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74

374.⑴“仁”就是

374.⑴“仁”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出于善愿而行善。仁爱与行为彼此截然不同,就象意愿与行动、心智的情感与身体的功能那样。这种区别如同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区别;二者彼此的关系就象原因和结果,因为一切事物的原因皆成形于内在人,而一切结果则由此产生于外在人。因此,仁是内在人的品性,故是有善愿;行为则属于外在人,故是通过善愿行善。
然而,人的善愿彼此不同,具有无限的多样性。因为人所做的一切利他行为都被认为或看上去是从善愿或仁慈流出的,然而没人知道这善行是否源于仁爱,更不用它们是源于正宗的仁爱还是不正当的仁爱。不同人的意愿之间的这种无限多样性源于目的,意图,因而动机。这些就深藏于他行善的意愿中,每个人意愿的品质皆源于它们。意愿还在理解力当中寻求达到目的的方法和途径,也就是结果,并在那里进入光明,这光使它不仅看到方法,还看到让它以适当时机、适当方式付诸行动的机会,从而产生它的结果,也就是行为;同时,它在理解力里面将自己带入行动的力量中。由此可知,行为本质上属于意愿,形式上属于理解力,操作上属于身体。仁爱就这样降到善行中。
这一点可用一棵树来对比说明。就属于人的一切而言,人自己就象一棵树。这棵树的种子里面可以说隐藏着结出果实的目的,意图和动机;在这些方面,种子就对应于人的意愿,这意愿包含这三要素,如前所述。接下来,这种子通过它的内层从地里破土而出,给自己披上枝、干、叶,从而为它的目的,即果实而给自己获取方法;在这方面,这棵树就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时机成熟,这棵树就开花结果;在这方面,它对应于人的善行。显而易见,它们本质上来自种子,形式上来自枝、叶,操作上来自树的木头。
这一点还可用神殿来对比说明。正如保罗所说,人是神的殿(哥林多前书3:16,17;哥林多后书6:16;以弗所书2:21,22)。作为神的殿而言,人的目的,意图和动机是得救和永生;得救和永生就对应于包含这三要素的意愿。然后,他从父母、老师和传道人那里获取关于信和仁的教导,等到了自主的年龄,就从圣言和宗教书籍中获取教导。所有这一切都是达到目的的方法,这些方法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目的根据作为方法的教导而在用的形式中得以实现;这一过程通过身体行动进行,这就叫做善行。因此,目的通过居间的原因产生结果;这些结果本质上是目的的产物,形式上是教导的产物,操作上是用的产物。这便是人如何成为神的殿。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30

L30.⑴主自永恒就

L30.⑴主自永恒就是耶和华。这一点从圣言可知,因为主对犹太人说: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我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8)

祂在别处说:

父啊,现在求你用未有世界以先我和你同在时所享有的荣耀荣耀我。(约翰福音17:5)

这句话表示永恒的主,而不是永恒的儿子;因为“子”是从耶和华成孕并从童女马利亚在时间之中出生的祂的人身,如前所示。

永恒之主就是耶和华自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现仅从中引用这几处经文:

到那日,人必说,这是我们的神,我们素来等候祂,祂必拯救我们。这是耶和华,我们素来等候祂,我们必因祂的救恩欢喜快乐。(以赛亚书25:9)

从这些话明显可知,所等候的是耶和华神自己。同一先知书:

在旷野有人声呼喊着,你们要预备耶和华的路,在沙漠修直我们神的大道。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凡有血气的必一同看见。看哪,主耶和华必以大能临到。(以赛亚书40:3, 5, 10; 马太福音3:3; 马可福音1:3; 路加福音3:4)

此处,那将要到来的主被称为耶和华。

又:

我耶和华;使你作人民的约,作外邦人的光。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6, 8)

“人民的约”和“外邦人的光”是指人身方面的主;由于这人身来自耶和华,并与耶和华为一,故经上说,我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也就是说,只归给祂自己,不归给别人。归给荣耀是指荣耀,或与祂自己合一。

玛拉基书:

你们所寻求的主,必忽然进入祂的殿。(玛拉基书3:1)

“殿”表示祂身体的殿(约翰福音2:19, 21)。清晨的日光从高处眷顾我们(路加福音1:78)。高处的清晨日光也是指耶和华,或永恒之主。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永恒之主表示祂的最初神性,在圣言中,这最初神性就是耶和华。然而,从下面所引用的经文将明显可知,主,也就是耶和华,在人身得了荣耀之后,表示在一起为一的神性和人性或人身;唯独子表示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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