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2.⑷这种相互结合是藉着仁与信实现的。如今人们都知道,教会构成基督的身体,教会在每个个体里面,个体就在这个身体的某个部位中,如保罗所说(以弗所书1:23;哥林多前书12:27;罗马书12:4,5)。基督的身体不就是圣善(神性良善)与圣真(神性真理)吗?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说这句话的意思: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主的肉表示圣善,饼也是;祂的血表圣真,酒也是;关于这些意义,详见圣餐那一章(698-752)。
由此可见,人越是拥有构成仁的各种良善和构成信的真理,就越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因为与主的结合是属灵的结合,这种结合唯独通过仁和信产生。在圣经那一章(248-253)已说明,圣言的一切细节都包含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因为仁是良善,信是真理,所以圣言处处都有仁与信的结合。综上所述,可推知:主是人里面的仁与信,人是主里面的仁与信。因为主是在人属世的仁与信里面的属灵的仁与信,人是出于主属灵的仁与信的属世的仁与信。这二者一旦结合,就会产生属灵-属世的仁与信。
929.“因为神的怒气在这七灾中完满了”表示因此,教会的结束。这从“神的怒气”的含义清楚可知,“神的怒气”是指当不再有任何良善或真理,只有邪恶和虚假时;这些东西因反对主和天堂而被称为“神的怒气”;这也是为何教会的末期和那时的最后审判被称为“神发怒、愤怒或烈怒、报仇的日子”(可参看AE 413节),又为何愤怒被归于主,尽管它属于恶人;因为一切邪恶都包含对主的愤怒,因而包含对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的愤怒。经上之所以说“怒气完满”,是因为“完满”(consummation,或完结)表示教会的结束,或当不再有任何良善或真理,只有邪恶和虚假时(可参看AE 397节);最后的审判直到实现完满才到来的原因(可参看AE 624a, 911a节)。每个教会起初都处于良善,由此处于真理,或处于仁,由此处于信;但后来,它处于信,由此处于仁,最后处于与仁分离之信。当教会处于仁,由此处于信时,它是属灵的;当教会处于信,由此处于仁时,它是理性的;当教会处于与仁分离之信时,它是属世的。一个纯属世的教会不是教会;因为纯属世的教会只关注自我和世界,不关注主和天堂;后者只挂在他的嘴上,而前者却在他心里;当教会是这样时,它就完结了。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