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71

371.⑶与主的结合

371.⑶与主的结合是相互的,因此主在人里面,人在主里面。圣经教导,理性也能明白,结合是相互的。主教导说,祂与父的结合是相互的,因为祂对腓力说:
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相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叫你们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
耶稣说,父啊,时候到了。愿祢荣耀祢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祢。(约翰福音17:1)
父啊,凡是我的都是祢的,祢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0)
主描述祂与人的结合时也说了同样的话,即结合是相互的,因为祂说:
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翰福音15:4,5)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约翰一书3:24;4:13)
凡认耶稣为神儿子的,神就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约翰一书4:15)
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示录3:20)
这些经文清楚声明,主与人的结合是相互的;由此必然可知,人当与主结合,以便主能与他结合。还可知,结果若不是结合,必是退出和分离,然而,退出和分离的,不是主这一方,而是人这一方。为了使结合成为相互的,人已被赐予自由选择,使他踏上通往天堂之路,或通向地狱之路。这自由的天赋就是人能回应的根源,以便他能与主结合,或与魔鬼结合。等到后面论述自由选择(463-508)、悔改(509-570)、改造和重生(571-625),以及报应(626-666)的章节时,再详细说明这自由,以及它的性质和它被赐予人的原因。
令人悲哀的是,尽管圣言清清楚楚地声明主与人的结合是相互的,但基督教会仍浑然不知。导致这种无知的原因就是有关信和自由选择的学说。关于信的学说是,信会被赐予人,他无需为获得信作出任何贡献,或调整自己,使自己变得适合,只需象一块木头那样接受它。关于自由选择的学说是,人在属灵事务上没有一丁点自由选择可言。但是,人类的救赎就取决于主与人的相互结合,为了使这相互结合不再继续隐藏在无知中,有必要将其披露出来,最好的办法莫过于通过例子来说明。
实现结合的互动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交替型,另一种是相互型。实现结合的交替互动可通过肺呼吸来说明。人吸入气体,用其扩张胸腔,然后排出气体,从而收缩胸腔。吸气,从而扩胸是通过大气压所施加的力量实现的;而排气,从而缩胸则是通过肌肉努力作用于肋骨而实现的。这就是空气与肺之间的相互结合,全身的感觉和运动功能端赖于此;当呼吸停止时,这些功能都无法履行。
交替运动所产生的相互结合还可通过心与肺、肺与心的结合来说明。
心脏从右心室向肺供血,肺又将血从左心室运回心脏。这就产生了相互结合,全身的生命完全取决于该结合。血液与心脏,心脏与血液也有类似结合。全身的血液经由静脉流入心脏,又从心脏经由动脉流入全身;作用与反作用构成一种结合。胚胎与母亲的子宫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不断保持结合的作用与反作用。
然而,主与人之间相互结合却不属这类。它是一种相互结合,不是通过作用与反作用,而是通过合作实现的。主作用,人通过主接受作用,并仿佛凭自己作工,确切地说,通过主凭自己作工。人通过主所作的工被归于他,仿佛是他自己的,因为他不断被主保持在自由选择的状态中。由此产生的选择自由就是能通过主,即圣言意愿和思维,也能通过魔鬼,即违背主和圣言意愿和思维。主赋予人这种自由是为了使他能与主相互结合,他凭结合被赐予永生和祝福,因为若没有相互结合,这是不可能的。
这种相互结合也可用人和这个世界的各种事物来说明。每个人的灵魂和肉体之间的结合就是这样。意愿和行为,或思维和言语之间的结合也是这样。两眼、两耳和两鼻孔之间的结合同样是这样。两眼以自己的方式相互结合,这一点从视神经清楚可知;其中来自大脑两个半球的纤维交织起来,就这样缠绕着延伸到两眼中。耳与鼻也是如此。
光与眼、声与耳、气与鼻、味与舌、触与体之间都有类似的相互结合。因为眼在光中,光在眼中;声在耳中,耳在声中;气在鼻中,鼻在气中;味在舌中,舌在味中;触在体中,体在触中。这类相互结合还好比马与车、牛与梨、轮子与机器、帆与风、笛子与空气之间的相互结合。概括地说,这就是目的与原因,或原因与结果之间的相互结合。不过,没有时间逐一解释所有这些了,否则这会花费大量精力。

