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4.⑴“仁”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出于善愿而行善。仁爱与行为彼此截然不同,就象意愿与行动、心智的情感与身体的功能那样。这种区别如同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区别;二者彼此的关系就象原因和结果,因为一切事物的原因皆成形于内在人,而一切结果则由此产生于外在人。因此,仁是内在人的品性,故是有善愿;行为则属于外在人,故是通过善愿行善。
然而,人的善愿彼此不同,具有无限的多样性。因为人所做的一切利他行为都被认为或看上去是从善愿或仁慈流出的,然而没人知道这善行是否源于仁爱,更不用它们是源于正宗的仁爱还是不正当的仁爱。不同人的意愿之间的这种无限多样性源于目的,意图,因而动机。这些就深藏于他行善的意愿中,每个人意愿的品质皆源于它们。意愿还在理解力当中寻求达到目的的方法和途径,也就是结果,并在那里进入光明,这光使它不仅看到方法,还看到让它以适当时机、适当方式付诸行动的机会,从而产生它的结果,也就是行为;同时,它在理解力里面将自己带入行动的力量中。由此可知,行为本质上属于意愿,形式上属于理解力,操作上属于身体。仁爱就这样降到善行中。
这一点可用一棵树来对比说明。就属于人的一切而言,人自己就象一棵树。这棵树的种子里面可以说隐藏着结出果实的目的,意图和动机;在这些方面,种子就对应于人的意愿,这意愿包含这三要素,如前所述。接下来,这种子通过它的内层从地里破土而出,给自己披上枝、干、叶,从而为它的目的,即果实而给自己获取方法;在这方面,这棵树就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时机成熟,这棵树就开花结果;在这方面,它对应于人的善行。显而易见,它们本质上来自种子,形式上来自枝、叶,操作上来自树的木头。
这一点还可用神殿来对比说明。正如保罗所说,人是神的殿(哥林多前书3:16,17;哥林多后书6:16;以弗所书2:21,22)。作为神的殿而言,人的目的,意图和动机是得救和永生;得救和永生就对应于包含这三要素的意愿。然后,他从父母、老师和传道人那里获取关于信和仁的教导,等到了自主的年龄,就从圣言和宗教书籍中获取教导。所有这一切都是达到目的的方法,这些方法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目的根据作为方法的教导而在用的形式中得以实现;这一过程通过身体行动进行,这就叫做善行。因此,目的通过居间的原因产生结果;这些结果本质上是目的的产物,形式上是教导的产物,操作上是用的产物。这便是人如何成为神的殿。
466.“披着云彩,头上有虹”表祂的属世神性和属灵神性。
祂所披着的“云彩”表示属世神性;所以“云彩”表示属世意义上的圣言,属世意义上的圣言也来自祂,因而是祂的,就是祂自己(24节)。“虹”表示属灵神性,由于属灵的在属世的之前,所以虹在头上显现。要知道,主以其属世神性而与世人同在,以其属灵神性而与其属灵国度的天使同在,以其属天神性而与属天国度的天使同在;然而,祂不是被分割了,而是照着各人的品性而向各人显现。在以西结书,主的属灵神性也以“虹”来表示:
在基路伯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在宝座形像上有仿佛人的形状;从祂腰间之火仿佛有下雨的日子云中虹的形状,这就是耶和华荣耀的形像。(以西结书1:26-28)
“宝座”表示天堂;其上的“人”就是主;“腰间之火”表示属天之爱;“虹”表示属灵的神性真理,属灵的神性真理也属于其神性智慧。在摩西五经中,经上记着说:
我把我的彩虹放在云彩中,这就可作我与地立约的记号了,我在云彩中看见它的时候,就要记念这永约。(创世记9:12-17)此处“彩虹”无非表示重生之人里面属世层中的属灵神性真理;因为人在重生时,就从属世变得属灵;由于那时主与他会有一个结合,故经上说“云彩中的彩虹可作立约的记号”。“约”表示结合。显而易见,主与人不可能通过世上的彩虹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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