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74

374.⑴“仁”就是

374.⑴“仁”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出于善愿而行善。仁爱与行为彼此截然不同,就象意愿与行动、心智的情感与身体的功能那样。这种区别如同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区别;二者彼此的关系就象原因和结果,因为一切事物的原因皆成形于内在人,而一切结果则由此产生于外在人。因此,仁是内在人的品性,故是有善愿;行为则属于外在人,故是通过善愿行善。
然而,人的善愿彼此不同,具有无限的多样性。因为人所做的一切利他行为都被认为或看上去是从善愿或仁慈流出的,然而没人知道这善行是否源于仁爱,更不用它们是源于正宗的仁爱还是不正当的仁爱。不同人的意愿之间的这种无限多样性源于目的,意图,因而动机。这些就深藏于他行善的意愿中,每个人意愿的品质皆源于它们。意愿还在理解力当中寻求达到目的的方法和途径,也就是结果,并在那里进入光明,这光使它不仅看到方法,还看到让它以适当时机、适当方式付诸行动的机会,从而产生它的结果,也就是行为;同时,它在理解力里面将自己带入行动的力量中。由此可知,行为本质上属于意愿,形式上属于理解力,操作上属于身体。仁爱就这样降到善行中。
这一点可用一棵树来对比说明。就属于人的一切而言,人自己就象一棵树。这棵树的种子里面可以说隐藏着结出果实的目的,意图和动机;在这些方面,种子就对应于人的意愿,这意愿包含这三要素,如前所述。接下来,这种子通过它的内层从地里破土而出,给自己披上枝、干、叶,从而为它的目的,即果实而给自己获取方法;在这方面,这棵树就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时机成熟,这棵树就开花结果;在这方面,它对应于人的善行。显而易见,它们本质上来自种子,形式上来自枝、叶,操作上来自树的木头。
这一点还可用神殿来对比说明。正如保罗所说,人是神的殿(哥林多前书3:16,17;哥林多后书6:16;以弗所书2:21,22)。作为神的殿而言,人的目的,意图和动机是得救和永生;得救和永生就对应于包含这三要素的意愿。然后,他从父母、老师和传道人那里获取关于信和仁的教导,等到了自主的年龄,就从圣言和宗教书籍中获取教导。所有这一切都是达到目的的方法,这些方法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目的根据作为方法的教导而在用的形式中得以实现;这一过程通过身体行动进行,这就叫做善行。因此,目的通过居间的原因产生结果;这些结果本质上是目的的产物,形式上是教导的产物,操作上是用的产物。这便是人如何成为神的殿。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17

L17.现在要说一说

L17.现在要说一说除去罪是什么意思。除去罪与赎回并拯救人意思是一样的;因为主降世是为了使人可以得救。没有祂的降临,没有一个凡人能被改造并重生,从而得救。但主夺去魔鬼,也就是地狱的一切能力,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将其与祂父的神性合一后,这一切就成为可能。如果这些事没有完成,没有人能接受将与他同在的任何神性真理,更不能接受任何神性良善;因为在此之前,能力强大的魔鬼会把它们从他心里拔出来。

从这些考虑明显可知,主并未通过十字架受难除去罪;但对那些通过照祂的诫命生活而信祂的人来说,祂赶走了它们,也就是移走它们。主也在马太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做,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马太福音5:17, 19)

如果处于某种光照或启示,单凭理性,谁看不出若不通过实际的悔改,罪不可能从一个人那里被除去?而实际的悔改在于看到自己的罪,祈求主的帮助,停止这些罪。看见、相信并教导别的,不是来自主,也不是来自正常的理性,而是来自构成人之自我的欲望和堕落的意愿,他的聪明由此被贬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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