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3.就心智或本质而言,整个人完全存在于从他发出的每一个行为中。心智是指他的爱之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这些形成他的本性,总称为他的生命。若我们以这种方式看待行为,那么它们就象映现出这个人的镜子。这一点可通过牲畜和野兽身上的类似事实来说明:就一切活动而言,牲畜就是牲畜,野兽就是野兽。就各自的每一个动作而言,狼就是狼,虎就是虎,狐狸就是狐狸,狮子就是狮子;绵羊和山羊同样如此。人也一样;人的本性就是诸如它在其内在人中的样子。如果他的内在人就象一只狼或狐狸,那他的一切内在行为就象狼,或狐狸一样;而另一方面,如果他就象绵羊或羔羊,同样如此。不过,他在其每一个行为中的样子并未显明在其外在人中,因为虽然这种品性就隐藏在内在人里面,但外在人能围绕内在人披上各种形式。主说:
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路加福音6:45)
又:
凡树木看果子,就可以认出它来。人不是从荆棘上摘无花果,也不是从蒺藜里摘葡萄。(路加福音6:44)
人在其内在人中是何模样,他在从其发出的一切细节中也是何模样。死后,他会活生生地显明他自己,因为那时,他作为内在人活着,不再是外在人。当主、仁与信居于人的内在人中时,便有良善在他里面,从他发生的一切行为都是善的。这一点可按以下顺序来说明:
⑴“仁”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出于善愿而行善。
⑵仁与信若不尽可能付诸行动,并共存于其中,就只是易逝的精神概念而已。
⑶唯独仁产生不了善行,唯独信更不可能,而是仁与信一起方可产生善行。
现逐一细查这几个要点。
224.“并我的新名”表示他们还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这从“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的含义清楚可知,“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是指他们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写在一个人上面”是指植入生活或生命(参看AE 222节),在此是指植入来自仁的信,因为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了这信(参看AE 203节);植入这信是指从心里承认。“主的新名”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这本名为《启示录》的预言书论述了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和那些将不在其中的人,没有论述如人们通常所认为的教会的相继状态(参看AE 5节);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就是所有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的人。因此,《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7节)末尾说:“主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即: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发出的神性,这是一个来自天堂的奥秘,被揭示给那些将要在圣耶路撒冷的人。”这就是“主的新名”,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这个真理以前在教会不被承认。至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主的名”和“耶稣基督的名”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6, 102, 133, 148节);所表示的是主的神性人身(AE 26, 102节)。“耶和华的名”之所以表示这神性人身,是因为在圣言中,“名”表示一个状态和一个事物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一切事物在天上和地上被创造和制作所藉由的神性品质就是主的神性人身;如经上在约翰福音所说的: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3, 10, 14)
由此可见为何“耶和华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主自己在约翰福音说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表示这神性人身: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荣耀”是指作成神性。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人们;我已让他们认识你的名,还要让它被认识。(约翰福音17:6,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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