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4.⑴“仁”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出于善愿而行善。仁爱与行为彼此截然不同,就象意愿与行动、心智的情感与身体的功能那样。这种区别如同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区别;二者彼此的关系就象原因和结果,因为一切事物的原因皆成形于内在人,而一切结果则由此产生于外在人。因此,仁是内在人的品性,故是有善愿;行为则属于外在人,故是通过善愿行善。
然而,人的善愿彼此不同,具有无限的多样性。因为人所做的一切利他行为都被认为或看上去是从善愿或仁慈流出的,然而没人知道这善行是否源于仁爱,更不用它们是源于正宗的仁爱还是不正当的仁爱。不同人的意愿之间的这种无限多样性源于目的,意图,因而动机。这些就深藏于他行善的意愿中,每个人意愿的品质皆源于它们。意愿还在理解力当中寻求达到目的的方法和途径,也就是结果,并在那里进入光明,这光使它不仅看到方法,还看到让它以适当时机、适当方式付诸行动的机会,从而产生它的结果,也就是行为;同时,它在理解力里面将自己带入行动的力量中。由此可知,行为本质上属于意愿,形式上属于理解力,操作上属于身体。仁爱就这样降到善行中。
这一点可用一棵树来对比说明。就属于人的一切而言,人自己就象一棵树。这棵树的种子里面可以说隐藏着结出果实的目的,意图和动机;在这些方面,种子就对应于人的意愿,这意愿包含这三要素,如前所述。接下来,这种子通过它的内层从地里破土而出,给自己披上枝、干、叶,从而为它的目的,即果实而给自己获取方法;在这方面,这棵树就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时机成熟,这棵树就开花结果;在这方面,它对应于人的善行。显而易见,它们本质上来自种子,形式上来自枝、叶,操作上来自树的木头。
这一点还可用神殿来对比说明。正如保罗所说,人是神的殿(哥林多前书3:16,17;哥林多后书6:16;以弗所书2:21,22)。作为神的殿而言,人的目的,意图和动机是得救和永生;得救和永生就对应于包含这三要素的意愿。然后,他从父母、老师和传道人那里获取关于信和仁的教导,等到了自主的年龄,就从圣言和宗教书籍中获取教导。所有这一切都是达到目的的方法,这些方法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目的根据作为方法的教导而在用的形式中得以实现;这一过程通过身体行动进行,这就叫做善行。因此,目的通过居间的原因产生结果;这些结果本质上是目的的产物,形式上是教导的产物,操作上是用的产物。这便是人如何成为神的殿。
启15:5
948.启15:5.“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天上那法版之帐幕的殿开了”表示主所揭示的圣言中的内层神性真理。这从“殿”和“法版之帐幕”的含义清楚可知:“殿”是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参看AE 220, 391, 915节);“法版之帐幕”也是指神性真理,不过是内层的,因为“帐幕”和“圣殿”具有相同的含义。但当经上说“法版之帐幕的殿”时,所表示的是内层神性真理。“他见这殿在天上开了”表示这真理已经被揭示了。被揭示的内层神性真理是指内义上的圣言;因为圣言是神性真理,而内义或灵义就是内层神性真理。“法版”是指放在柜子中的律法,这个柜子因此被称为“法柜”。此外,至于“法版”在广泛意义和严格意义上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10, 392, 635, 649, 749节)。
本章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在教会完全被毁之前,从内层所揭示的圣言。因为接下来的这一章论述了它的完全毁灭,这种毁灭由“七位天使拿着盛满了神烈怒的七个小瓶”,并“把它们倒在地上”来表示。在教会完全被毁之前,圣言从内层被揭示,也就是在灵义上被揭示,是因为那时,一个新教会将被建立,那些属于前教会的人被邀请到这新教会。内层神性真理为这新教会而被揭示;由于接下来所提到的原因,这内层神性真理在以前是不可能被揭示的。现在的情况类似于犹太教会结束时所发生的情况;因为在犹太教会结束时,就是当主降世时,圣言从内层被打开;主在世时,揭示了内层神性真理,这内层神性真理要为祂即将建立的新教会所用,也的确服务了新教会。由于类似的原因,如今,圣言从内层被打开了,还要更内层的神性真理由此被揭示,以备将被称为新耶路撒冷的新教会所用。
