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4.⑴“仁”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出于善愿而行善。仁爱与行为彼此截然不同,就象意愿与行动、心智的情感与身体的功能那样。这种区别如同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区别;二者彼此的关系就象原因和结果,因为一切事物的原因皆成形于内在人,而一切结果则由此产生于外在人。因此,仁是内在人的品性,故是有善愿;行为则属于外在人,故是通过善愿行善。
然而,人的善愿彼此不同,具有无限的多样性。因为人所做的一切利他行为都被认为或看上去是从善愿或仁慈流出的,然而没人知道这善行是否源于仁爱,更不用它们是源于正宗的仁爱还是不正当的仁爱。不同人的意愿之间的这种无限多样性源于目的,意图,因而动机。这些就深藏于他行善的意愿中,每个人意愿的品质皆源于它们。意愿还在理解力当中寻求达到目的的方法和途径,也就是结果,并在那里进入光明,这光使它不仅看到方法,还看到让它以适当时机、适当方式付诸行动的机会,从而产生它的结果,也就是行为;同时,它在理解力里面将自己带入行动的力量中。由此可知,行为本质上属于意愿,形式上属于理解力,操作上属于身体。仁爱就这样降到善行中。
这一点可用一棵树来对比说明。就属于人的一切而言,人自己就象一棵树。这棵树的种子里面可以说隐藏着结出果实的目的,意图和动机;在这些方面,种子就对应于人的意愿,这意愿包含这三要素,如前所述。接下来,这种子通过它的内层从地里破土而出,给自己披上枝、干、叶,从而为它的目的,即果实而给自己获取方法;在这方面,这棵树就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时机成熟,这棵树就开花结果;在这方面,它对应于人的善行。显而易见,它们本质上来自种子,形式上来自枝、叶,操作上来自树的木头。
这一点还可用神殿来对比说明。正如保罗所说,人是神的殿(哥林多前书3:16,17;哥林多后书6:16;以弗所书2:21,22)。作为神的殿而言,人的目的,意图和动机是得救和永生;得救和永生就对应于包含这三要素的意愿。然后,他从父母、老师和传道人那里获取关于信和仁的教导,等到了自主的年龄,就从圣言和宗教书籍中获取教导。所有这一切都是达到目的的方法,这些方法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目的根据作为方法的教导而在用的形式中得以实现;这一过程通过身体行动进行,这就叫做善行。因此,目的通过居间的原因产生结果;这些结果本质上是目的的产物,形式上是教导的产物,操作上是用的产物。这便是人如何成为神的殿。
3.15就本身而言,人类心智的属世层级是连续的,但因着与两个更高层级的对应关系,当被提升时,它看似被分成各个层次
256.尽管这一点很难被那些尚不了解高度层级的人理解,但它必须被揭示出来,因为它是天使智慧的一部分;而属世人无法像天使那样思想这种智慧,然而仍能被他的理解力所领悟,只要这理解力被提升到天使所在之光的那个层级。因为他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那种程度,并照着这种提升而被光照。但属世心智的这种光照不是通过离散层级上升,而是通过一种连续层级增加,并且随着它的增加,属世心智从里面被两种更高层级的光光照。从对一个在另一个之上的高度层级的一种理解能明白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而属世层级,也就是最低层,是这两种更高层级的一种覆盖层。然后,随着属世层级被提升向更高种类的层级,更高层就从里面作用于外在的属世层,并光照它。这种光照的确从里面通过更高层级的光实现,然而包裹并围绕更高层的属世层级却通过连续性接受它,因而随着它上升而更透明、更纯粹;也就是说,属世层级从里面被更高层级的光光照是离散式的,但本身被光照是连续式的。由此清楚可知,只要人活在世上,由此而处于属世层级,他就无法被提升到诸如天使所拥有的那种真正智慧中,只能被提升到更高的光中,甚至被提升到天使那里,并能从他们那从里面流入并进行光照的光中获得光照。不过,这些事目前还无法更清楚地被描述。通过结果可以更好地理解它们,因为结果将自己里面的原因呈现在光中,并因此光照它们,前提是对原因有一些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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