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4.⑴“仁”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出于善愿而行善。仁爱与行为彼此截然不同,就象意愿与行动、心智的情感与身体的功能那样。这种区别如同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区别;二者彼此的关系就象原因和结果,因为一切事物的原因皆成形于内在人,而一切结果则由此产生于外在人。因此,仁是内在人的品性,故是有善愿;行为则属于外在人,故是通过善愿行善。
然而,人的善愿彼此不同,具有无限的多样性。因为人所做的一切利他行为都被认为或看上去是从善愿或仁慈流出的,然而没人知道这善行是否源于仁爱,更不用它们是源于正宗的仁爱还是不正当的仁爱。不同人的意愿之间的这种无限多样性源于目的,意图,因而动机。这些就深藏于他行善的意愿中,每个人意愿的品质皆源于它们。意愿还在理解力当中寻求达到目的的方法和途径,也就是结果,并在那里进入光明,这光使它不仅看到方法,还看到让它以适当时机、适当方式付诸行动的机会,从而产生它的结果,也就是行为;同时,它在理解力里面将自己带入行动的力量中。由此可知,行为本质上属于意愿,形式上属于理解力,操作上属于身体。仁爱就这样降到善行中。
这一点可用一棵树来对比说明。就属于人的一切而言,人自己就象一棵树。这棵树的种子里面可以说隐藏着结出果实的目的,意图和动机;在这些方面,种子就对应于人的意愿,这意愿包含这三要素,如前所述。接下来,这种子通过它的内层从地里破土而出,给自己披上枝、干、叶,从而为它的目的,即果实而给自己获取方法;在这方面,这棵树就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时机成熟,这棵树就开花结果;在这方面,它对应于人的善行。显而易见,它们本质上来自种子,形式上来自枝、叶,操作上来自树的木头。
这一点还可用神殿来对比说明。正如保罗所说,人是神的殿(哥林多前书3:16,17;哥林多后书6:16;以弗所书2:21,22)。作为神的殿而言,人的目的,意图和动机是得救和永生;得救和永生就对应于包含这三要素的意愿。然后,他从父母、老师和传道人那里获取关于信和仁的教导,等到了自主的年龄,就从圣言和宗教书籍中获取教导。所有这一切都是达到目的的方法,这些方法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目的根据作为方法的教导而在用的形式中得以实现;这一过程通过身体行动进行,这就叫做善行。因此,目的通过居间的原因产生结果;这些结果本质上是目的的产物,形式上是教导的产物,操作上是用的产物。这便是人如何成为神的殿。
138.一般来说,人死后第三天即进入灵界。这时,凡对主我们的救主持守正见的神职人员,首先接受有关神性三位一体(简称圣三一)的教导,尤其是,圣灵并非凭自身为神;圣言中所提到的圣灵是指从那一位全在的神所发出的神性活动。他们之所以需要特别接受关于圣灵的教导,是因为相当多的狂热者死后陷入疯狂的幻想,甚至以为自己就是圣灵。另外一个原因是,很多在世时以为圣灵通过他们说话的教会中人引用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恐吓别人,声称凡说话干犯圣灵的,他们的罪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接受教导后,他们若放弃“圣灵凭自身为神”的信念,就会被告知,神只有一位,不可分割为三个位格,照《亚他那修信经》所说的,每个位格单独为神和主;圣三一就在主救主里面,就像灵魂、身体和这二者所发出的活力在人里面一样。此后,他们预备接受新天堂的信仰;预备好后,一条通往天堂社群的道路为他们打开,那里有相同的信仰,他们被赐予居所,好与他们的弟兄同住,并幸福地生活到永远。由于前面早已说明,神是创造者,主救世主,故有必要论述圣灵。和其它主题一样,该主题也需分为以下系列要点:
(1)圣灵是那一位神(圣三一就在祂里面),即主神救主所发出的神圣真理,以及神性大能和活动。
(2)一般来说,圣灵所表示的神性大能和活动是指改造和重生;改造和重生带来更新、复活、成圣和称义,而这些则带来从恶中洁净,使罪得赦,最终还带来救恩。
(3)差圣灵所表示的神性大能和活动,尤其对神职人员而言,是指启示和教导。
(4)主把这些恩惠赐给那些信祂的人。
(5)主凭自己通过父作工,反过来不行。
(6)人的灵就是他的心智,以及它所发出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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