至于主的圣治在揭示神性真理的过程中是何性质,这可从教会的相继建立看出来。我们地球上接连有几个教会。大洪水之前有上古教会;大洪水之后有古教会;然后有希伯来教会,再后来有以色列教会;之后是基督教会,现在一个新教会正在开始。至内层神性真理被揭示给那些属于上古教会的人;但外层神性真理,或说更外在的神性真理被揭示给那些属于古教会的人;最外在,即最后或终端的神性真理被揭示给希伯来教会,后来又被揭示给以色列教会,一切神性真理最终都在以色列教会中灭亡,因为到最后,圣言里面没有任何东西不被玷污了。但以色列教会结束之后,主为了基督教会揭示了内层神性真理,现在又为即将到来的教会揭示更内层的真理。这些内层真理在圣言的灵义或内义中。这一切清楚表明,神性真理从至内层逐渐发展到终端,因而从智慧逐渐发展到纯粹的无知;现在,它又从终端发展到内层,因而从无知再次发展到智慧。
(续)
对人来说,宗教信仰在于照神性诫命生活,这些诫命概括地包含在十诫中。不照它们生活的人不可能有宗教信仰,因为他不敬畏神,更不爱神;他也不害怕人,更不爱人。一个偷盗、通奸、杀人和作假见证的人能敬畏神或害怕人吗?然而,人人都能照这些诫命生活;有智慧的人会作为一个文明人、道德人和属世人如此生活。但不作为属灵人照它们生活的人不能得救。因为作为属灵人照它们生活是为了在他们里面的神性而如此生活,而作为文明人照它们生活是为了世上的公正,也为了逃避世上的惩罚而如此生活;作为道德人照它们生活是为了诚实,也是为了避免名声和荣誉的丧失而如此生活;不过,作为属世人照它们生活是为了人性,也为了避免失去正常理性的恶名,或说为了避免心智不健全的不良风声而如此生活。
一切法律,包括文明、道德和属世的,都规定不可偷盗,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作见证。然而,一个人若只因这些法律而避开这些邪恶,就不得救,除非他也因属灵的律法而避开它们,也就是避之如罪。因为这样一个人既有宗教,也有信仰,即相信有一位神,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以及死后的生活。事实上,这样一个人也有文明的生活,道德的生活和属世的生活。有文明的生活,是因为有公正,有道德的生活,是因为有诚实,有属世的生活,是因为有人性。但不作为属灵人照这些诫命生活的人既不是文明人、道德人,也不是属世人;事实上,他没有公正,也没有诚实,甚至没有人性,因为它们里面没有神性。若不从神那里,就不可能有任何本身并凭自身为良善的良善;因此,若不从神那里,就不可能有任何本身并凭自身的公正、真正的诚实和真正的人性,除非神性在它里面。想一想凡有地狱在自己里面,或系一个魔鬼的人是否能出于公正或为了公正而做公正的事;同样出于或为了诚实或真正的人性而做诚实或有人性的事。真正的人性就是来自秩序并遵照秩序之物,以及来自正常理性之物。神是秩序,正常的理性来自神。总之,不避恶如罪的人不是一个人。凡把这些诫命当成其宗教原则或本质的人都会成为天堂的一个公民和居民;而不把它们当成其宗教原则或本质的人虽在外在上出于属世、道德和文明的法律而照之生活,却只能成为世界的公民和居民,不能成为天堂的公民和居民。
大多数民族都知道这些诫命,也把它们当成其宗教原则或本质,并照之生活,因为神就是如此意愿和吩咐的。通过这种方式,他们与天堂联系在一起,并与神结合;因此,他们也得救了。但如今在基督教界,大多数人都不把它们当成其宗教原则或本质,只当成他们的文明道德生活的原则或本质。然而,他们如此行,是为了他们可以不在外在形式上进行欺诈,获取非法利益,通奸,出于致命的仇恨和报复公然逼迫他人,作假见证。但他们不去做这些事,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反对神,而是因为他们害怕失去生命、名声、职位、生意、财产、荣誉和利益,以及它们的乐趣;因此,他们若不受这些约束制约,就会做这些事。由于这些人没有为自己形成与天堂的联系,也没有形成与主的结合,只形成了与世界和自我的结合,所以他们不能得救。请想一想,当这些外在约束被除去时,如每个人死后的情形,如果没有内在约束,也就是对神,因而对宗教的敬畏和爱来约束并阻止你,你是否会像魔鬼一样出于对偷盗、通奸、杀人、假见证和各种欲望的爱和快乐而冲进其中。我既看见也听见,情况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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