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4.⑴“仁”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出于善愿而行善。仁爱与行为彼此截然不同,就象意愿与行动、心智的情感与身体的功能那样。这种区别如同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区别;二者彼此的关系就象原因和结果,因为一切事物的原因皆成形于内在人,而一切结果则由此产生于外在人。因此,仁是内在人的品性,故是有善愿;行为则属于外在人,故是通过善愿行善。
然而,人的善愿彼此不同,具有无限的多样性。因为人所做的一切利他行为都被认为或看上去是从善愿或仁慈流出的,然而没人知道这善行是否源于仁爱,更不用它们是源于正宗的仁爱还是不正当的仁爱。不同人的意愿之间的这种无限多样性源于目的,意图,因而动机。这些就深藏于他行善的意愿中,每个人意愿的品质皆源于它们。意愿还在理解力当中寻求达到目的的方法和途径,也就是结果,并在那里进入光明,这光使它不仅看到方法,还看到让它以适当时机、适当方式付诸行动的机会,从而产生它的结果,也就是行为;同时,它在理解力里面将自己带入行动的力量中。由此可知,行为本质上属于意愿,形式上属于理解力,操作上属于身体。仁爱就这样降到善行中。
这一点可用一棵树来对比说明。就属于人的一切而言,人自己就象一棵树。这棵树的种子里面可以说隐藏着结出果实的目的,意图和动机;在这些方面,种子就对应于人的意愿,这意愿包含这三要素,如前所述。接下来,这种子通过它的内层从地里破土而出,给自己披上枝、干、叶,从而为它的目的,即果实而给自己获取方法;在这方面,这棵树就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时机成熟,这棵树就开花结果;在这方面,它对应于人的善行。显而易见,它们本质上来自种子,形式上来自枝、叶,操作上来自树的木头。
这一点还可用神殿来对比说明。正如保罗所说,人是神的殿(哥林多前书3:16,17;哥林多后书6:16;以弗所书2:21,22)。作为神的殿而言,人的目的,意图和动机是得救和永生;得救和永生就对应于包含这三要素的意愿。然后,他从父母、老师和传道人那里获取关于信和仁的教导,等到了自主的年龄,就从圣言和宗教书籍中获取教导。所有这一切都是达到目的的方法,这些方法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目的根据作为方法的教导而在用的形式中得以实现;这一过程通过身体行动进行,这就叫做善行。因此,目的通过居间的原因产生结果;这些结果本质上是目的的产物,形式上是教导的产物,操作上是用的产物。这便是人如何成为神的殿。
501.如今有人会问,神迹为何不像从前那样发生?因为人们以为,若有神迹奇事发生,人人都会发自内心承认它们。神迹之所以不像从前那样发生,是因为神迹属强迫,会夺去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将人从一个属灵人变成一个属世人。在基督教界,由于主的降临,人皆有能力变得属灵,并且唯有通过主经由圣言才能变得属灵。但是,如果人通过神迹被引导相信,那么他变得属灵的能力就会被摧毁。就像我刚才说的,神迹会强迫人,并夺去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在这类事上,凡被迫所做的一切事都居于属世人,可以说向属灵人关上了门。而属灵人才是真正的内在人,这会剥夺人在清晰的光中看到真理的所有能力,致使此后人只能通过属世人推理属灵事物,而属世人看待真正的属灵事物都是前后颠倒的。
然而,主来之前行神迹,是因为那时教会里的人都是属世人,所以不能向他们泄露属内在教会的属灵事物,否则,他们一早就亵渎了。因此,他们的一切敬拜都限于仪式,用来代表和象征教会的内在事物;要引导这些人执行这些仪式,唯有通过神迹奇事。由于这些代表行为都有属灵的内在,所以有时甚至用神迹也不能奏效。这一点从旷野中的以色列人明显看出来:尽管他们在埃及看到那么多神迹,后来在西乃山上看到了最大的神迹,然而,摩西仅仅离开一个月,他们就围着金牛犊跳舞,叫喊说是它领他们出埃及。他们在迦南地的行为也如出一辙,尽管他们见证了以利亚和以利沙所行的大奇迹,并适时见证了主所行的真正神迹。
如今神迹不再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于,教会因声称人本身无助于信的获得、皈依,或整个的救赎(参看464节)而剥夺了人的一切自由意志。凡相信这一点的人,都变得越来越属世;而属世人,如前所述,看待一切属灵事物都是前后颠倒的,以致他在思维上反对它。在这种情况下,人心智的高层区域,就是属灵事物上自由意志的主要居所,由此被关闭了。看似由神迹所确证的属灵事物占据了心智的低层区域或纯属世区域,而关于信、皈依、救赎的谬念就在这个区域之上,结果就使撒旦居上,天使居下,好比秃鹰住在母鸡上面。用不了多久,撒旦就会毁掉门闩,怒气冲冲地扑向在它们下面占据低层的属灵事物,不但否认它们,还会诅咒和亵渎之。由此导致的后果就是,人后来的景况比之前更糟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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