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4.⑴“仁”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出于善愿而行善。仁爱与行为彼此截然不同,就象意愿与行动、心智的情感与身体的功能那样。这种区别如同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区别;二者彼此的关系就象原因和结果,因为一切事物的原因皆成形于内在人,而一切结果则由此产生于外在人。因此,仁是内在人的品性,故是有善愿;行为则属于外在人,故是通过善愿行善。
然而,人的善愿彼此不同,具有无限的多样性。因为人所做的一切利他行为都被认为或看上去是从善愿或仁慈流出的,然而没人知道这善行是否源于仁爱,更不用它们是源于正宗的仁爱还是不正当的仁爱。不同人的意愿之间的这种无限多样性源于目的,意图,因而动机。这些就深藏于他行善的意愿中,每个人意愿的品质皆源于它们。意愿还在理解力当中寻求达到目的的方法和途径,也就是结果,并在那里进入光明,这光使它不仅看到方法,还看到让它以适当时机、适当方式付诸行动的机会,从而产生它的结果,也就是行为;同时,它在理解力里面将自己带入行动的力量中。由此可知,行为本质上属于意愿,形式上属于理解力,操作上属于身体。仁爱就这样降到善行中。
这一点可用一棵树来对比说明。就属于人的一切而言,人自己就象一棵树。这棵树的种子里面可以说隐藏着结出果实的目的,意图和动机;在这些方面,种子就对应于人的意愿,这意愿包含这三要素,如前所述。接下来,这种子通过它的内层从地里破土而出,给自己披上枝、干、叶,从而为它的目的,即果实而给自己获取方法;在这方面,这棵树就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时机成熟,这棵树就开花结果;在这方面,它对应于人的善行。显而易见,它们本质上来自种子,形式上来自枝、叶,操作上来自树的木头。
这一点还可用神殿来对比说明。正如保罗所说,人是神的殿(哥林多前书3:16,17;哥林多后书6:16;以弗所书2:21,22)。作为神的殿而言,人的目的,意图和动机是得救和永生;得救和永生就对应于包含这三要素的意愿。然后,他从父母、老师和传道人那里获取关于信和仁的教导,等到了自主的年龄,就从圣言和宗教书籍中获取教导。所有这一切都是达到目的的方法,这些方法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目的根据作为方法的教导而在用的形式中得以实现;这一过程通过身体行动进行,这就叫做善行。因此,目的通过居间的原因产生结果;这些结果本质上是目的的产物,形式上是教导的产物,操作上是用的产物。这便是人如何成为神的殿。
529.启8:13.“我观看,听见一位天使飞在天中间”表示主在处于末期的教会状态上光照天堂里的所有人。这从“观看,听见”、“天使”、“飞”和“在天中间”的含义清楚可知:“观看,听见”是指打开理解力去感知(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天使”是指主,在圣言中,“天使或使者”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自己(可参看AE 130, 200, 302节),在此是指在显明就对神性真理的接受而言,处于末期的教会是何品质的主;“飞”是指光照并赐予理解(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在天中间”是指在整个天堂,或所有在天堂里的人。“在中间”表示在整体中,因而表示全部(参看AE 213节)。由此可见,“我观看,听见一位天使飞在天中间”表示在处于末期的教会状态上,对天堂里的所有人的光照。之所以表示在处于末期的教会状态上的光照,是因为这就是下文论述的主题。“观看,听见”表示打开理解力去感知,因为“观看”表示理解,“听见”表示感知。“观看或看见”表示理解(参看AE 260节);“听见”表示感知(AE 14, 108节)。
“飞”当论及主时,表示光照,因为“飞”论及理解力,以及它的视野在周围的延伸;因此,当论及主时,“飞”表示对理解力的光照。当论及主时,“飞”表示全在(可参看AE 282节);因此,它也表示光照,因为主出现在哪里,哪里就有光照。在诗篇,“飞”所表相同:
神骑着基路伯飞行,载在风的翅膀上。(诗篇18:10; 撒母耳记下22:11)
“基路伯”表示至内层天堂,“骑”表示赐予理解,并光照;“飞”和“载在风的翅膀上”具有相同的含义;但“骑”在此表示赐予理解,并光照此处“基路伯”所表示的至内层天堂;“飞”也表示赐予理解,并光照中间天堂;而“载在风的翅膀上”表示赐予理解,并光照终端天堂。“骑”表示赐予理解(参看AE 355c, 364b节);“基路伯”表示至内层天堂(AE 313a, 322, 362, 462节)。“飞”表示光照中间天堂,因为该天堂是属灵天堂;在圣言中,属灵事物由各种鸟,以及它们的翅膀和飞行来表示。“载在风的翅膀上”表示光照终端天堂,因为“翅膀”是为了飞行,在此表示光照,“风”表示该天堂的属灵之物。因此,这一切事物描述了主在众天堂的全在,因而也表示对理解力的光照,因为如前所述,主出现在哪里,哪里就有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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