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72

372.⑷这种相互结

372.⑷这种相互结合是藉着仁与信实现的。如今人们都知道,教会构成基督的身体,教会在每个个体里面,个体就在这个身体的某个部位中,如保罗所说(以弗所书1:23;哥林多前书12:27;罗马书12:4,5)。基督的身体不就是圣善(神性良善)与圣真(神性真理)吗?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说这句话的意思: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主的肉表示圣善,饼也是;祂的血表圣真,酒也是;关于这些意义,详见圣餐那一章(698-752)。
由此可见,人越是拥有构成仁的各种良善和构成信的真理,就越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因为与主的结合是属灵的结合,这种结合唯独通过仁和信产生。在圣经那一章(248-253)已说明,圣言的一切细节都包含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因为仁是良善,信是真理,所以圣言处处都有仁与信的结合。综上所述,可推知:主是人里面的仁与信,人是主里面的仁与信。因为主是在人属世的仁与信里面的属灵的仁与信,人是出于主属灵的仁与信的属世的仁与信。这二者一旦结合,就会产生属灵-属世的仁与信。

诠释启示录 #1015

1015.“并有大地

1015.“并有大地震”表示教会的状态完全改变了。这从“地震”的含义清楚可知,“地震”是指教会状态的改变(参看AE 400, 499节);因为“地”表示教会,地震表示状态的改变;它被称为大,是为了表示状态完全改变了。
(关于第七诫续)
由于仇恨,也就是杀人的渴望,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对立面,而这两种爱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所以很明显,仇恨因如此对立而构成与他同在的地狱。地狱之火不是别的,正是仇恨。因此,地狱照着仇恨的质和量而看起来像是在暗红色的火中,照着出于仇恨的报复的质和量而在具有昏暗火焰的火中。由于仇恨和爱彼此截然对立,仇恨因此构成与人同在的地狱,就像爱构成与他同在的天堂一样,所以主如此教导说:
你若在祭坛上献礼物,在那里想起你的弟兄对你不满,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你同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向他示好;恐怕你的对头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把你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我实在告诉你,非等到你还清最后一分钱,否则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马太福音5:23–26)
“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他就下在监里了”,描述了处于仇恨的人死后的状态,因为他在世时仇恨他的弟兄。“监里”(即监狱)是指地狱,“还清最后一分钱”表示惩罚,这种惩罚被称为永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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