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72

372.(4)主与人

372.(4)主与人的这种相互结合是通过仁爱和信仰实现的。如今人们知道,教会构成基督的身体,有教会在里面的每个人都在这身体的某个部位中,如保罗所说的(以弗所书1:23; 哥林多前书2:27; 罗马书12:4, 5)。基督的身体不就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吗?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就是这个意思: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主的“肉”,以及“饼”是指神性良善;祂的“血”,以及“酒”是指神性真理,这将在圣餐那一章(TCR 702-709节)中看到。由此可知,人越处于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就越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因为与主的结合是属灵的结合,属灵的结合只有通过仁爱和信仰才能实现。在关于圣经那一章(TCR 248-253节)中,我已经说明,主与教会的结合,因而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就存在于圣言的一切细节中。由于仁爱是良善,信仰是真理,所以圣言处处都有仁爱与信仰的结合。从前面所说的可以推知:主是人里面的仁爱和信仰,人是主里面的仁爱和信仰;因为主是在人的属世仁爱和信仰里面的属灵仁爱和信仰,人是来自主的属灵仁爱和信仰的属世仁爱和信仰;当这两者结合时,它们就会产生属灵-属世的仁爱和信仰。


真实的基督教 #357

357.(2)人能为

357.(2)人能为自己获得仁爱。这适用于仁爱,就像适用于信仰一样。因为既然仁爱和信仰是救赎的两个要素,那么圣言除了教导它们外,还教导什么呢?我们读到:

你要用你的全心和全灵魂爱主,又要爱邻如己。(马太福音22:37-39)

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就是你们彼此相爱。你们若彼此相爱,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翰福音13:34, 35; 15:9; 16:27)

经上还教导说,人应当像一棵好树一样结出果子来;行善的,到复活的时候,要得着报答(路加福音14:14);此外还有其它类似经文。如果人不能凭自己实践仁爱,或以某种方式为自己获得它,那么这个教导有什么用呢?难道人不能施舍、救济穷人吗?难道他不能在自己家里或工作中行善吗?难道他不能照十诫生活吗?难道他没有一个灵魂使他能做这些事,没有一个理性心智使他能为某些目的而指导自己做这些事,或说引导自己为某个目的而行动吗?难道他不能思想他应当做这些事,因为它们是在圣言中被吩咐的,因而是神所吩咐的吗?没有人缺乏这种能力,因为主将它赐予了每个人;主把它当作人自己的东西来赐予;因为当实践仁爱时,谁不觉得他是出于自己或凭自己如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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