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4.⑴“仁”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出于善愿而行善。仁爱与行为彼此截然不同,就象意愿与行动、心智的情感与身体的功能那样。这种区别如同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区别;二者彼此的关系就象原因和结果,因为一切事物的原因皆成形于内在人,而一切结果则由此产生于外在人。因此,仁是内在人的品性,故是有善愿;行为则属于外在人,故是通过善愿行善。
然而,人的善愿彼此不同,具有无限的多样性。因为人所做的一切利他行为都被认为或看上去是从善愿或仁慈流出的,然而没人知道这善行是否源于仁爱,更不用它们是源于正宗的仁爱还是不正当的仁爱。不同人的意愿之间的这种无限多样性源于目的,意图,因而动机。这些就深藏于他行善的意愿中,每个人意愿的品质皆源于它们。意愿还在理解力当中寻求达到目的的方法和途径,也就是结果,并在那里进入光明,这光使它不仅看到方法,还看到让它以适当时机、适当方式付诸行动的机会,从而产生它的结果,也就是行为;同时,它在理解力里面将自己带入行动的力量中。由此可知,行为本质上属于意愿,形式上属于理解力,操作上属于身体。仁爱就这样降到善行中。
这一点可用一棵树来对比说明。就属于人的一切而言,人自己就象一棵树。这棵树的种子里面可以说隐藏着结出果实的目的,意图和动机;在这些方面,种子就对应于人的意愿,这意愿包含这三要素,如前所述。接下来,这种子通过它的内层从地里破土而出,给自己披上枝、干、叶,从而为它的目的,即果实而给自己获取方法;在这方面,这棵树就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时机成熟,这棵树就开花结果;在这方面,它对应于人的善行。显而易见,它们本质上来自种子,形式上来自枝、叶,操作上来自树的木头。
这一点还可用神殿来对比说明。正如保罗所说,人是神的殿(哥林多前书3:16,17;哥林多后书6:16;以弗所书2:21,22)。作为神的殿而言,人的目的,意图和动机是得救和永生;得救和永生就对应于包含这三要素的意愿。然后,他从父母、老师和传道人那里获取关于信和仁的教导,等到了自主的年龄,就从圣言和宗教书籍中获取教导。所有这一切都是达到目的的方法,这些方法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目的根据作为方法的教导而在用的形式中得以实现;这一过程通过身体行动进行,这就叫做善行。因此,目的通过居间的原因产生结果;这些结果本质上是目的的产物,形式上是教导的产物,操作上是用的产物。这便是人如何成为神的殿。
1008.“免得赤身而行”表示免得他没有真理,从而没有良善。这从“赤身”的含义清楚可知,“赤身”是指没有真理,从而没有良善(参看AE 240节)。事实上,那些没有真理的人也没有良善,因为一切良善都是通过真理获得的。此外,没有真理的良善不是良善,没有良善的真理不是真理;真理若要存在,就必须与良善结合,良善若要存在,就必须与真理结合。诚然,没有良善的真理和没有真理的良善可能存在;但没有良善的真理是死的,没有真理的良善也是死的。因为真理从良善中拥有自己的存在(或实体),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实存(或显现)。这一切清楚表明,“赤身而行”表示没有真理,从而没有良善。“行”表示是或存在和生活(可参看AE 787节)。
(关于第六诫续)
基督徒比外邦人,事实上比一些野蛮民族更不憎恶通奸,因为如今基督教界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只有邪恶与虚假的婚姻。事实上,与善行分离之信的宗教和教义就是与良善分离的真理的宗教和教义;与良善分离的真理不是真理,当从内在被检查时,它就是虚假;与真理分离的良善不是良善,当从内在被检查时,它就是邪恶。因此,基督教有虚假和邪恶的教义,对来自地狱的通奸的欲望和倾向就是从这个源头流入的。这就是为何在基督教界,通奸被认为是允许的,并毫无羞耻地被行了出来。因为如前所述,邪恶与虚假的结合是属灵的通奸,属世的通奸照着对应关系从属灵的通奸中存在。由于这个原因,在圣言中,通奸和淫行表示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因此,在启示录,巴比伦被称为“淫妇”;在旧约圣言,耶路撒冷也被如此称呼,主将犹太民族称为“一个通奸的民族”、“从他们的父,魔鬼”。关于这个主题,可从圣言来看(AE 141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