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72

372.(4)主与人

372.(4)主与人的这种相互结合是通过仁爱和信仰实现的。如今人们知道,教会构成基督的身体,有教会在里面的每个人都在这身体的某个部位中,如保罗所说的(以弗所书1:23; 哥林多前书2:27; 罗马书12:4, 5)。基督的身体不就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吗?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就是这个意思: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主的“肉”,以及“饼”是指神性良善;祂的“血”,以及“酒”是指神性真理,这将在圣餐那一章(TCR 702-709节)中看到。由此可知,人越处于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就越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因为与主的结合是属灵的结合,属灵的结合只有通过仁爱和信仰才能实现。在关于圣经那一章(TCR 248-253节)中,我已经说明,主与教会的结合,因而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就存在于圣言的一切细节中。由于仁爱是良善,信仰是真理,所以圣言处处都有仁爱与信仰的结合。从前面所说的可以推知:主是人里面的仁爱和信仰,人是主里面的仁爱和信仰;因为主是在人的属世仁爱和信仰里面的属灵仁爱和信仰,人是来自主的属灵仁爱和信仰的属世仁爱和信仰;当这两者结合时,它们就会产生属灵-属世的仁爱和信仰。


诠释启示录 #525

525.“日头的第三

525.“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这从“第三部分”、“日头”、“月亮”、“星辰”和“被击打”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日头”是指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月亮”是指来自主的信之良善与真理(参看AE 401a–h节);“星辰”是指也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 402节);“被击打”当论及爱与信之良善,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时,是指消失。这清楚表明,“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此处提到的“日头、月亮和星辰”不是指在我们太阳的世界,世人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而是指在灵界,天使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因为在灵界,主在那些处于来自祂的对主之爱的人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在那些处于信之良善与真理的人面前显为一轮月亮;这就是为何“日头或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信之良善与真理。显然,约翰看见的,就是这个太阳、月亮和这些星星,因为他看见它们时,在灵里。主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经上说这些事物被击打,是由于表象,因为当爱之良善,以及信之良善与真理不再与人同在时,在他看来,它们可以说不再存在,已经消失了;字义上的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