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4.⑴“仁”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出于善愿而行善。仁爱与行为彼此截然不同,就象意愿与行动、心智的情感与身体的功能那样。这种区别如同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区别;二者彼此的关系就象原因和结果,因为一切事物的原因皆成形于内在人,而一切结果则由此产生于外在人。因此,仁是内在人的品性,故是有善愿;行为则属于外在人,故是通过善愿行善。
然而,人的善愿彼此不同,具有无限的多样性。因为人所做的一切利他行为都被认为或看上去是从善愿或仁慈流出的,然而没人知道这善行是否源于仁爱,更不用它们是源于正宗的仁爱还是不正当的仁爱。不同人的意愿之间的这种无限多样性源于目的,意图,因而动机。这些就深藏于他行善的意愿中,每个人意愿的品质皆源于它们。意愿还在理解力当中寻求达到目的的方法和途径,也就是结果,并在那里进入光明,这光使它不仅看到方法,还看到让它以适当时机、适当方式付诸行动的机会,从而产生它的结果,也就是行为;同时,它在理解力里面将自己带入行动的力量中。由此可知,行为本质上属于意愿,形式上属于理解力,操作上属于身体。仁爱就这样降到善行中。
这一点可用一棵树来对比说明。就属于人的一切而言,人自己就象一棵树。这棵树的种子里面可以说隐藏着结出果实的目的,意图和动机;在这些方面,种子就对应于人的意愿,这意愿包含这三要素,如前所述。接下来,这种子通过它的内层从地里破土而出,给自己披上枝、干、叶,从而为它的目的,即果实而给自己获取方法;在这方面,这棵树就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时机成熟,这棵树就开花结果;在这方面,它对应于人的善行。显而易见,它们本质上来自种子,形式上来自枝、叶,操作上来自树的木头。
这一点还可用神殿来对比说明。正如保罗所说,人是神的殿(哥林多前书3:16,17;哥林多后书6:16;以弗所书2:21,22)。作为神的殿而言,人的目的,意图和动机是得救和永生;得救和永生就对应于包含这三要素的意愿。然后,他从父母、老师和传道人那里获取关于信和仁的教导,等到了自主的年龄,就从圣言和宗教书籍中获取教导。所有这一切都是达到目的的方法,这些方法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目的根据作为方法的教导而在用的形式中得以实现;这一过程通过身体行动进行,这就叫做善行。因此,目的通过居间的原因产生结果;这些结果本质上是目的的产物,形式上是教导的产物,操作上是用的产物。这便是人如何成为神的殿。
910.“向那坐在云上的大声喊着说”表示探究或察罚之后的宣告。这从“大声喊着说”的含义清楚可知,“大声喊着说”是指宣告(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它是指察罚之后,因为向那坐在云上的宣告:“收割的时候到了,地上的庄稼已经熟透了。”“那坐在云上的”是指天上的主(参看AE 906节)。这位天使的“大声”之所以表示察罚之后对教会状态的宣告,是因为“声音”涉及所说的事,也就是接下来的事。说探究或察罚之后的宣告,是因为察罚发生在分离之前,分离之后,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许多经文都提到察罚,它表示在审判之前,对教会状态的品质的探究。并不是说这种察罚实际存在,只是说在审判之前,天堂天使因来自地狱的恶人势力增长而开始哀叹,并开始向主祈求帮助;主知道一切,因为祂是全知。尽管如此,察罚仍被描述为对天使的差遣和他们的宣告。如当最后的审判即将来临时:
主必用号筒的大声差遣天使,他们必将祂的选民从四风都招聚了来。(马太福音24:31)
并不是说有什么天使被差遣来把他们聚集在一起,而是说主通过祂的神性真理如此行;因为如前所述,“天使”表示神性真理。又:
使徒们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路加福音22:30)
并不是说使徒们要坐在宝座上来审判,而是说主通过神性真理如此行;“使徒”和“天使”一样,表示神性真理,因为他们表示教会的一切;在其它地方也一样。关于察罚,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所说的,即:察罚是对教会中爱与信的状态之品质的调查;察罚发生在审判之前(AC 2242节)。“察罚之日”是指总体上教会的最后状态(AC 10509, 10510节);因此是指当旧教会被荒废,新教会建立时(AC 6588节)。它也指对不信者的诅咒和对信徒的拯救(AC 6588, 10623节)。察罚还指主的降临,因为那时主来审判(AC 6895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