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72

372.(4)主与人

372.(4)主与人的这种相互结合是通过仁爱和信仰实现的。如今人们知道,教会构成基督的身体,有教会在里面的每个人都在这身体的某个部位中,如保罗所说的(以弗所书1:23; 哥林多前书2:27; 罗马书12:4, 5)。基督的身体不就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吗?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就是这个意思: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主的“肉”,以及“饼”是指神性良善;祂的“血”,以及“酒”是指神性真理,这将在圣餐那一章(TCR 702-709节)中看到。由此可知,人越处于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就越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因为与主的结合是属灵的结合,属灵的结合只有通过仁爱和信仰才能实现。在关于圣经那一章(TCR 248-253节)中,我已经说明,主与教会的结合,因而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就存在于圣言的一切细节中。由于仁爱是良善,信仰是真理,所以圣言处处都有仁爱与信仰的结合。从前面所说的可以推知:主是人里面的仁爱和信仰,人是主里面的仁爱和信仰;因为主是在人的属世仁爱和信仰里面的属灵仁爱和信仰,人是来自主的属灵仁爱和信仰的属世仁爱和信仰;当这两者结合时,它们就会产生属灵-属世的仁爱和信仰。


诠释启示录 #214

214.启3:10.

214.启3:10.“因为你遵守我忍耐的话”表示他们照主的诫命生活。这从“遵守主的话”的含义清楚可知,“遵守主的话”是指照祂的诫命生活,因为“话”就是诫命,“遵守”它就是生活。经上说“我忍耐的话”,是由于在这话上的坚定不移,不感到厌倦。启示录偶尔使用“忍耐”这个词,当用到它时,它表示应用于生活的东西(也可参看AE 9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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