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4.(1)仁爱就是意愿良善,善行就是出于意愿良善而行善。仁爱和作为就像意愿和行为,或心智的情感和身体的运作,因而像内在人和外在人一样彼此不同;这两者彼此的关系就像原因和结果,因为一切事物的原因都是在内在人中形成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结果都是在外在人中产生的。因此,仁爱因属于内在人,所以是意愿良善;而作为因属于外在人,所以是出于意愿良善而行善。
尽管如此,不同的人的良善意愿之间有无限的多样性;因为凡一个人为另一个人所做的,都被认为,或看起来是从善意或仁慈中流出的;然而,没有人知道这善行是不是源于仁爱,更不用说它们是源于真正的仁爱,还是源于虚假的仁爱了。不同的人的良善意愿之间的这种无限多样性源于目的、意图和随之而来的计划;这些就隐藏在行善的意愿里面,并决定了每个人的意愿的品质。意愿还在理解力中寻求达到其目的的方式和方法,也就是结果,并在理解力中进入光明或被光照,不仅能看到或感知原因,还能看到或感知机会,以便在适当的时间,以适当的方式决定采取行动,从而产生它的结果,即作为;同时,意愿还在理解力中获得行动的力量。由此可知,作为本质上属于意愿,形式上属于理解力,实际上属于身体。仁爱就这样降至善行。
这一点可通过对比一棵树来说明。人自己在其一切部分,或属于他的一切上都像一棵树。在这棵树的种子里面可以说隐藏着结出果实的目的、意图和计划;在这些方面,种子对应于人的意愿,人的意愿就包含目的、意图和计划,如前所述。再者,种子从它的内层从地里发芽,给自己披上树枝、细枝和叶子,从而为自己提供适合它的目的,即果实的方法;在这些方面,这棵树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当时机成熟,取得成果的机会存在时,这棵树就开花结果;在这些方面,这棵树对应于人的善行。因此,很明显,善行本质上来自种子,形式上来自树枝和叶子,实际上来自树的木材。
这一点也可通过对比圣殿来说明。人是神的殿,如保罗所说的(哥林多前书3:16, 17; 哥林多后书6:16; 以弗所书2:21, 22)。作为神的殿,人的目的,意图和计划是救赎和永生;在这些里面有与意愿的对应关系,意愿就包含这三件事,或说救赎和永生与意愿有关,而目的、意图和计划就住在意愿里面。后来,或在适当的时候,他从父母、老师和牧师那里获得信仰和仁爱的教义;当他开始行使自己的判断力,或说他的判断力成熟时,他就从圣言和教义书籍中获得信仰和仁爱的教义。这一切都是达到目的的方法;在这些方法里面有与理解力的对应关系,或说这些方法与理解力有关。最后,目的通过作为方法的教义而以功用的形式实现;这是通过被称为善行的身体行为实现的。因此,目的通过中间的原因产生结果,这些结果本质上属于目的,形式上属于教会的教义,实际上属于功用,或说本质上与目的有关,形式上与教会的教义有关,实际上与功用有关。人就这样成为神的殿。
522.“因水变苦”表示因为圣言的真理被歪曲了。这从“水”、“变苦”和“苦”的含义清楚可知:江河和泉源里的“水”是指理解的真理和教义的真理(对此,参看AE 518a节);“变苦”和“苦”是指因真理与邪恶之虚假的混杂而被歪曲之物,因为“苦”在此是指苦艾的苦,而“苦艾”因其苦味而表示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因而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对此,参看AE 519节)。在圣言中,“苦”表示令人不快乐的东西;不过,苦艾的苦表示一种不快乐,苦胆的苦表示另一种不快乐,毒芹或毒菜表示又一种不快乐,未成熟水果的苦又表示一种不快乐,既非菜蔬、也非水果的苦表示又一种不快乐;后者表示由各种原因造成的一种心灵悲伤和焦虑。
这清楚表明,以下经文中的“苦”表示什么。以赛亚书:
祸归于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以苦为甜,以甜为苦的人。祸归于喝酒的勇士,有力量调烈酒的人。(以赛亚书5:20, 22)
同一先知书:
新酒悲哀,葡萄树凋残,心中的一切欢喜都叹息。他们必不得饮酒唱歌; 喝烈酒的,必以为苦。(以赛亚书24:7, 9)
摩西五经:
到了玛拉,他们不能喝水,因为水苦,这水被丢在水里的木头医治了。(出埃及记15:23–25)
出埃及记:
逾越节的时候,他们吃无酵饼和苦菜。(出埃及记12:8; 民数记9:11)
民数记:
要把咒诅的水给被丈夫指控犯通奸的妻子,若她有罪,这些水就会在她里面变苦,她的肚腹发胀,她的大腿消瘦。(民数记5:12–29)
启示录:
先知按照吩咐所吃的小书卷在他口中甜如蜜,但肚子却因它发苦。(启示录10:9–10)
其它地方也一样。但此处在经上说“因水变苦,就有许多人死于这些水”的地方,所指的是苦艾的苦,刚才解释了这种苦的含义。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