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4.⑴“仁”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出于善愿而行善。仁爱与行为彼此截然不同,就象意愿与行动、心智的情感与身体的功能那样。这种区别如同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区别;二者彼此的关系就象原因和结果,因为一切事物的原因皆成形于内在人,而一切结果则由此产生于外在人。因此,仁是内在人的品性,故是有善愿;行为则属于外在人,故是通过善愿行善。
然而,人的善愿彼此不同,具有无限的多样性。因为人所做的一切利他行为都被认为或看上去是从善愿或仁慈流出的,然而没人知道这善行是否源于仁爱,更不用它们是源于正宗的仁爱还是不正当的仁爱。不同人的意愿之间的这种无限多样性源于目的,意图,因而动机。这些就深藏于他行善的意愿中,每个人意愿的品质皆源于它们。意愿还在理解力当中寻求达到目的的方法和途径,也就是结果,并在那里进入光明,这光使它不仅看到方法,还看到让它以适当时机、适当方式付诸行动的机会,从而产生它的结果,也就是行为;同时,它在理解力里面将自己带入行动的力量中。由此可知,行为本质上属于意愿,形式上属于理解力,操作上属于身体。仁爱就这样降到善行中。
这一点可用一棵树来对比说明。就属于人的一切而言,人自己就象一棵树。这棵树的种子里面可以说隐藏着结出果实的目的,意图和动机;在这些方面,种子就对应于人的意愿,这意愿包含这三要素,如前所述。接下来,这种子通过它的内层从地里破土而出,给自己披上枝、干、叶,从而为它的目的,即果实而给自己获取方法;在这方面,这棵树就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时机成熟,这棵树就开花结果;在这方面,它对应于人的善行。显而易见,它们本质上来自种子,形式上来自枝、叶,操作上来自树的木头。
这一点还可用神殿来对比说明。正如保罗所说,人是神的殿(哥林多前书3:16,17;哥林多后书6:16;以弗所书2:21,22)。作为神的殿而言,人的目的,意图和动机是得救和永生;得救和永生就对应于包含这三要素的意愿。然后,他从父母、老师和传道人那里获取关于信和仁的教导,等到了自主的年龄,就从圣言和宗教书籍中获取教导。所有这一切都是达到目的的方法,这些方法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目的根据作为方法的教导而在用的形式中得以实现;这一过程通过身体行动进行,这就叫做善行。因此,目的通过居间的原因产生结果;这些结果本质上是目的的产物,形式上是教导的产物,操作上是用的产物。这便是人如何成为神的殿。
472.“呼喊完了,就有七雷发声”表主将在整个天堂揭开小书卷里的内容。这个含义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接着就说到,约翰想将这七雷所说的“写出来”,但从天上来的命令是“要封上,不可写出来”;后来要他吃尽小书卷,在口中甜如蜜,肚子却发苦,以此表示其中这类事尚不能被接受;原因可见于下一节。但我要揭开小书卷里的内容。小书卷的那些事就包含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头至尾中,如下所示:
整本圣经都论及主,主就是圣言(1-7节);主应验了圣言的全部就意味着祂应验了律法的全部(8-11节);主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了祂的人身,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祂以此彻底征服地狱,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12-14节);主并非藉着十字架受难除去罪,只是担当了它们(15-17节);主功德的归算无非是悔改之后罪得赦免(18节);就其神性人身而言,主被称为神的儿子,就圣言而言,祂被称为人子(19-28节);主通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从而与父合一(29-36节);主是神本身,圣言来自并论及祂(37-44节);神只有一位,主就是这神(45节);圣灵就是主所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自己(46-54节);只要将三位格的三位一体理解为在主里面的一位格的三位一体,那么《亚他那修信经》中的教义就合乎真理(55-61节)。
经上之所以说“七雷发声”,是因为主的话经由天堂降至低层区域时,听上去就像打雷;由于祂同时通过整个天堂说话,因而是完全的,故它们被称为“七”雷,因为数字“七”表示全部,一切事物和整体(10,390节),因此“雷声”还表示教导和对真理的领受(236节);在此也表示揭开并显明。天上来的声音当来自主时,听上去就像打雷。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众人听见这声音就像打雷。(约翰福音12:28-30)
神发声吼叫,以自己的威严之声打雷。(约伯记37:4-5)
耶和华从天上打雷,至高者发出声音。(撒母耳记下22:14)
我听见从天上有声音,像大雷的声音。(启示录14:2)
你向我呼求,我在雷的隐密处应允你。(诗篇81:7)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