诠释启示录 #618

618.“它会使你肚

618.“它会使你肚子发苦”表示它内在令人不快乐,因为外在被玷污了。这从“苦”或“苦味”和“肚子”的含义清楚可知:“苦”或“苦味”是指由于被玷污的真理而令人不快乐(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肚子”是指内层之物。“肚子”表示内层之物,因为这些话之后,经上说“在口中要甜如蜜”,“口”表示外层之物,因为口中所含的东西被咀嚼并吞进肚腹,由此从外层到内层,进入人的内脏。不过,关于“肚子”的含义,我们稍后会提到。“苦”(或苦味)表示由于被玷污的真理而令人不快乐的东西,因此“发苦”表示令人不快乐,因为甜的东西若与某种令人不适的东西掺杂,就会发苦,从而令人不快乐;苦艾、苦胆和没药的苦味由此而来。由于“甜”表示因真理之良善和良善之真理而令人快乐的东西,所以“苦”表示因被玷污的真理而令人不快乐的东西。令人不快乐的东西不是被自然界的任何人,而是被灵界的灵人和天使感知并感觉为苦味;因为一切被玷污的真理之良善,当在他们那里变成味道时,就明显感觉发苦。事实上,灵人和天使与世人一样,拥有味觉,但灵人和天使的味觉是从一个属灵源头流出的,而世人的味觉是从一个属世源头流出的;对灵人来说,苦味来自被玷污的良善之真理,但对世人来说,它来自甜的东西与令人不适之物的掺杂。约翰的这种苦的感觉也来自一个属灵的源头,因为他在灵里,否则他不能吃小书卷。被玷污的真理是指被用于邪恶并与其虚假掺杂的良善之真理,当圣言字义的真理被用于肮脏的爱,从而与邪恶掺杂时,情况就是这样。这种令人不快乐就是此处肚子发苦所表示的。
还要简单解释一下圣言中的内层之物,也就是圣言的内层是什么意思。圣言的内层是指包含在它的内在或属灵意义中的事物;这些是真正的真理;圣言的外层真理,也就是被称为文字意义和字义的外在或属世意义中的真理,就对应于这些真理。当圣言的外层事物,或圣言的文字意义或字义上的真理被歪曲和玷污时,圣言的内层真理就被歪曲和玷污了;因此,当一个人将字义上的圣言用于尘世之爱的邪恶时,它就变得令天使不快,天使处于圣言的内在或属灵意义,这种不快就像苦味的不快。由此可见,“小书卷会发苦,并使肚子发苦”表示圣言内在是令人不快乐的;不过,我们刚才所论述的这种不快是属灵的不快。但在此也由“苦”所表示的属灵-属世的不快,是由以下事实产生的:内在从圣言字义收集并被称为字义的教义真理,对那些处于邪恶之虚假的人来说,是令人不快乐的。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之人在教会结束时对圣言的理解,那时他们大部分人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那时,对他们来说,从圣言字义所确认的邪恶之虚假是令人快乐的;而从圣言字义所确认的真理是令人不快乐的。这一点也由“小书卷在肚子里发苦,但在口中却甜如蜜”来表示。
“苦”表示被玷污的良善之真理,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提到“苦”的地方清楚看出来,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祸归于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以苦为甜,以甜为苦的人!祸归于喝酒的勇士,有力量调烈酒的人。(以赛亚书5:20, 22)
显然,此处“苦”表示被玷污的良善和真理,因为经上说“祸归于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的人”,这句话表示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因为当“称善为恶,称恶为善”时,良善就被玷污了,当“以暗为光,以光为暗”时,真理就被歪曲了,“暗”表示虚假,“光”表示真理。这清楚表明,“以苦为甜,以甜为苦”、以及“祸归于喝酒的勇士,有力量调烈酒的人”表示类似事物;“喝酒的勇士”表示那些玷污圣言真理的人,“有力量调烈酒的人”表示那些歪曲它的人,“酒”和“烈酒”表示圣言的真理,“勇士”和“有力量的人”表示那些在独创性上表现突出,擅长玷污它们的人。
同一先知书:
新酒悲哀,葡萄树凋残,心中的一切欢喜都叹息。他们必不得饮酒唱歌; 喝烈酒的,必以为苦。(以赛亚书24:7, 9)
“悲哀的新酒”和“ 凋残的葡萄树”表示已经失去的圣言和教会的真理,“新酒”表示圣言的真理,“葡萄树”表示教会教义的真理;“心中的一切欢喜都叹息,他们必不得饮酒唱歌”表示心智的内在祝福和内心的幸福将灭亡,因为属灵良善的真理被摧毁了;“喝烈酒的,必以为苦”表示良善之真理因对它的歪曲和玷污而变得令人不快乐。
摩西五经:
到了玛拉,他们因苦不能喝水,这水被丢在水里的木头医治了。(出埃及记15:23–25)
他们因苦而不能喝的玛拉的“水”代表被玷污的真理,“水”表示真理,“苦”表示玷污。把木头丢在水里“医治它们”代表爱与生活的良善驱散虚假,打开真理,从而恢复它;因为一切真理都是被生活与爱的邪恶玷污的;因此,它被爱与生活的良善打开并恢复,因为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爱之良善就像火,真理由此出现在光中。
先知门徒把野瓜或苦的野葡萄所搁在、以利沙通过撒进细面而得医治的锅(列王纪下4:38–41)所表相同。他们把苦瓜所搁在的“锅”表示被歪曲的圣言;撒进去、使它得医治的“面”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因为来自良善的真理驱散产生歪曲的虚假。
由于雅各的子孙败坏了圣言的一切真理,并通过把它们用于自己和尘世之爱而歪曲和玷污了它们,所以在摩西之歌中,经上论到他们说:
他们的葡萄树出自所多玛的葡萄树,来自蛾摩拉的田园;他们的葡萄是苦胆葡萄,全挂都是苦的。(申命记32:32)
“葡萄树”表示真理方面的教会,因而也表示教会的真理;“葡萄”表示由此而来的良善,也就是仁之良善,“挂”表示信之良善;由此明显可知,“苦挂”表示被玷污的信之良善。
民数记:
要把咒诅的水给被丈夫指控犯通奸的妻子,若她有罪,这些水就会在她里面变苦,肚子发胀,大腿消瘦。(民数记5:12–29)
男人与妻子的婚姻表示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因为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从这属灵婚姻降下来的;因此,“通奸”表示虚假与邪恶的结合,这就是为何“若她有罪,这些水就会变苦”,这表示对良善的玷污;由于“肚子”表示婚姻之爱,和子宫,以及大腿一样,所以“肚子发胀,大腿消瘦”,这在灵义上表示婚姻之爱本身,包括属灵的和属世的,灭亡了;“子宫”或“肚子”表示属灵的婚姻之爱,“大腿”表示属世的婚姻之爱。由此可见,“苦”和“苦味”一般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歪曲和玷污,“苦胆”、“苦艾”、“没药”、“野瓜”、“野葡萄”,以及其它许多事物表示这些的各个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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