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4.⑴“仁”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出于善愿而行善。仁爱与行为彼此截然不同,就象意愿与行动、心智的情感与身体的功能那样。这种区别如同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区别;二者彼此的关系就象原因和结果,因为一切事物的原因皆成形于内在人,而一切结果则由此产生于外在人。因此,仁是内在人的品性,故是有善愿;行为则属于外在人,故是通过善愿行善。
然而,人的善愿彼此不同,具有无限的多样性。因为人所做的一切利他行为都被认为或看上去是从善愿或仁慈流出的,然而没人知道这善行是否源于仁爱,更不用它们是源于正宗的仁爱还是不正当的仁爱。不同人的意愿之间的这种无限多样性源于目的,意图,因而动机。这些就深藏于他行善的意愿中,每个人意愿的品质皆源于它们。意愿还在理解力当中寻求达到目的的方法和途径,也就是结果,并在那里进入光明,这光使它不仅看到方法,还看到让它以适当时机、适当方式付诸行动的机会,从而产生它的结果,也就是行为;同时,它在理解力里面将自己带入行动的力量中。由此可知,行为本质上属于意愿,形式上属于理解力,操作上属于身体。仁爱就这样降到善行中。
这一点可用一棵树来对比说明。就属于人的一切而言,人自己就象一棵树。这棵树的种子里面可以说隐藏着结出果实的目的,意图和动机;在这些方面,种子就对应于人的意愿,这意愿包含这三要素,如前所述。接下来,这种子通过它的内层从地里破土而出,给自己披上枝、干、叶,从而为它的目的,即果实而给自己获取方法;在这方面,这棵树就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时机成熟,这棵树就开花结果;在这方面,它对应于人的善行。显而易见,它们本质上来自种子,形式上来自枝、叶,操作上来自树的木头。
这一点还可用神殿来对比说明。正如保罗所说,人是神的殿(哥林多前书3:16,17;哥林多后书6:16;以弗所书2:21,22)。作为神的殿而言,人的目的,意图和动机是得救和永生;得救和永生就对应于包含这三要素的意愿。然后,他从父母、老师和传道人那里获取关于信和仁的教导,等到了自主的年龄,就从圣言和宗教书籍中获取教导。所有这一切都是达到目的的方法,这些方法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目的根据作为方法的教导而在用的形式中得以实现;这一过程通过身体行动进行,这就叫做善行。因此,目的通过居间的原因产生结果;这些结果本质上是目的的产物,形式上是教导的产物,操作上是用的产物。这便是人如何成为神的殿。
1171.“都远远地站着”表示现在不像以前那样因恐惧而处于这些事物。这从“远远地站着”的含义清楚可知,“远远地站着”是指处于外在(对此,参看AE 1133节);故在这种情况下是指因恐惧而没有处于愚蠢虚幻的智慧、聪明和知识,他们以前用它们来确认其教义和宗教或宗教说服的邪恶和虚假;因为当人看见那些处于其中的人所受的惩罚和折磨时,恐惧会使他从这些东西中退出。
(续)
对于前面所说的,补充以下内容:
(1)改造之前,理解力的光就像月光,照着真理和良善的知识而清晰;但改造之后,它就像阳光,照着将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应用于生活的功用而清晰。
(2)理解力之所以没有被摧毁,是为了人可以知道真理,并出于真理看见他意愿的邪恶,并因看见它们而貌似出于自己抵制它们,从而被改造。
(3)然而,人不是靠理解力被改造的,而是通过理解力认识真理,并出于这些真理看见邪恶而被改造的;因为主的圣治运作进入人的意愿之爱,并从这爱进入理解力,而不是从他的理解力进入他的意愿之爱。
(4)意愿之爱照其品质而赋予聪明。来自属灵之爱的属世之爱在文明和道德的事物上赋予聪明;但属世之爱中的属灵之爱在属灵事物上赋予聪明。但纯属世之爱和来自它的骄傲自大不会在属灵事物上赋予聪明,而是赋予确认它所喜欢的任何东西的能力,并且确认后,理解力如此迷恋,以至于视虚假为真理,视邪恶为良善。然而,这爱不会夺走理解在自己光中的真理的能力;当它存在时,它会夺走它,但当它不存在时,不会夺走它。
(5)当意愿被改造,属于理解力的智慧变成属于意愿的爱的智慧时,或当智慧成为对真理和在自己形式中的良善的爱时,人就像春天的园子,在春天,热与光合一,将灵魂或生命赋予萌芽。属灵的萌芽就是来自爱的智慧的产物;在这种情况下,每一个产物里面都有来自这爱的一个灵魂,而它的衣服来自智慧。因此,意愿就像父亲,理解力则像母亲。
(6)这就是人的生命,不仅是他心智的生命,还是他身体的生命,因为心智的生命与身体的生命通过对应行如一体。事实上,意愿或爱的生命对应于心脏的生命,理解力或智慧的生命对应于肺脏的生命;这些是身体生命的两个源头。人不知道情况就是这样;但正因如此,恶人无法生活在天堂,善人也无法生活在地狱。因为两者中的每一个若不在那些与他意愿的生命,因而与他理解力的生命行如一体的人当中,都会变得像死了一样。当他在这些人当中,且只有在这些人当中时,他的心脏才会自由跳动,他的肺脏才会自由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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