服自己相信;然而,他仍不会相信,除非源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的邪恶被移除。原因在于,邪恶及其快乐挡道,把来自天堂的良善及其快乐关在门外,排斥它们,并阻止它们被确认。在天堂确认之前,只有嘴上的信仰,没有内心的信仰;嘴上的信仰本身不是信仰,而内心的信仰才是真正的信仰。嘴上的信仰是外在的信仰,内心的信仰是内在的信仰。当内在塞满各种邪恶,外在被除去时,如每个人死后的情形,人甚至会出于它们而弃绝有一位神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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