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2.⑷这种相互结合是藉着仁与信实现的。如今人们都知道,教会构成基督的身体,教会在每个个体里面,个体就在这个身体的某个部位中,如保罗所说(以弗所书1:23;哥林多前书12:27;罗马书12:4,5)。基督的身体不就是圣善(神性良善)与圣真(神性真理)吗?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说这句话的意思: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主的肉表示圣善,饼也是;祂的血表圣真,酒也是;关于这些意义,详见圣餐那一章(698-752)。
由此可见,人越是拥有构成仁的各种良善和构成信的真理,就越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因为与主的结合是属灵的结合,这种结合唯独通过仁和信产生。在圣经那一章(248-253)已说明,圣言的一切细节都包含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因为仁是良善,信是真理,所以圣言处处都有仁与信的结合。综上所述,可推知:主是人里面的仁与信,人是主里面的仁与信。因为主是在人属世的仁与信里面的属灵的仁与信,人是出于主属灵的仁与信的属世的仁与信。这二者一旦结合,就会产生属灵-属世的仁与信。
360.启7:8.“约瑟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那些将要属于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之人所具有的良善与真理的教义。在至高意义上,“约瑟”表示主的属灵神性;在属灵意义上,表示属灵国度;在属世意义上,表示繁殖和增多;但此处“约瑟”表示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中之人所具有的良善与真理的教义。“约瑟”在此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他的名排在西布伦支派之后、便雅悯支派之前,因而在中间;在一个系列或次序中,首先提及的支派表示属于意愿的某种爱;在它之后提及的支派则表示属于认知的某种智慧之物;最后提及的支派表示源于它们的某种功用或效果。因此,每个系列都是完全的。“约瑟”因表示主的属灵国度,故被立为埃及的宰相(创世记41:38-44;诗篇105:17-22),那里的每个细节都表示诸如属于主的属灵国度的那类事物。属灵国度是主的王权,属天国度是主的祭司职分。
“约瑟”在此之所以表示良善与真理的教义,是因为他在此代替“以法莲”,而“以法莲”表示的智识(the intellectual)(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9节);教会的智识是出于取自圣言的良善与真理的教义的全部。约瑟在此之所以代替以法莲,是因为约瑟的次子、表示教会意志的玛拿西在前面已被列入支派(355节)。教会的智识因源于良善与真理的教义,故在以下经文中,“约瑟”就表示这智识,因而表示这教义:
约瑟是多结果子的人,是泉旁多结果的枝子;他必凭他弓的力量而坐;他必被赐予上面来的天福,伏于下面的渊泉之福。(创世记49:22-26)
此处“泉”表示圣言,“弓”表示教义(299节)。
愿约瑟的地蒙耶和华赐福,得天上的宝物、甘露,以及下面所藏的渊泉;得日头出产的佳果,月亮所产出的宝物;得地和其中所充满的宝物;愿这些都临到约瑟的头上。(申命记 33:13-17)
“宝物”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教义由此而来。
以大碗喝酒,却不为约瑟的破败痛心。(阿摩司书6:6)
我要使犹大家强盛起来,拯救约瑟家;以法莲人必如勇士,他们心中畅快如同喝酒。(撒迦利亚书10:6-7)
此处“约瑟”也表示教义,“酒”表示源自良善的教义真理(3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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