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4.⑴“仁”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出于善愿而行善。仁爱与行为彼此截然不同,就象意愿与行动、心智的情感与身体的功能那样。这种区别如同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区别;二者彼此的关系就象原因和结果,因为一切事物的原因皆成形于内在人,而一切结果则由此产生于外在人。因此,仁是内在人的品性,故是有善愿;行为则属于外在人,故是通过善愿行善。
然而,人的善愿彼此不同,具有无限的多样性。因为人所做的一切利他行为都被认为或看上去是从善愿或仁慈流出的,然而没人知道这善行是否源于仁爱,更不用它们是源于正宗的仁爱还是不正当的仁爱。不同人的意愿之间的这种无限多样性源于目的,意图,因而动机。这些就深藏于他行善的意愿中,每个人意愿的品质皆源于它们。意愿还在理解力当中寻求达到目的的方法和途径,也就是结果,并在那里进入光明,这光使它不仅看到方法,还看到让它以适当时机、适当方式付诸行动的机会,从而产生它的结果,也就是行为;同时,它在理解力里面将自己带入行动的力量中。由此可知,行为本质上属于意愿,形式上属于理解力,操作上属于身体。仁爱就这样降到善行中。
这一点可用一棵树来对比说明。就属于人的一切而言,人自己就象一棵树。这棵树的种子里面可以说隐藏着结出果实的目的,意图和动机;在这些方面,种子就对应于人的意愿,这意愿包含这三要素,如前所述。接下来,这种子通过它的内层从地里破土而出,给自己披上枝、干、叶,从而为它的目的,即果实而给自己获取方法;在这方面,这棵树就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时机成熟,这棵树就开花结果;在这方面,它对应于人的善行。显而易见,它们本质上来自种子,形式上来自枝、叶,操作上来自树的木头。
这一点还可用神殿来对比说明。正如保罗所说,人是神的殿(哥林多前书3:16,17;哥林多后书6:16;以弗所书2:21,22)。作为神的殿而言,人的目的,意图和动机是得救和永生;得救和永生就对应于包含这三要素的意愿。然后,他从父母、老师和传道人那里获取关于信和仁的教导,等到了自主的年龄,就从圣言和宗教书籍中获取教导。所有这一切都是达到目的的方法,这些方法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目的根据作为方法的教导而在用的形式中得以实现;这一过程通过身体行动进行,这就叫做善行。因此,目的通过居间的原因产生结果;这些结果本质上是目的的产物,形式上是教导的产物,操作上是用的产物。这便是人如何成为神的殿。
69.人越照着神性秩序生活,就越通过神性全知拥有关于善与真的智慧。原因在于,一切善之爱和一切真之智,换句话说,一切爱之善和一切智之真,皆来自主。这是基督教界一切教会所公认的。由此可知,若非靠着神,人不可能内在拥有任何智之真,因为神拥有全知,即无限的智慧。人的心智和天使天堂一样,被划分为三个层级。因此,它既能被提升至较高,甚至更高层级,也会降至较低,甚至更低层级。它升至高层的程度,就是进入智慧的程度,因为它进入同等程度的天堂之光中,唯有神才能做到这一点。而且,心智越如此被提升,就越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但是,它越降至低层,就越进入地狱的幻光中,并且越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动物。这就是为何人会双脚站立,仰面朝天,并能将脸提升到顶点;而动物以平行于地面的姿势站立,并将整个脸面朝向地面,以致它很难仰面朝天。
人若将其心智提升向神,承认一切智之真皆来自祂,同时照秩序生活,就类似于人站在高塔上俯瞰人口密集的城市,并看见城市街道上所发生的一切。但是,人若确信一切智之真皆来自他里面的属世之光,即来自他自己,就类似于人依然呆在那高塔下面的洞穴中,通过狭小的洞口观看同一座城市,只能看到那城中一座房子的墙壁,并研究墙砖是如何砌成的。再者,人若从神汲取智慧,就好比高空飞翔的鸟儿窥探下面花园、树林和周围村庄的一切事物,然后朝那些对它有用的事物飞去。但这人若从自己获取诸如属于智慧之类的事物,不相信它们来自神,则好比紧贴地面飞行的大黄蜂,看见一个粪堆就飞到上面,以那里的恶臭为乐。
只要尚在人世,每个人都行走在天堂与地狱之间的路上,并由此处在平衡中。因此,他拥有自由意志,既能仰望神,也能向下注视地狱。若仰望神,他会承认一切智慧皆来自神,他的灵也真实地与天堂天使同在。但若向下看(如凡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所做的那样),他的灵也真实地与地狱魔鬼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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